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那点破事
你真的搞清楚自己加班费怎么算了吗?别看劳动法白纸黑字写着——工作日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不补休就2倍,法定节假日3倍——实际操作起来全是坑。我一个朋友上周刚离职,回头一算,公司少给了两万三。两万三啊!

话说回来,很多人连自己的工资构成都搞不清。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到底以哪个为基数算加班费?法律规定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但企业耍花招,合同写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薪却很高。仲裁时,你就得拿出银行流水、工资条——实际发放的工资才是基数。记住了吗?别傻乎乎签了阴阳合同。
那些年我们踩过的劳动法大坑
试用期。以为是白嫖期?错。劳动法第十九条,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月。而且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企业动不动延长试用?违法。还有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些老板欺负毕业生,试用期给两千,转正再谈——直接去投诉吧,一告一个准。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听说过吗?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合同,每月要付二倍工资。这简直是送钱!可很多人不知道,仲裁时效是一年,从你离职那天算起。别等过了两年才后悔。
再说裁员。经济性裁员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再按工作年限补偿。满一年给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但!公司经常用“不胜任工作”开人。劳动法第四十条,不胜任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才能解除,而且要支付补偿金。那天听见HR吓唬员工说你自己走没补偿,我差点笑出声——被辞退和主动辞职,差远了。
死磕到底还是及时止损?

社保。太多企业按最低基数交。这事吧,短期内你到手钱多点,但养老金、医保报销都受影响。而且工伤、生育保险都看基数。万一出个工伤,赔的钱少得可怜。我跟你说个真事:一哥们儿工伤十级,按最低基数赔了四万,实际上他每月工资一万二。找律师?耗时八个月,最后调解多拿了点,但人被折腾得够呛。值不值?看你自己了。
年假。工作满一年才有五天。不满一年?没有。别被公司忽悠什么“入职就有年假”,那是福利。但是注意——未休年假要支付三倍工资,其中一倍已经包含在正常工资里了,所以额外给两倍。离职时未休年假要折算,折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享年假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小数点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算。这公式看着就头疼,对吧?直接找HR算去。
病假工资。生病不能上班,不是全扣。原劳动部规定,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省市可能更高。比如上海,连续工龄不满两年按本人工资60%,满八年就是100%。关键是,病假和医疗期不一样。医疗期是法律给的保护期,期间公司不能随意开除。超过医疗期还不能上班,公司可以解除,但要给补偿金加医疗补助费。啊,劳动法太碎了——
竞业限制。公司要求你离职后不能去同行,要给补偿。补偿标准是不低于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而且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有的协议写得很苛刻:补偿给最低工资,违约金却要巨额。这种条款法院不一定支持。别被吓着,仲裁可能判无效。
被迫辞职。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你可以随时走人,还能要求补偿金。这招叫“推定解雇”。但!必须发书面通知,写明理由。有人赌气口头说“我不干了”,回头仲裁说被迫离职,没证据,败诉。冤吗?冤。
那些细思极恐的细节
工伤认定。上下班路上被撞,算工伤?得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你闯红灯?不算。还有48小时界限: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超过48小时?不算。冷冰冰的数字,人命关天的事,哎。
女职工保护。产假98天起,各地有延长。哺乳期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合同到期了,哺乳期没结束?合同自动顺延到哺乳期满。HR装傻说不续签?违法。还有孕期,不能安排夜班、不能加班,更不能以怀孕为由开除。别怕硬刚。
最后说个冷门的。公司规章制度,不是老板随便定的。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协商、公示。没公示的规章制度,对你无效。迟到扣钱?规章里没写就别认。罚款更是违法——公司无权罚款。当然,绩效奖金可以扣。

总之吧,劳动法这东西,知道点儿总比当傻白甜强。真遇到事了,先协商,再找劳动监察大队,不行就仲裁——仲裁免费!请不请律师看你标的额,五万以内自己搞也行。证据!证据!录音、微信截图、工资条、考勤记录,平时多留个心眼。别等吃亏了才翻法条,那时候黄瓜菜都凉了。噢对了,有一招:离职时让公司开离职证明,上面写明离职原因,万一后面仲裁,白纸黑字。
就写到这儿吧。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