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得离谱。
我做婚姻家事案子快十年,见过太多人凭着网上的碎片信息做决策,最后吃了大亏。今天就把大家问得最多的问题挨个理清楚,没有虚的,全是实务里真真切切碰到的情况。
彩礼和嫁妆,到底算个人还是共同财产?
问:领证前给的彩礼,没领证能要回吗?答:能。但不是全退。
符合法定情形的才会支持返还:没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但确实没共同生活、给彩礼导致给付人家庭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别信什么“给了就是女方的”的鬼话,真闹到法院,该退的跑不了。当然也要看实际情况,比如领了证一起过了两年,甚至生了孩子,法院大概率不会让全退,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长、彩礼实际消耗情况酌定返还比例。
问:领证之后给的彩礼,算共同财产吗?
答:不一定。
如果转账的时候明确备注了“给XX个人的彩礼”,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实务里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算共同财产。好多男方家里觉得领证之后给彩礼就安全了,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问:陪嫁的嫁妆,是个人还是共同?
答:看给的时间。
领证前给的,没有明确说给小两口双方的,算女方个人财产;领证后给的,没有明确只赠与女儿个人的,算共同财产。说实话,好多爸妈陪嫁的时候觉得都是一家人了,没必要说那么清楚,真离婚的时候扯都扯不清。去年接的一个案子,女方爸妈在两人领证后转了20万给小两口买车,转账没备注,最后法院认定是对双方的赠与,女方爸妈悔得直拍大腿。
问: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了能要回吗?
答:看转账性质。
520、1314这种有特殊寓意的金额,逢年过节发的小红包,算无条件赠与,要不回来;但如果是大额转账,比如转了10万说“给你凑首付”,没有特殊备注,一般会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分手了是可以起诉要回的。别觉得谈恋爱的时候转的钱都是自愿给的,大额的真不是。

房产分割,最容易踩的认知误区
问:婚前付首付,婚后加名的房产怎么分?答:首先明确——加名之后,这套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说首付是你婚前掏的,就还完全算你个人的。
但绝对不是网上传的“加名就有一半”。分割的时候法院会综合看几个因素:双方对房产的实际贡献大小、结婚时长、有没有过错方、有没有需要照顾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女方权益。举个例子,男方婚前掏300万首付买了房,贷款100万,婚后一起还了10万贷款,结婚才半年就闹离婚,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这种情况大概率男方能分到7成甚至更多,真不是对半劈。我每次碰到当事人上来就说“加名了就有我一半”,都要提前打预防针,别被鸡汤骗了。
问: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加名,算共同吗?
答:算。
加名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完成不动产登记之后就不能随便撤销了。但同样,分割的时候不会一律五五分,还是会参考贡献度这些因素。
问:婚后爸妈全款给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谁的?
答:算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跟配偶没关系。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别听人瞎扯只要是婚后买的房,不管谁掏的钱都算共同。
问:婚后爸妈出首付,小两口一起还贷款,登记在双方名下,怎么分?
答:算共同财产。
如果爸妈出的首付没有明确是借款,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分割的时候会适当考虑爸妈的出资贡献。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爸妈是借钱给小两口付首付,一定要留好证据,哪怕是给自己子女写的借条,只要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钱是用于夫妻共同购房的,就算共同债务。不然真闹离婚的时候,爸妈出的那笔钱大概率要不回来。
问:婚前一方租的公房,婚后共同买成产权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算共同吗?
答:算。
只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共同财产,跟之前是谁租的公房没关系。
问:房产证上只写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能分吗?
答:不能。
那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没有权利在离婚的时候分割,除非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比如子女得了重病需要用钱,才能处置这套房。

抚养权和债务,真不是你想的那样

答:原则上是,但有例外。
如果女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其他原因确实不适合跟女方共同生活的,也会判给男方。别信网上说的“两岁以内绝对归女方”的死规矩,实务里特殊情况多了去了。
问:孩子满八周岁了,抚养权怎么判?
答:要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不是孩子说跟谁就一定判给谁,如果明显能看出来孩子的表述是被一方教唆、胁迫的,法院还是会综合双方的抚养条件,比如谁能给孩子更稳定的生活环境、谁平时花更多时间照顾孩子,来做最终判决。
问:没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答:一般是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按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算。好多当事人问能不能让对方一次性把抚养费给完,说实话除非对方自愿,不然法院很少会判一次性支付,毕竟谁也说不准以后十几年的情况。
问:抚养费判了之后,能随便涨吗?
答:满足条件就可以。
如果原来定的抚养费数额不够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孩子因为上学、生病有超出原定数额的实际需要,是可以起诉要求增加的,不是说当初判了多少,就永远是多少。
问: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借的钱,另一方要还吗?
答:看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一方借的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了这笔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偷偷借的,拿去赌博、自己挥霍,根本没用到家庭里,那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一分钱都不用还。我每次都提醒当事人,别随便在配偶的借条上签字,签了字就是共同债务,哪怕以后离婚了,也要帮着还。
问:离婚的时候,能让有过错的一方净身出户吗?
答:法律从来没有“净身出户”的规定,除非对方自愿签了协议同意一分钱都不要。就算对方出轨、家暴,法院也只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不会让对方一分钱都拿不到。我碰到过太多当事人,手里抓着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开房记录,上来就说要让对方净身出户,每次都要反复解释,真的没有这个法律规定,别被影视剧骗了。
问:对方偷偷转移婚内财产,怎么办?
答:有证据就能让对方少分。
如果能证明对方在离婚前偷偷把存款转走、把房产低价卖给亲戚、把公司股权无偿转让,起诉的时候可以要求法院判对方少分甚至不分这部分被转移的财产。别觉得对方把钱转走就没事,只要有银行流水、交易记录,这些痕迹根本消不掉。
问:签了离婚协议,还没领离婚证,能反悔吗?
答:能。
离婚协议是要等领了离婚证才生效的,没领证之前,哪怕双方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只要有一方反悔,协议就不算数,最后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好多人以为签了字就板上钉钉了,真不是。
问:婚前签的忠诚协议,比如谁出轨就赔多少钱,有效吗?
答:只要是自愿签的,一般有效。
司法实践里现在的态度是,只要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比如约定“出轨就不能见孩子”这种限制人身权利的内容,一般会认可协议的效力。但如果约定的赔偿金额高得离谱,比如出轨就要赔1000万,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经济情况酌情调低。
问:同居期间生的孩子,跟婚生孩子的权利一样吗?
答:完全一样。
不管是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还是以后的遗产继承权,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保护是完全平等的,别觉得没领证生的孩子就低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