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电话打过来,声音都抖了,说他家人昨晚被警察带走了。问:能取保吗?得多少钱?——这种问题我听得太多。刑事诉讼法这玩意儿,条文冷冰冰,但事到临头,真能急死人。今天就把实务中常遇见的几个点掰开揉碎了讲讲。

侦查阶段:黄金37天和取保候审
1. ‘黄金37天’到底是什么?说实话,刑诉法没这名词。是我们律师界自己总结的。拘留最长30天,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7天,一共37天。这期间,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人就得放出来,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所以,这37天是争取自由的关键窗口。别拖,一拖就进去了。
2. 取保候审到底难不难?看情况。很多家属觉得,只要交钱就能出来,天真了。刑诉法第67条规定的条件,你自己去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还有病、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的。听着简单,但‘社会危险性’这玩意儿,太主观了。公安说你有风险,你就有。所以律师的作用就是论证没有风险。

别被字面骗了。现在很多监视居住是指定居所,甚至能在办案单位指定的地方给你装摄像头,24小时守着,比看守所还憋屈。你说这是在家?这是‘准羁押’。刑事诉讼法第75条,你细品。
4. 被拘留后,家属该干啥?第一,别慌。第二,赶紧找靠谱律师。别信那些号称能‘捞人’的骗子。刑事案件,家属见不到人,只有律师能会见,了解案情。说实话,有时候人刚进去,吓都吓坏了,律师见一面,传几句话,比什么都重要。
5. 律师在侦查阶段到底能干啥?很多人觉得律师就开庭时候表演。大错特错。侦查阶段,律师能会见、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别小看这个,特别是刑讯逼供,如果律师不在早期固定线索,后面很难翻。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7条,就是律师的尚方宝剑。
审查起诉与审判:认罪认罚和二审那些事

这是现在最让人纠结的问题。检察院一句‘签了给你建议缓刑’,你不签?可能实刑。签了,等于承认犯罪,放弃了一些辩护空间。但实话说,现在很多时候不签,办案机关就觉得你态度不好,量刑加重。所以必须权衡证据。证据确凿,签了争取从宽;证据有问题,千万别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一旦签了,二审就难翻了。
7. 非法证据排除,真能排出去吗?刑事诉讼法第56条,明文规定非法证据排除。但实际呢?启动难,证明更难。你主张被刑讯逼供,你得提供线索,比如时间地点人员伤痕。检察机关当然不会主动认。不过,一旦排非成功,对案件可能是颠覆性的。所以必须抓住提讯录像、入所体检表这些细节。律师要敢提,必须提。

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只对未成年人)。很多案子,如果证据有硬伤,就要力争存疑不起诉。但得和检察官沟通到位,写一份漂亮的辩护意见。说实话,有时候检察官也想不起诉,省得开庭麻烦,就看你律师能不能把台阶铺好。
9. 上诉会加刑吗?刑诉法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但注意,如果检察院也抗诉了,那就不受限制。所以你上诉前得评估,会不会惹毛检察院提出抗诉。不过单方面上诉,绝对不能加重刑罚。
10. 二审开庭不开庭,谁说了算?早就该改改了。刑诉法第234条,规定了几种应当开庭的情形,比如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判处死刑等。但现在很多二审法院,能不开就不开,书面审理,维持原判。这其实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一定要写清楚上诉理由,强调必须开庭的情形。
11. 再审,有多难?难于上青天。刑事案件再审启动,要么法院自己发现,要么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诉。申诉要说服法院或检察院,得有新证据,或者原审程序严重违法,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实践中,申诉材料石沉大海是常事。但也不是没希望,聂树斌案、张玉环案就是通过申诉平反的。所以,坚持吧,虽然渺茫。
特殊程序:未成年、精神病和缺席判决
12. 未成年人犯罪,程序有什么特别?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到场,合适成年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说实话,对未成年人,法律还是人性化了很多。但很多家长不重视,觉得孩子被抓了想找关系摆平,错过了最好的辩护时机。记住,附条件不起诉要好好利用。
13.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走程序?如果嫌疑人有精神病嫌疑,辩护人可以申请精神病鉴定。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如果鉴定出来是精神病且无刑事责任能力,那就要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由法院决定。但强制医疗可能比坐牢还长,而且没有期限。小心这个‘无底洞’。
14. 缺席审判,是啥?刑事诉讼法新设的,针对逃匿境外的贪污贿赂等案件,或者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等情形。但缺席审判程序上很严格,必须有律师辩护。不过,这对被告人权利保障确实是个挑战。
15.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提?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注意,精神损害赔偿不支持。所以,得算清楚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实际损失。最好在侦查阶段就提出,免得后面麻烦。
16. 期间和送达,坑在哪?刑事诉讼法里期间的计算,法定节假日顺延?不,是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才顺延。很多人搞错。还有送达,你不签收,留置送达也行。所以别以为不签字就能拖时间。
17. 羁押必要性审查,怎么申请?逮捕后,律师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了,会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但说实话,实践中启动审查容易,改变结果很难。不过该申请还得申请,万一成了呢?
18. 刑事和解,有用吗?有用。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达成和解可以从宽处理。但和解不等于被害人撤诉,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无权撤诉。只是量刑情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