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个小伙子来找我,一脸沮丧。刚入职两个月,试用期还没出,就被公司打发了。理由?“不符合录用条件”。
我问他:公司说怎么不符合了?他说领导就一句话:你不太适合我们团队。没了。
这就让人来气了,对吧?
很多打工人都不知道,试用期被辞退,可不是公司一句话的事儿。今天干脆把试用期那些坑,还有加班、辞退、合同……捋一遍。咱们算算账。
一、试用期: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
试用期被辞退要赔偿吗?
分情况。如果公司能拿出证据,证明你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试用期考核不通过,那么可以不付赔偿金。但!注意——这个“不符合录用条件”必须有个前提:公司在招聘时明确告诉了你录用条件是什么。如果压根儿没说过,或者含糊其辞,那辞退就违法。拿到赔偿金是妥妥的。
我见过最离谱的,一姑娘应聘行政,结果公司以“不够外向”让她走人。这不扯吗?行政要外向来干嘛?

试用期最多多久?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的:合同期3个月以上不到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到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记住,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里,不能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工资呢?不能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而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些公司给个50%?违法。
还有,公司能延长试用期吗?不能随便延长。如果试用期过了,还找借口再延长,那就违法了,因为法律规定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加班与工资:你的时间,很贵的
说实话,我接过最多的咨询就是加班。有些公司把996当福报,但你问他加班费——不好意思,没听说过。
加班费怎么算?
工作日加班: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记住,休息日加班首选补休,不能补休才给钱。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给钱,不能补休。
是不是有点绕?举例:国庆节前三天,法定假日,加班一天拿三倍。后四天是调休,如果加班又没补休,拿两倍。
但是!前提是你得证明自己加班了。聊天记录、邮件、打卡记录……留着,这都是证据。公司口头让你加班?啧,那也得有痕迹。

强制加班不给钱,怎么办?收集证据,和公司谈判,不行就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再不行仲裁。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怕丢工作,忍了。可忍一时,退一步,没准儿后面更过分。
996合法吗?法律没有996这个说法,但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就违反劳动法了。监管嘛……你懂的。但真要较真,一告一个准。
三、劳动合同与社保:最基础的保障,别稀里糊涂

有回一个大哥来咨询,干了半年,愣是没签合同。工资现金发,还乐呵呵的。我说你傻啊?不签劳动合同,公司从第二月起要付你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他眼睛都亮了。但问题是,你得证明你在那儿上班。工牌、工作服、同事证言、微信工作群……越杂越好。
还有社保。多少公司玩花样:签个协议让你自愿放弃社保,每月多给你几百块。这协议?无效。社保是法律强制义务,不能放弃。将来补缴、滞纳金全算公司的。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先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如果想解除合同拿赔偿,得走被迫解除程序,但这里面门道多,最好咨询律师。
四、辞职与解雇:好聚好散?难
辞职要提前多久通知?转正后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天。不需要批准!到期走人。但如果公司没签合同、没交社保、拖欠工资,你可以随时走人,还能要求经济补偿。
被迫辞职能拿赔偿吗?能。这就是上面说的那种情况,公司有过错,你以此为由辞职,公司得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算一个月。
反过来,公司辞退你,什么情况拿赔偿?违法辞退要付2倍经济补偿金。什么是违法辞退?比如没有法定理由,或者程序不合法,或者辞退了不能辞退的人(像孕期、产期、医疗期内的员工)。具体赔偿金怎么算?计算公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2。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半年以上算一个月。
什么情况下公司不能辞退你?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力、医疗期内、女员工三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但别想着可以胡来,严重违纪照样可以开。
五、那些你可能不知道的权利
工伤认定:不只工作中受伤,上下班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算。还有职业病。出了事,公司一个月内得申请,公司不申请,你或家属一年内自己申请。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先确定劳动关系,再申请。这个过程,说实话,挺煎熬的。

竞业限制:公司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常遇到。签了协议,离职后不能去竞争对手那儿。但!公司得按月给你补偿金,标准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果公司不给钱,你也不用遵守。
年假:工作满1年不到10年,年假5天;10年到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没休完的年假,离职时公司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补偿,其中包含正常工作工资,所以额外是200%。
还有,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最简单:打劳动监察热线。复杂点:仲裁。还敢不给?法院强制执行。
哦对了,有个坑:协商解除合同。公司说给你N+1,让你签协议。别急着签!看清楚协议内容,是不是把所有应得的钱都算清楚了,有没有附加条件,比如让你放弃其他权利。一签字,很多事儿就翻篇儿了。
说实话,劳动法条文不算少,但更关键的是执行。很多时候,我们不是不知道权利,而是不敢用。怕麻烦,怕报复。可越沉默,有些公司越肆无忌惮。
我不是鼓励大家都去仲裁、打官司,但至少,得知道手里有什么牌。遇到事儿了,先冷静,收集证据,咨询专业人士。哪怕最后不用,心里也有底。
最后,劳动仲裁免费的!不用请律师也能自己申请,流程没那么复杂。小案子,自己上,怕啥?
好了,就这些。全是干货,没一句废话。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