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找不到侵权人怎么办?侵权责任告诉你
几乎每个小区都会碰到。楼上掉个烟灰缸,砸了人,查不到谁干的——整栋楼可能都要赔。有人说,这叫连坐,不公平。可民法典第1254条就这么写的。要我说,这规定虽然有些无奈,但总不能让受害者自认倒霉吧?当然,如果你能证明自己不在家,那就不用分担。所以各位,装个摄像头吧,自证清白要紧。

侵权责任到底是个啥?
你被人打了,东西被偷了,网上被骂了,能不能让他赔?这就是侵权责任。说白了,一个人做了错事,给别人造成损害,法律让他负起责来。但这里头水很深,对吧?
归责原则的弯弯绕绕
说到归责原则,普通人头都大了。其实就三种: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过错责任最常见——你得证明对方有错。比如车祸,要调监控,找人证,证明司机闯红灯。难啊!有时候根本证明不了。于是法律搞了个过错推定,在某些情形下,直接假定对方有错,除非他能自证清白。像医疗纠纷,医院得证明自己诊疗过程没问题。这玩意儿太有用了!

无过错责任更狠。不管你有没有错,只要法律规定了,就得赔。比如你养的狗咬了人,不管你怎么拴绳,都得赔。产品责任也是,厂家生产的东西有缺陷炸了,用户不用证明你偷工减料,直接告。说实话,这种严格责任就是为了保护弱者。
损害赔偿,真能赔到你倾家荡产?

赔什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是直接损失。还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最玄乎,法律说只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支持。什么叫严重?被毁了容,或者亲人没了,这种。一般人骂你两句,法院不支持,气不气?没办法。
特殊侵权责任,个个是大坑
高空抛物就不说了,再来看网络侵权。你在网上发帖诽谤人,平台接到通知不删,就得负责。不过话说回来,平台也不是全知全能,对吧?
饲养动物,狗咬人,除非是受害人故意挑逗,否则主人全责。但在某些农村,散养的狗咬了人,主人竟说‘它怎么不咬别人’,这种逻辑真让人无语。交通事故,机动车之间过错责任,机动车和行人之间,机动车基本无过错责任。毕竟铁包肉,得让强者负责。医疗损害,现在实行过错推定和过错责任结合,患者要证明有过错,但医院也要提供病历,不提供就推定有过错。挺复杂。
监护人的责任,孩子闯祸,家长买单。民法典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即使监护人尽到职责,也只能减轻,不能免除。所以熊孩子背后,都是心累的家长。
用人单位责任呢?员工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赔。但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有过错的也得担责。实践中,快递员撞人,公司总想推给个人,法律说NO,公司得兜着。
共同侵权,两人以上共同造成损害,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找任何一个人要全部赔偿,那个人再找其他人追偿。这很可怕。比如一起打架,你只是递了根棍子,也得赔所有医疗费。有时候真是被坑了。
索赔实操,不踩坑才怪
诉讼时效就三年,从你知道被侵权时算。过期作废啊!和解好还是诉讼好?能和解最好,省时省力。但对方耍赖,赶紧起诉,别拖。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说三遍。病历、照片、监控、聊天记录,统统保留。证明不了损失,律师也帮不了你。如果自己也有过失,会减轻对方责任——比如你闯红灯被撞,司机责任就小了。自甘风险?参加拳击比赛被打伤,对方不赔,除非他故意犯规。好意同乘,让人搭便车出了事故,一般要赔偿,但可以减轻。所以带人需谨慎!企业在经营中,要特别注意劳动安全、产品责任、数据侵权,一出事就是巨额赔偿,弄不好直接破产。做好合规,买好保险,比什么都强。
侵权和违约竞合,买个东西炸了,可以告产品责任侵权,也可以告买卖合同违约。只能选一个,哪个划算选哪个。通常侵权能多要点精神损害。
还有物件致人损害,比如广告牌掉落,所有人或管理人得负责,除非证明没过错。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由引起险情的人担责;如果自然原因,避险人可能要给适当补偿。自助行为,你扣留吃饭不付钱的人,合理限度内免责。这些冷门规定,关键时刻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