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校园霸凌,学校总想私了怎么办?
这事儿我接过咨询。一位妈妈哭着说,儿子被几个同学堵在厕所扇耳光,学校却说“只是打闹”,劝她别报警。她问我:法律上,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 当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写得清清楚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注意,是“应当”,不是“可以”。学校不作为,就是违法。
可现实中,多少学校真把这当回事?说实话,很多校长第一反应是压下去——怕声誉受损,怕考核扣分。但压得住吗?压不住。孩子心理创伤在那儿,家长愤怒在那儿。我直接告诉她:别接受私了,固定证据,报警,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学校不处理,就告它。民法典也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推定有过错,除非证明尽到管理职责。学校能证明吗?很难。所以,别怕,法律站你这边。不过话说回来,报警前,先把孩子的伤情拍照、调取监控、保留聊天记录——这些是铁证,千万别只靠嘴说。

网吧让未成年人进,老板说“是他自己溜进来的”,能罚吗?
能,而且该重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老板那套说辞,在执法人员面前纯属扯淡。你经营场所,有核验身份的义务——除非你装了人脸识别,证明他冒用成年人身份证,否则就是你的锅。我见过一个案例,网吧被罚了五万,停业整顿。老板喊冤,说生意难做。可我一点不同情,真的。保护未成年人,不是喊口号。有关部门要是真查,一查一个准。不过,家长也得留神,有些网吧开在学校周边,伪装成奶茶店,里面暗藏电脑,得靠群众举报。别等孩子成瘾了才哭。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孩子自己能不能说话?
能,而且法院必须听。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父母离婚时,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这个“应当”也是强制性的。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孩子十一岁,明确说想跟妈妈,因为爸爸酗酒打人。可爸爸经济条件更好,请了律师争。法官让孩子单独陈述,最后判给妈妈。说实话,经济条件不是唯一标准,孩子的情感需求、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才是关键。但现实中,有些法官根本不问孩子,嫌麻烦。那你作为律师,必须申请,必须抗议。法律给了孩子说话的权利,没人能剥夺。对吧?
学校老师搜孩子书包,说有违禁品,合法吗?
分情况。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随意搜书包,可能构成侮辱。但要是学校有合理怀疑,比如有人举报孩子带刀,那在特定程序下,比如两个以上老师在场、全程录像,可以检查——可这不是搜,而是一种安全排查。唉,实践中,很多老师根本不讲程序,翻个底朝天,还当众训斥。孩子自尊心碎一地。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先问老师:依据什么规定?有无通知家长? 如果程序违法,坚决投诉。

未成年人网上打赏主播,钱能要回来吗?
能,但有难度。最高法出台过司法解释,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打赏大额款项,未经监护人追认,可以要求返还。但平台常常赖账,说要证明是孩子操作的。你就得拿出证据:账号是谁的?支付密码是谁输的?直播时孩子说了什么话?我办过一个,十二岁女孩打赏了八万,用的是奶奶的账号。平台硬说是奶奶本人。我们调取了聊天记录,女孩自称“小仙女”,说话幼稚,才赢了。说实话,预防比追讨更重要:家长别把支付密码告诉孩子,关掉免密支付。可很多家长懒啊,出了事才急。我能说啥?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小就没事?多少岁要负刑责?
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了年龄: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十二岁”门槛,让很多人震惊。但现实是,有些孩子坏得没边,不惩不足以平民愤。不过,处理未成年人案件,还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能不捕不诉就不捕不诉。这就有矛盾了——公众觉得轻了,法律人觉得符合原则。你怎么看?我有时也纠结。
学校强制剪发、统一鞋袜,不照做就罚站,算侵权吗?
算。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这说的是隐私,但人格尊严的保护范围更广。强制剪发,直接侵犯身体权。我曾给一个被剃头的男孩写诉状,学校说为了校风。校风?靠剃头维护?别逗了。不过,有些家长支持学校管严点,这就难办。孩子自己的意愿呢?被忽视。
孩子被校外培训班老师虐待,怎么取证?
第一时间报警,并带孩子做伤情鉴定。培训班不是学校,但同样受未保法约束。第五十二条,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进行恐怖、残忍的表演,这个范围广。虐待更是直接触犯刑法。关键是,机构往往没监控,或者监控“恰巧坏掉”。那就找其他孩子作证,翻孩子日记。有个案子,老师掐孩子大腿内侧,不易发现,妈妈给孩子洗澡才发现淤青,立刻拍照、报警。那老师最终被拘留。我要说,家长得教孩子:隐私部位不能让人碰,碰了要立刻说。可很多家长自己就羞于谈这些,唉。
留守儿童监护缺位,村委会有责任吗?
