上周帮一个做课外托管的老板看完合规材料,他拍着大腿喊”之前的招聘流程全是漏洞!”——我真的见太多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知还停留在”不许打小孩”的层面,真出事了才翻法条,晚了。
招人环节的雷区,踩中一次罚到肉疼
先答所有人最关心的那个问题,也是今天要掰扯清楚的核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到底指哪些?招错人会被罚多少?
说直白点,所有招了人要直接面对未满18岁孩子的行业全算——课外培训、托管、幼儿园、早教、儿科诊所、儿童游乐园、青少年宫、甚至是开在学校周边的文具店雇的看店店员、做儿童相关内容的自媒体线下活动工作人员,全在范围内。罚则更狠:只要录用了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前科的人,每招一个,单位直接被处5万以下罚款,情节重的直接吊销执照,负责人还要罚1万以上5万以下。哦对,去年杭州有个托管机构招了个有猥亵前科的工作人员,孩子家长报警后,机构直接被撤了办学资质,老板自己还赔了家长十几万。别侥幸。
紧接着就有老板问:我们公司每年都做入职背景调查,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差远了。法律要求的是必须做”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不是你随便在招聘网站上做个背调就算数的。得由单位统一向属地公安申请查询,拿到无相关前科的证明才能录用,个人自己去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都不算——谁知道他会不会隐瞒之前的案底?去年广州有个培训机构招的老师自己开的证明,入职半年后被家长发现他有之前的猥亵前科,机构直接被罚了6万,校长被约谈。
又有人问:那兼职的大学生算不算?也要查吗?
当然算。别觉得兼职是学生就放松,去年上海某夏令营招的兼职大学生,私下给小学营员发隐私照片,家长闹到教育局,夏令营直接停办了。不管是全职、兼职、试用期,只要你要跟孩子单独待在一个空间,必须查。
还有个做线上儿童绘本的运营问:我们是做线上儿童内容的,不跟孩子线下接触,算不算这个范围?
看情况。如果你的内容有评论区互动、有工作人员私下加孩子微信发消息、有线下的粉丝见面会,那就算。要是纯算法推送、没有任何人工和孩子对接的环节,暂时不算。但只要你有任何人工触点,别漏。

聊完招人这档子事,再掰扯掰扯学校里那些容易踩的坑——太多老师和学校管理者对未保法的认知,真的还停留在十年前。
校园场景的边界,很多人根本没摸透
第一个被问烂的问题就是:老师可以当众念学生的考试排名吗?
绝对不行。未保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属于隐私范畴。之前有个中学老师每次月考都把排名贴在教室门口,被家长投诉到教育局,最后学校给了老师通报批评,还赔了每个学生的精神抚慰金——真的,别觉得这是”激励学生”,这是违法。
又有德育处的老师问:学校可以随便搜学生的书包、抽屉,查有没有带手机、带违禁品吗?
不行。搜查是公安、司法机关的法定职权,老师没有这个权力。真要查,得通知家长到场,全程有录像,不能单独搜,更不能让学生自己脱衣服搜身。之前有个高中的德育主任搜学生宿舍,翻了学生的私人物品还扣了学生的限量版手办,最后被家长告到法院,学校赔礼道歉还赔了钱。
还有班主任问:学生带手机到学校,老师可以直接没收、砸掉吗?
没收是绝对禁止的。正确的流程是:暂时保管,通知家长来拿,最迟放假的时候必须还给学生或者家长。你砸了?那就是故意毁坏财物,金额够的话还要负刑事责任。别觉得”我是为了学生好”,法律不管这个,东西是学生的私有财产,你没资格毁。
有学校的安全主任问:学校发现学生被校园欺凌,必须多久内处理?
必须第一时间制止,24小时内通知双方家长,情节严重的要报警。要是学校拖着不处理,比如”都是同学闹着玩””你家孩子太内向才被欺负”,最后出了人身伤害的事,学校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去年有个初中的孩子被同学打致轻伤,学校一开始压着没处理,最后法院判学校赔了总损失的30%,6万多。
还有后勤老师问:学校食堂的食材出了问题,孩子吃了拉肚子,算违反未保法吗?
当然算。未保法专门有一章是”学校保护”,明确要求学校要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要是食堂食材过期、卫生不达标,不仅市场监管局要罚,教育部门还要追责学校的校长、后勤负责人,严重的还要撤职务。
又有年轻老师问:我上课的时候遇到学生不停说话,能不能把他赶到教室外面站着?
不行。这属于变相体罚,未保法明确禁止。你让学生在外面站着,万一出了安全事故——比如被路过的电动车撞了、从楼梯上摔了,学校全担责任。真要管,叫到办公室慢慢说,别赶出去。
还有负责团建的老师问:学校组织春游、秋游,签了免责协议就不用担责了吗?
