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以为的继承,可能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父母走了,存款和房产不就是子女平分吗?看似简单,但万一父母一方先去世,另一方再婚?或者祖辈还在?我见过的真实案例,老爷子走后,老太太健在,结果孩子们闹分家,老太太说房子我要住,你们不能分。法院不支持。因为法律上,配偶先分一半,剩余一半再由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还有更上辈的老人,他们也有份——这就是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常见坑。 要不要继承债务?我听说父债子偿?
绝不。现在的民法是限定继承,继承多少遗产范围内还债,超出部分可以不还。但你要放弃继承,就必须书面声明。有个案子,儿子以为不继承就没事,结果没明确表示放弃,被债权人起诉,最后虽然没掏个人腰包,但折腾一年,律师费花了好几万。 继子女到底有没有份?看配偶带过来的孩子,心里别扭。
看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从小养到大,教育生活都管,那就有继承权。如果只是登记结婚时都成年了,没共同生活,那没有。很多再婚家庭在这个问题上打得不可开交。继承律所处理的这类纠纷,一半以上是扯不清的关系。

二、继承律所:火坑救人还是趁火打劫?
继承律所跟普通律所有什么区别?收费贵那么多?实话实说,继承领域门道太深。民法典+司法解释+各地法院的审判纪要,普通律师可能连“遗产管理人”都说不清。专门做继承的所,从遗嘱规划、遗产清点、谈判调解到诉讼,全链条。收费确实高,按标的额3%到8%的都有,但好的律所能帮你分到更多,或者避免损失,看你衡量了。去年我同事请的非专业律师,漏算了一笔海外股票,直接少分80万,律师费倒是只收了两万——亏不亏? 什么时候非请律师不可?自己办不行吗?
公证遗嘱、无争议的法定继承,自己去公证处就行。但一旦有人对遗嘱真实性不认可,或者财产范围有争议(比如借名买房、代持),或者继承人之间有激烈矛盾,律师介入是必须的。尤其涉及公司股权、境外财产。我自己经历,亲戚为了一套还建房,打了三年,最后算上诉的时间和金钱,当初不如花五万请律师早调解了。 你说的遗产管理人,新鲜玩意儿?管用吗?
民法典新内容。现在案子越来越多。比如一家子都想要管理权,或者都不想要,法院可以指定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我们所有个客户,老太太走了留下十几处房产和一堆债权,子女们谁也不服谁,最后法院指派我们团队当管理人,两年了,还没分完,但至少没打起来。 放弃继承,口头说不要就行?
绝对不行!必须书面,还要在遗产处理前。过了时效或者已经实际占有遗产,视为接受。有个当事人,在家族群发了个“我不要了”,然后没管。后来房子拆迁,他也没参与。五年后想起这茬,想去争份额,法院直接驳回,肠子悔青。
三、立遗嘱:你以为的万全之策,可能废纸一张
打印遗嘱,到底怎么才有效?民法典承认了打印遗嘱,但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每一页都要签名、注明年月日。而且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跟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去年有个案子,老人自己打印了遗嘱,让楼下邻居作证,但邻居只签了最后一页,前几页没签,结果法院认定无效,按法定继承走了。 我偷偷立了几份遗嘱,哪份算数?
以最后那份为准。但注意,公证遗嘱不再有最高效力,改来改去,最后一份合法就行。不过,小心多份遗嘱互相矛盾,容易引发笔迹鉴定,费时费钱。 危急时刻,比如抢救时,说几句话算数吗?
口头遗嘱有效,但必须两个以上见证人,且危急情况解除后,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失效了。所以,进ICU前,最好还是写好,把律师叫到医院见证——听着冷血,但避免后患。 遗嘱里能写“不给不孝子一分钱”吗?
理论上可以,但必须是真实意思,不能是被迫的。而且要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也就是“必留份”。否则,那一部分无效。 遗嘱继承后,还要不要还债?
要。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税款和债务。 夫妻一方立遗嘱,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能。遗嘱只能处理自己的财产份额。得先析产。常见错误:丈夫立遗嘱把整套房子给孙子,妻子不知道,死后妻子起诉,最后只分一半。 涉外继承,麻烦在哪儿?
国外财产适用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适用遗嘱人经常居所地法。交叉法律适用,头疼。必须找懂冲突法的律师。我们处理过一单,中国籍人在美国有房产,生前未留遗嘱,结果要按加州法律走遗产认证,耗时两年多。 股权继承,公司能不让进吗?
有限公司,股权可以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很多创始人没注意这点,突然离世,家属继承股权,其他股东不乐意,大把纠纷。建议提前在章程里约定好。 继承诉讼,过了三年是不是就没戏了?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好多案子不到分割时不知道权利侵害,所以实际时效很复杂。早点主张。 最后问一个扎心的:怎么挑继承律所?
一看团队有没有专注这个领域,二看案例,三谈收费方案。别信承诺。我建议面谈时带一个简单问题测试,比如“打印遗嘱忘了写年份怎么办”,答不上来的,赶紧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