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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真的只是找法条套案情吗?

很多人对法律工作的想象,就是律师翻法条找依据,法官拿着法条套案情,出结果。
事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基础认知类常见问题

1. 法律适用真的只是找法条套案情吗?
说实话,太多刚进律所的实习生都这么认为。错。法律适用是目光在规范和事实之间来回流转,不是把事实往法条里硬塞。你拿到一个正当防卫的案子,法条背得再熟,不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个要件对应案件事实,你怎么知道能不能适用?对方都停手求饶了,你上去补刀,硬套正当防卫的法条,那能对吗?

2. 法律适用只能用成文法条吗?
当然不是。我国民事领域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没有习惯的,还可以依法理裁判。哪怕是刑事领域,排除习惯法入罪,出罪的时候也会参考习惯和法理。

3. 只有法院能做法律适用吗?
不对。行政机关执法,从开罚单到发许可,每一步都是法律适用。仲裁机构裁案子,也要做法律适用。哪怕普通人签合同,对合同条款按照法律做解释,本质也是一种法律适用,只是没有终局效力而已。

4. 上位法一定优于下位法吗?
还真不一定。如果上位法是旧法,下位法是依法授权制定的新法,本身又不抵触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很多时候会优先适用下位法的细化规则。比如地方人大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做了实施细则的细化,只要不冲突,法院都会优先适用。

5. 新法一定优于旧法吗?
不对。刑法里的从旧兼从轻就是最典型的例外。如果新法对某个行为的处罚比旧法重,哪怕新法已经生效了,也要适用行为时的旧法,这时候旧法效力优于新法。

6. 法律适用只解决定性问题就够了吗?
怎么可能。定性定对了,还要解决定量问题。定了故意伤害罪,不对应法定量刑幅度,不考虑从轻减轻情节,那叫什么完整的法律适用?民事案子里,定了对方违约,不适用违约金调整的规则,也不叫完成法律适用啊。

7. 最高院的指导性案例能当法律适用的依据吗?
严格来说不能。但是最高院明确要求,法官审理类似案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不参照的必须在裁判文书里说明理由。现在很多法官都会把指导性案例的说理用到自己的判决里,只是不会直接写“依据某指导性案例判决”而已。

8. 法律适用必须严格区分不同部门法吗?
大部分情况是的,但也有交叉。比如一个行为既触犯刑法,又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和民事的法律适用规则完全不一样,不能用刑事的证明标准来套民事的事实认定,这个坑很多普通人都踩过。

中国法院法官裁判法律适用说理手稿
中国法院法官裁判法律适用说理手稿

实践争议类常见问题

9. 为什么同一个法条,不同法官判出来结果不一样?
这是很多人骂司法不公的原因,其实不全是腐败。法律条文本身就有解释空间啊。比如什么叫“显失公平”,不同法官对公平的理解,对事实的剪裁,本身就会有偏差,只要结果在合理的自由裁量范围内,都是被允许的。哪有百分之百完全一样的判决?

10. 刑事案件法律适用能做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吗?
当然可以。罪刑法定原则从来都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现在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放宽,很多时候就是在做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符合公众的正义预期,有什么不对?

11. 网络侵权案件怎么适用侵权责任的管辖规则?
很多人搞不懂这个,跑大老远去被告所在地起诉,白花路费。其实法律适用的关键点很清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你被人在网上骂了,被人侵犯隐私了,直接在你自己家门口的法院起诉就行。

12. 合同约定了适用外国法律,法院就一定会按约定来吗?
不对。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你就算约定了适用外国法,这个约定也是无效的,法院直接适用中国法。

13. 刑法里的空白罪状怎么法律适用?
空白罪状就是刑法条文只说“违反XX法规”,不写具体行为内容,很多人说这违反罪刑法定,其实完全不对,这就是一种立法技术。适用的时候直接找对应的行政法、经济法规定来填补空白就行,只要对应的法规是有效的,就没问题。

14. 法律适用的时候要不要考虑公共政策?
说实话,当然要。比如现在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你处理涉企的合同纠纷,能完全不考虑这个政策精神吗?政策从来都是隐形的法律适用指引,只是很少会写在判决主文里而已。

15. 同一个案件多个法条都能适用怎么办?
这就是法条竞合啊。一般情况下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了重法优于轻法,比如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特殊情况下就会适用处罚更重的诈骗罪。

16. 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时候怎么法律适用?
法院如果审查下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不会直接宣告文件无效,但是不会将其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同时会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这就是行政诉讼里特殊的法律适用规则。

民法典侵权编法律适用规则对比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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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误区避坑类问题

常见误区避坑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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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只要找对了法条,法律适用就肯定对吗?
大错特错!找对法条只是第一步,你还要把案件事实的每个细节,对应到法条的每个构成要件上,缺一个要件都不行。你打定金罚则的官司,法条找对了,但是你证明不了对方构成根本违约,那适用也是错的,照样赢不了。

18. 法律适用只看字面意思就行,不用管立法目的?
那肯定不行啊,只看字面意思很多时候会得出非常荒谬的结果。比如刑法里的“携带凶器抢夺”,按字面意思,你带一把水果刀出门削苹果,刚好临时起意抢了路人的包,那也算携带凶器?不对啊,立法目的是打击那些准备凶器压制反抗的抢夺,你根本没这个意图,当然不能适用这个规则。

19. 舆论会不会影响合法的法律适用?
法官当然不该被情绪化的舆论牵着鼻子走,但是合理的舆论本身就反映了公众普遍的法感情,法律适用本来就要考虑公众的正义观。当年的于欢案,一审就是太僵硬套法条,没考虑公众对正当防卫的普遍认知,后来改判才符合法律适用的本质要求。

20.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法院一定会直接驳回吗?
不对!债务人不对诉讼时效提出抗辩,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个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很多刚入行的都搞错,以为超过时效就一定赢不了,太想当然了。

21. 什么才算法律适用错误?
找错法条就是最典型的,本来应该用不当得利,你用了侵权责任,就是找法错误。不过话说回来,要是找错法条但结果没错,很多时候也不会改判,毕竟核心结果对了,程序上的小瑕疵不影响。

22. 涉外案件一定适用法院地法吗?
当然不对,要看冲突规范怎么指引。比如不动产所有权争议,不管你法院在哪,都要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是国际私法公认的规则。

你看,法律适用这四个字,远不是对着法条抄那么简单。每一次适用,都是对规则和事实的重新打磨,哪里有什么标准答案?无非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最符合正义的那个结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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