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也就是说,父母不能一走了之,必须妥善安排。如果委托不到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进行劝诫、制止。但现实呢?村里大多是老人,管不了,也不懂。我下乡做过普法,心酸。只能靠社会组织介入,可那又不够。这个难题,光靠法条解不了。
未成年人可以自己开店做买卖吗?
原则上不行。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干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开店签合同,显然超范围。不过,有些少年天才,搞发明创造,自己卖产品,怎么办? 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未保法没直接说,但依民法典。所以不是完全禁止,但要保护其利益。唉,实际中很少见,不展开了。
孩子误食超市过期食品中毒,谁负责?
超市负全责。未保法第五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过期食品,显然违法。这不仅是违约,更是侵权。索赔时,保留购物小票、医院诊断证明,必要时做食品鉴定。商家若耍赖,消协、市场监管局投诉。千万别自认倒霉。
学校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不然穿小鞋,能举报吗?
能,而且一举报一个准。未保法第三十八条,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服务。教辅就是商品。这种强制购买,背后往往有利益链。教育局只管发通知禁止,下面照样。我一个当事人,因为没买,孩子座位被调到最后一排。举报后,校长被约谈。所以,别怕打击报复,不行还有上级纪委。对吧?
未成年人纹身,店主要赔吗?
要赔。虽然未保法没直接写“纹身”,但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纹身属于伤害身体,且难以清除,应禁止。国务院未成年保办出台过《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店主即使不知情,也有审核年龄的义务。我见过一个案子,十七岁孩子谎报年龄纹身,店主被诉,判赔清洗费和精神损失费。所以,有纹身的艺人别瞎引导,害人不浅。
学校安装监控,全天直播给家长看,侵犯隐私吗?
侵犯。未保法第四条,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教室是半公共场所,但也包含孩子学习、生活的私密瞬间。全天直播,等于把未成年人的生活曝露无遗。有些家长觉得好,随时看。可想过没?孩子也在被同学家长看,被有心人截图,太可怕。教育不是监禁。
未成年人能自己去酒店开房吗?
不能。旅馆业治安管理有规定,未成年人住宿,应当通知监护人。未保法第五十九条也强调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所以,酒店要是图省事,不核实,出了事担大责。有些孩子离家出走就住酒店,必须堵漏。
孩子被亲戚长期打骂,邻居能管吗?
能,而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未保法第十一条,这是强制报告义务的延伸。邻居发现异常,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110或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沉默就是纵容。
学校组织春游,孩子受伤,谁担责?
学校担责。未保法第三十七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校外活动也在管理职责范围内。但如果是因第三方原因,比如交通肇事,学校若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可能免责。所以,春游前,安全预案必须做好,否则一出事,校长等着被告。
未成年人刷短视频成瘾,平台有责任吗?
有。未保法第七十四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但执行太烂,算法拼命推,孩子刷个没完。家长有时候比孩子还上瘾,怎么管?所以得共同发力,光骂平台没用,但平台确实该被骂。
孩子被冤枉偷东西,学校通报批评,怎么办?
坚决要求撤销通报、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未保法第四条,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应当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通报批评是公开羞辱。没确凿证据就定性,是侵权。我曾帮一个初中生讨回公道,学校书面道歉。所以,告诉孩子,没做的事,死也不认。别为一时和解委屈自己。
未成年人可以做直播吗?
未保法第七十六条,以未成年人直播形式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的同意。这句话歧义大,实际是平台不能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但现实中,很多家长自己带着孩子直播,拍短视频。这就灰色地带了。若商业化,可能违法,因为孩子成为童工。文化部有规定,禁止未成年人直播。但执行?呵呵。
游戏公司让孩子充值,怎么退?
和直播打赏类似,但游戏往往更隐蔽。未保法第七十五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可充值没时间限制。一样,取证难,但坚持投诉,找媒体,很多成功案例。记住,孩子游戏的账号、ID、充值记录截图保存,平台不认也得认。
写到这里,我有点累。但看着窗外,突然想到,这些法条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孩子。我们大人,别总觉得孩子小,不懂事。他们的权利,白纸黑字写着呢。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所以,该较真就较真,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