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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我的狗咬人了,我需要坐牢吗?

一、物权:你的房子、车位、小区广告

Q1:我买的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会被收走吗? 这个问题简直让买房人睡不着觉。其实,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说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至于续期要不要交钱,交多少,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目前来看,大概率免费或象征性收费。所以别慌。但非住宅用地就得另说了,那个没有自动续期的待遇。所以买房时,看清楚是70年产权的住宅,还是40年的公寓,后者可没这好事。
民法典住宅产权到期续期政策解读场景
民法典住宅产权到期续期政策解读场景
Q2:我们小区电梯里全是广告,一年收不少钱,这钱哪儿去了? 物业老是说用于小区维护了,但账目不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这钱该归业主!很多小区业委会没成立,物业就浑水摸鱼。所以,赶紧成立业委会,把这笔钱要回来——或者直接折抵物业费也行。对吧? Q3:我买了地下车位,但开发商说合同里写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这靠谱吗?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讲得很明白: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你要看这个车位是不是规划内的。如果是规划内且开发商有产权,你可以买所有权;如果只是人防工程或共有区域,那你拿到的可能只是长期租赁权。别被忽悠了。 Q4:居住权是什么?我能在我的房子里为保姆设个居住权,让她住到老? 没错!民法典新增了居住权制度。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你可以跟保姆签个书面合同,然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后居住权就设立了。就算你把房子卖了,新房东也不能赶她走。不过,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这制度挺人性化的,但也会让二手房交易变复杂。说实话,买房时得查清楚,别买个带居住权的房子,那就头疼了。

二、合同:借钱、买卖、网购那些坑

Q5:朋友借钱,借条怎么写才万无一失? 别就写个“今借到XX多少钱”,那太糙了。借条要写清楚: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大写和小写)、借款用途、利率(不超过LPR的4倍)、借款期限、还款方式、逾期利率、争议解决方式。还有,交付方式——最好银行转账,留痕!光有借条没实际交付款项,法院可能不认。借条末尾让借款人亲笔签名按手印,写上日期。另外,别把借条写成欠条,后者可能被对方辩称是其他债务。总之,多个心眼吧。 Q6: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是的!定金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合同没履行,该退就退。所以签合同时,看清到底是哪个“ding”。开发商经常玩文字游戏,写“认筹金”、“诚意金”,那都不是定金,退款时拖死你。 Q7:网购一件衣服,快递途中烧毁了,谁赔? 看风险转移时间。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网购一般是卖家发货交给快递公司,不算交付给买家,通常要买家签收才算交付。所以,在签收前烧了,卖家或快递公司担责。你要做的是:拒绝签收,然后联系卖家退款或重发。别傻傻自己吃进。 Q8:办了张健身卡,合同里写着“一经售出概不退卡”,有效吗? 这种格式条款不一定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支持。如果健身房擅自关门或无法提供服务,你可以要求退卡。但如果是你自己不想去了,那可能得付违约金。所以,别冲动消费,理性办卡吧。 Q9: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不是完全不用还,而是超额利息可以不还。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超出部分,法院不支持。所以,本金和合法利息还是要还的。但那些恶意催收、套路贷,直接报警吧。

三、人格权:隐私、名誉、肖像

Q10:在大街上被人偷拍发到网上,能让他删了吗? 必须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偷拍发网上属于公开,你可以通知平台删除,俗称“避风港原则”,平台不删要承担连带责任。你也可以直接起诉偷拍者,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如果你是公众人物或者身处公共场所,要平衡舆论监督。不过普通人被拍,坚决维权没商量。
民法典人格权维权删除偷拍照片场景
民法典人格权维权删除偷拍照片场景
Q11:父亲去世后,有人在网上诋毁他,我能告吗? 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作为子女,你有权维护父亲的人格尊严。但要注意诉讼时效,别拖太久。 Q12:我的声音被某个APP模仿了,侵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你的声音也是受保护的人格标识。未经许可使用你的声音进行营利或造成损害,构成侵权。科技发展快,法律也跟上了,这点值得点赞。 Q13:公司领导检查我的办公桌抽屉,合法吗? 看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办公室的抽屉属于私人空间吗?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告知办公区域可能被检查,且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或资产安全,可能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若毫无理由地翻私人物品,可能侵犯隐私。你可以跟公司沟通,或者把私人物品放在带锁的柜子里。不过话说回来,职场里有些事,真较真起来就尴尬了。