做梦。那种”出事概不负责”的免责协议,法律上完全无效。只要是学校组织的活动,学校就有全程的安全保障义务,真出了问题,不管你签了啥协议,该赔就得赔。
有学校心理老师问:要是发现学生有自残、抑郁的倾向,学校可以随便把学生的情况告诉其他同学、或者发到家长群里吗?
绝对不行。学生的心理状况属于隐私,学校只能通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能往外说。要是你把某个学生有抑郁的事发到家长群,导致这个学生被其他同学孤立、网暴,学校要承担侵权责任。

聊完学校的事,再说说大家每天都会遇到的家庭和社会场景的误区——真的能把人坑到哭。
家庭和社会端的误区,别拿”人情”当挡箭牌
第一个问题就是所有家长都问过的:我可以随便看孩子的微信聊天记录、日记吗?
很多家长觉得”我是他爹妈,我看他东西天经地义”——错。未保法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哪怕是父母,也不能私自拆看孩子的信件、日记、网络聊天记录。真要了解孩子的情况,坐下来好好聊,别偷摸翻手机。之前有个妈妈翻了14岁女儿的聊天记录,发现女儿早恋,直接把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了家长群,最后女儿闹着要自杀,妈妈被心理咨询师骂了整整两个小时——你以为的”为他好”,在孩子眼里就是不被信任的羞辱。
有开超市的老板问:超市可以搜偷拿东西的孩子的身吗?
跟老师搜学生的东西一样,超市没有这个权力。哪怕监控拍到孩子拿了东西没结账,也不能搜身,更不能把孩子扣在超市不让走。正确的做法是:联系孩子的家长,或者报警。之前有个超市抓了个偷拿文具的10岁孩子,扣了两个小时不让家长见,最后被法院判了侵犯人身自由,赔了家长5000块。
有开KTV的老板问:KTV、网吧可以接待未成年人吗?
不仅不能,还得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识。要是接纳了未成年人,文化执法部门一次就罚5000到5万,屡教不改的直接吊销营业执照。别觉得”孩子过来唱个歌怎么了”,法律就是这么定的。哦对,现在连剧本杀、密室逃脱的门店,要是有恐怖、暴力内容的,也不能接待未成年人,接待了就要罚。
有开便利店的老板问:给未成年人卖烟、卖酒,会被罚吗?
当然。只要向未成年人售烟(包括电子烟)、售酒,一次就罚5000以下,情节重的罚5万以下。之前有个便利店老板给16岁的孩子卖了两包电子烟,被巡查的执法人员抓到,直接罚了3000,还在店门口贴了整改公告,脸都丢尽了。
有MCN机构的负责人问:直播平台可以让未成年人当主播吗?
不行。首先,未满16岁的绝对不能被任何直播平台招去当主播,哪怕是家长同意也不行。满16岁的,也得经过监护人同意,而且不能打赏、不能有诱导消费的内容。之前有个MCN机构把15岁的孩子包装成”小网红”带货,最后被网信部门罚了100万,账号全封了。
有普通居民问:如果发现邻居家的孩子被家暴,我可以报警吗?
不仅可以,这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未保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部门投诉。你要是看到邻居打孩子往死里打,别觉得”人家的家务事我别管”,真把孩子打出事了,你要是有证据能报没报,心里能过得去?哦对,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之后,必须及时处理,不能把投诉信息泄露给施暴的家长,不然接报的人也要被追责。
有离婚的当事人问:父母离婚了,不带孩子的那一方,是不是就不用管孩子的事了?
错。哪怕抚养权归了一方,另一方还是要承担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不能说”我每个月给抚养费就完事了”。要是孩子在学校闯了祸、需要做重大的医疗决定,不带孩子的一方也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有家长问:孩子在学校被人打了,学校说”是对方家长的责任,你找对方去”,学校真的没责任吗?
看情况。如果学校在事件发生的时候没有及时制止、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别听学校甩锅,真协商不成,直接起诉,法院会查学校有没有过错的。
还有人问:未保法里说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到底是啥意思?
说白了就是,所有跟未成年人相关的决定,都要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先想着大人方便、大人的面子。比如离婚的时候争抚养权,不是谁有钱就判给谁,是谁能给孩子更稳定的生活、更健康的成长环境就判给谁。比如学校搞活动,不能因为要应付领导检查,就让孩子在大太阳底下站两个小时排练——这就是违反”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
说真的,我做了这么多年涉未成年人的案子,最难受的不是遇到多少违法的人,是太多人根本没把未保法当回事——觉得这是个”软法”,罚不重,管得宽。等真的因为一个招聘疏忽、一次当众念排名、一次没及时制止的欺凌,被罚得掏不出钱,甚至要负刑事责任的时候,再翻法条,真的晚了。
别侥幸。
法律不跟你讲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