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认定:哪些情况才算数?
1. 什么是法律上的紧急避险?简单说,就是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个更小的合法利益,来保住更大的利益。核心要求只有八个字:保大损小,迫不得已。
2. 只要遇到危险就能拿紧急避险抗辩?
不对。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提前预判危险先下手为强,不算。危险已经结束了再去损害别人,也不算。
3. 自己招来的危险,能算紧急避险吗?
说实话,这个得分情况。如果你是故意惹出来的危险,比如你故意挑衅别人,别人追着打你,你为了躲撞了路人的摊,那基本不算,因为危险本来就是你搞出来的。如果是你过失导致的危险,比如你开车不小心溜车要撞人,你打方向撞了路边的车,那还是可能算的。

紧急避险的责任:到底能免多少责?
4. 紧急避险真的都能免责吗?不一定。没超过限度才免责,超过了就是避险过当,该担责还是要担。
5. 紧急避险伤到了无辜第三方,赔偿找谁要?
谁引起的危险谁赔。如果是自然原因引发的危险,比如山洪来了你拆了别人的院墙堵口子,那你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让你适当补一点,对吧?
6. 别人做紧急避险损害到我了,我能反抗吗?
我国法律上紧急避险是合法行为,不是不法侵害,所以你不能对避险人正当防卫。你只能找引起危险的人要赔偿。
7. 能不能为了救四个人,杀死一个无辜的人?这种算紧急避险吗?
就是那个著名的洞穴奇案对吧?现在国内实务和通说都不认可这种情况。因为生命权是平等的,没有说四个生命就比一个生命更值钱,所以这种情况基本不会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哦对了,哪怕是要救一百个,也不行。
8. 避险过当要负刑事责任吗?
要。但是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官一定会给你从轻处理的。
9.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怎么分?我经常搞混。
一句话说清:正当防卫打不法侵害人本人,紧急避险害无辜第三方。有人拿刀砍你,你把砍你的人打伤了,那是正当防卫。你为了躲刀,撞翻了路人的摊子,那是紧急避险。懂了吧?
10. 野狗咬我,我把野狗咬打死了,算什么?
野狗不是谁放的,危险是自然产生的,所以打死野狗是紧急避险。如果是主人故意放狗咬你,你打死狗,那就是正当防卫,狗是主人的侵权工具嘛。
11. 公交车上有人抢方向盘,司机急刹车撞坏了站台栏杆,谁赔?
抢方向盘的人赔啊。司机就是典型的紧急避险,不可能让司机赔,更不可能让公交公司赔。这个逻辑没错吧?

当然算。只要你能拿出证据证明当时确实情况危急,病人命悬一线,那就能撤销处罚,本来就是紧急避险,不该罚。
打紧急避险官司,这些坑一定要避开

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你当时是紧急避险,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当时真的有正在发生的危险,你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这么做。口说无凭,法院不认。
14. 紧急避险一定不用坐牢吗?
当然不是。如果你为了保护自己几千块的货,把别人上百万的厂房烧了,那就是典型的避险过当,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害,该坐牢还是要坐。只是一定会从轻罢了。
15. 紧急避险只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吗?
不是。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别人的利益,都可以算。你看到别人家房子着火了,为了堵防火带拆了我家的院墙,照样算紧急避险。
16. 怎么判断有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核心就是:你损害的利益,一定要小于你保护的利益。不能大于,也不能等于。生命权肯定大于身体健康权,身体健康权肯定大于财产权,这个排序不会变。你为了保自己的命,撞坏别人的车,肯定没超。你为了保自己的车,撞死了一个路人,那肯定超了,懂吧?
17. 什么才叫“迫不得已”?
就是没有任何其他更好的选择了。如果当时你还有别的办法躲开危险,不用损害第三方利益,那你就不算。比如前面山火来了,你完全可以倒车掉头走另一条路,结果你非要撞开路边民房的围墙开路,那肯定不算紧急避险。
18. 躲避精神病人的攻击,撞坏了路人的店,算紧急避险吗?
算啊。不管危险是谁带来的,不管对方有没有行为能力,只要危险正在发生,你迫不得已,就算。
19. 紧急避险能免行政责任吗?
当然能啊。不止刑法和民法,行政法也认可紧急避险。刚才说的送病人闯红灯,就是免行政责任,不扣分不罚款。
20. 紧急避险拼不过利益权衡吗?有没有例外?
说实话,真碰到事,法官也会讲人情的。你当时慌得要死,哪能精准算出来利益大小?只要不是差得特别多,一般都会往你这边靠,法律本来就是给人性留余地的。你都被逼到那份上了,还能苛责你什么呢?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