四、婚姻家庭:结婚、离婚、收养

Q14:离婚冷静期到底好不好?我快被逼疯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就是所谓的“冷静期”。初衷是降低冲动离婚率,但实际中也让遭受家暴、转移财产的人多煎熬一个月。不过,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所以,如果对方家暴,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别傻等。个人觉得这个制度有争议,但确实让离婚手续变复杂了。 Q15:结婚后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能撤销婚姻吗? 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且,你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如果发现对方有艾滋病、严重精神疾病等,别犹豫,赶紧行动。不过,撤销婚姻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不是儿戏,坦诚是基础。 Q16:全职太太离婚,能多分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就是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实践中,补偿金额不一定高,但至少认可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具体金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法院会综合考虑家务劳动强度、时间、双方经济状况等。所以,全职在家不是没有价值,但也要学会留证据,比如为家庭牺牲了事业机会等。 Q17: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否认亲子关系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推定不利后果。但这种事情,伤害很大,慎重。 Q18: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这要分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什么是扶养关系?比如继父母抚养了继子女,或者继子女赡养了继父母。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只是个名分,不能继承。家庭重组时,最好提前规划财产,避免纠纷。

五、继承:遗嘱、遗产管理人

Q19:打印的遗嘱有效吗?我父亲在电脑上写了个遗嘱打印出来签了名。 现在有效了!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必须两见证人+每页签名+日期,缺一不可。否则无效。之前很多打印遗嘱因形式瑕疵被认定无效,现在明确化了,是进步。 Q20:我侄子能继承我的遗产吗?我没有子女配偶。 有可能。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也去世了,那么侄子、外甥可以代位继承。这解决了不少丁克家庭或失独家庭的继承问题。不过,你完全可以通过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 Q21:我的游戏账号、微信账号,能当遗产留给儿子吗? 这是个新问题。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提到: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目前没有专门规定,但一般认为,具有财产属性的虚拟财产可以继承,比如游戏账号内的装备、数字货币等。但微信账号此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平台可能限制继承,因为涉及隐私。最好提前写遗嘱明确,并询问平台政策。未来法律会更细化。 Q22:什么是遗产管理人?我家遗产纠纷不断,这个有用吗? 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你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没有的话,继承人都可以推选遗产管理人;推选不出,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负责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这个制度能有效避免遗产被侵占或长期悬而未决。不过,实际操作中,需要去法院或公证处申请确认遗产管理人,有点麻烦。

六、侵权责任:高空抛物、宠物伤人

六、侵权责任:高空抛物、宠物伤人
六、侵权责任:高空抛物、宠物伤人
Q23:楼上扔个烟灰缸下来,找不到是谁,难道全楼赔?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所以,如果查不出,二楼以上所有住户都得“连坐”补偿,除非你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或窗户打不开。物业如果没有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也要担责。此法争议很大,但受害者权益优先。 Q24:我的狗咬了人,我需要坐牢吗? 这是标题问题了。一般不用坐牢,除非构成刑事犯罪。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所以,如果你没看好狗,咬了人,赔钱是肯定的。但如果你的狗是禁养烈性犬,咬伤了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等,那就要坐牢了。所以,拴好绳,别放飞。 Q25:走在路上被高空坠物砸伤,该怎么维权? 先报警,固定证据!立刻去医院,保留所有医疗记录。然后,如果知道是谁扔的,直接找侵权人赔。找不到,参照Q23,起诉整栋楼可能加害的使用人。同时,调查物业是否有未装监控、未设置警示标志等过错,物业有过错也要担责。千万别自认倒霉,法律是给你撑腰的。 所以,民法典就像一本生活百科全书,从出生到坟墓,全罩着你。尽管它不完美——有些条款执行起来费劲,但至少给了我们主张权利的底气。遇到事儿,别怕,翻翻它,或者找个律师聊聊。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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