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分?没领证,能叫离婚吗?——不能。法律上只叫解除同居关系。但你俩一起买的房、一起还的贷,总得撕扯清楚。我问你,房产证写谁名字?谁出的首付?谁在还月供?说不清?那就等法院一项项掰扯。
这不,上周还有人找我,哭得稀里哗啦,说谈了五年,房子买了,装修搞了,最后男的出轨。她想把房子要回来。可是一看——首付是男的爸妈掏的,登记在男的名下。她只出了装修款。我叹口气:装修那是消费,不是产权。能拿回钱都不错了,房子?别想。她当场崩溃。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见太多了。
其实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核心看贡献——谁出了多少钱,有没有约定。没约定就按一般共有处理,能证明出资比例的按比例,证明不了的……往往对半劈,但证据是命。没证据?那就自求多福吧。

离婚?没那么简单
以为去民政局盖个章就完了?天真。2021年开始,离婚冷静期了解一下?第一次申请,等30天,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就不发证。满30天后还要在又一个30天内共同去领,逾期也算撤回。麻烦不?要我说,这制度防冲动可以,但真过不下去的,徒增煎熬。

那协议离不了,只能打官司。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只要对方不同意,又没严重过错,法院基本判不离。然后你得等6个月再起诉。这6个月里,对方可能转移财产、骚扰你,甚至威胁。有人问:出轨算严重过错吗?算,但未必直接判离。法律上的“感情破裂”要求很高。反复家暴、赌博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些才硬气些。可你知道分居两年需要什么证据吗?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聊天记录……少一样都可能被认定“感情未破裂”。
还有更离谱的:出轨让你净身出户?基本没戏。法律不支持“净身出户”,除非对方自愿。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也就几万块。想靠这个让对方倾家荡产?那是电视剧。
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要?必须对方有重大过错: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遗弃、虐待。注意,一夜情不一定算“同居”,得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取证?聊天记录、照片、录音、保证书,但要合法。偷拍偷录可能被排除。
钱、房子、孩子——分清楚才是关键

房子最闹心。婚前一方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但要给对方补偿还贷部分及增值的一半。怎么算?有公式,但法院会酌情。有人为了多分,故意不还贷,留着离婚后自己慢慢还,恶心对方。这也是人性的阴暗面了。
父母出资买房?更乱。婚前父母全款,登记自己子女名下,那是子女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借条明确赠与一方。可现实中,父母掏钱时谁会打借条?都是离婚了才想起来补。这种借条,法院不一定认。
全职妈妈离婚,能多分财产?不一定多分,但可以要求家务补偿。民法典第1088条,补偿多少?考虑投入时间、家庭财产状况、受益方经济能力。通常几万到十几万,比不上保姆工资。很不合理,对吧?但至少是个进步。
孩子跟谁?法官不问孩子有没有钢琴天赋,只问:谁的经济能力好?谁能给孩子稳定环境?八周岁以上要听孩子意见。两周岁以下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权争夺战里,收入不是唯一指标,但太低肯定不行。有人为了争,伪造高收入证明,一旦查出,反而减分。
探视权呢?对方不让看孩子,你不能硬抢。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也只能劝,总不能把孩子绑来。通常拘留罚款威慑一下。很多离异夫妻拿孩子当武器,可怜的是孩子。
彩礼,退不退?没领证、领了证但没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退。但“生活困难”要举证。现实中,很多男方为了彩礼倾家荡产,结果婚后没几天女方跑了——骗婚都有产业链了。记得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
这些坑,千万别踩
家暴?证据!第一时间报警,要求做笔录,验伤,拍照。伤情照片要有日期,最好有参照物。医院的诊断证明、告诫书、恐惧的视频、求饶的保证书,全留好。有了这些,人身安全保护令72小时就能出,禁止对方靠近你和孩子。但执行呢?还是得自己小心,报警求助。

经常有人问: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假的!满两年只是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必须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分居一辈子你还是已婚。再和别人结婚就重婚了。
假离婚?为买房、躲债,办完手续继续过。可万一对方真不回头了,法律上你们已不是夫妻,财产分割没法翻案。净身出户的,哭都来不及。我见过假离婚后男方再婚生子,女方带着孩子要死要活——没辙。
离婚协议反悔了?一年内可以起诉,但要证明欺诈、胁迫,极难。所以签协议前一定找律师把关,别信什么“以后再说”。
转移财产?一旦查出,离婚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再起诉。对方卡里突然少了钱,转账给亲友,买大额保险,火速抵押房产……都算。记得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账户,防止人财两空。
婚姻家庭法里的坑,我讲都讲不完。归根到底一句话:保护自己,从证据开始。别等事情闹大了才后悔。这世上,能靠得住的只有自己清醒的头脑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