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救济——别急着交钱
1. 行政处罚决定书里没写救济途径,我该怎么办?
碰到这种情况,先别慌。说实话,行政机关不写救济途径,有时候是疏忽,有时候——你懂的,故意的。但法律给你兜着呢。《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没告知诉权的,起诉期限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看清楚,一年!不是两年、三年。所以,从收到那刻起,立刻计算时间。别等。另外,你可以直接提行政复议,复议期限也有规定,一般是60天。如果连复议途径都没写,期限也相应延长,但千万别拖到不可收拾。我的习惯:收到决定书当天,就在日历上标记一年后的日期,提前一个月咨询律师,准备材料。

2. 听证程序有必要申请吗?怎么操作?
听证?很多人觉得走形式。错!大错特错。特别是在重大处罚、吊销证照之前,听证是你反败为胜的黄金机会。程序是:书面申请——必须在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过期不候。然后等行政机关通知。听证会上,你可以要求办案人员说明理由、出示证据,还能辩论。我见过太多案子,听证会上对方证据站不住脚,直接撤销处罚。要点:提前准备书面意见,把处罚的事实、法律、程序漏洞都列出来。别光动嘴。

3. 行政机关没收东西,不开清单,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得清清楚楚,没收财物必须出具清单,写明名称、数量等,并且要给你一份。没清单,你事后怎么核对?少了东西谁负责?遇到这种情况,当场提出,拒绝签收任何空白文书。已经发生的,立刻打12345举报,同时固定证据——录音录像、找见证人。这种程序违法,在复议或诉讼中很管用。
4. 罚款交晚了,产生滞纳金,能减免吗?
滞纳金,原则上必须交。不过,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但请注意,滞纳金通常不免,它是对拖延的惩罚。所以,尽量按期交。实在不行,早早写申请,附上困难证明。别等到滞纳金滚成大山。
复议与诉讼,哪个坑少?
5.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必须先复议才能诉讼吗?
一般不是。这叫“复议前置”。只有少数领域法律明确要求,比如纳税争议、专利驳回等。大多数行政处罚,你可以直接上法院。但复议有好处:不花钱、速度快(60天)、还能审查规范性文件。诉讼呢,程序严,但二审终审,权威性强。我的建议:如果案子事实清楚、法律争议不大,先复议试试;如果问题复杂、涉及重大权益,直接起诉。不过——复议决定不服,15天内就得起诉,记住这个衔接点,别断档!
6.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才容易被受理?
别写小说。三块内容必须清晰:申请人信息、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复议请求和理由。理由要直击要害:违法之处,附上法条。材料:决定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我最怕看到当事人洋洋洒洒写情绪,却不说清哪个行为违法。记住,复议机关也是行政机关,时间宝贵。你写明白,他好审查。另外,邮寄用挂号信,留凭证。

7.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到底怎么算?一不留神就过期?
六个月!一般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像前面说的,没告知诉权的,延长到一年。还有最长保护期:不动产案件20年,其他案件5年,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过期绝对没戏。所以,发现权益被侵犯,别犹豫,先咨询律师确定起算点。我见过太多例子,当事人“研究研究”,结果研究过了期。
信息公开与程序细节
8.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拖着不答复,算违法吗?
当然算。答复期限是20个工作日,经批准可延长20个,必须书面告知你延期理由。逾期不答复,你可以复议或诉讼。实践中,有些部门玩消失。别干等。到期前一周,打电话催,并录音。到期没信,直接提行政复议,请求确认不答复违法并责令公开。这招,一打一个准。
9. 申请信息公开,对方说涉及国家秘密,怎么破?
国家秘密是有定密流程的,不是随口一说。你可以要求他们说明定密的依据、密级、保密期限。如果拿不出正式定密文件,那就是借口。复议或诉讼中,法院会要求行政机关证明确实属于国家秘密,并且他们会审查秘密点。不过,真正涉及国家秘密的,你我真看不到。关键是防止滥用。
10.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怎么区分?
简单说:强制措施是临时控制,为了查清楚或预防危险,比如暂扣物品;行政处罚是最终处理,惩罚性质的,比如没收。区别大了——强制措施可诉吗?可以,但往往被后面处罚吸收。如果强制措施超期、违法,单独告它管用。注意:强制措施必须当场做笔录,列明财物,不然程序违法。

11. 行政机关不作为,我能告它吗?
能,但有前提:你得先申请过,对方不答复或拖延履行。比如申请许可证没回音,举报违法没人查。不作为的诉讼,证明申请是关键——用邮寄、网上提交,留记录。别打电话口头申请,没法举证。诉讼请求:确认不作为违法,并判令履行。
赔偿与执行
12. 行政赔偿申请,需要先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吗?
以前需要,现在不用了。新国家赔偿法修正后,可以在一并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单独提赔偿,才需要先确认违法。但实践中,最好一块儿提,省时。赔偿数额要有依据:直接损失、停业损失等。精神赔偿?行政赔偿一般没有,除非侵犯人身权造成严重后果。
13. 行政协议纠纷,是打行政官司还是民事官司?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征收补偿协议这些,属于行政协议,打行政官司。一直争议很大,直到2015年行政诉讼法明确纳入。这类案件,法院要审查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约性,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毁约。但要注意,如果是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这类,还是民事。分不清?看有没有行使行政优益权。
14.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能在打官司时一并请求审查吗?
能!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亮点。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规章以下),可以在诉讼时一并请求附带审查。法院认为不合法,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但不能直接宣布废止。这给了我们挑战红头文件的机会,虽然只是附带,但很有用。
15. 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法院有没有办法?
有!法院可以罚款、公告不履行情况,甚至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处日罚款。所以,别怕政府当老赖。我代理过一个案子,法院公告后,政府乖乖执行了,丢不起这人。
16. 行政公益诉讼,普通老百姓能提起吗?
不能。目前法律只授权检察机关提起,针对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行政机关不作为。个人可以举报,但不能直接起诉。不过,你可以向检察院提供线索,借力打力。我在不少案件中给当事人支过这一招,有效。
17.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效力有什么不同?
裁决有强制力,调解没有。行政裁决比如拆迁补偿标准裁决,不服可以起诉;调解只是促成协议,反悔了还得走别的程序。所以,能裁决的别选调解,省的夜长梦多。
18. 执法人员不出示证件,我能拒绝检查吗?
能!行政处罚法明确,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出示证件。没证件的,你可以拒绝,并报警或录像存证。这不算妨碍公务。现实中,钓鱼执法的不少,你硬气点,他们反而怂了。
19. 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对老百姓有啥保护?
比例原则说白了,就是行政机关手段不能过分。比如,能罚款解决的别吊销执照,能警示的别重罚。如果你觉得处罚畸重,可以拿这条说事,法院支持的概率不小。这是保护我们免受“大炮打蚊子”的冤屈。
20. 行政许可被吊销,不服怎么办?
吊销是处罚,当然可诉。听证是前置吗?不是必须,但吊销重大许可往往要听证。如果你没被通知听证,程序可能违法。诉讼时,重点攻程序漏洞和事实依据。证照就是饭碗,拼一把。
21.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先催告,再强执。催告书必须书面送达,给你合理履行期限。逾期不履行的,才启动强制。如果程序颠倒,就是违法。我遇到过半夜强拆没催告的,最后赔偿没商量。
22.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啥用?
倒逼依法行政。负责人来了,必须发言、答辩,不能只带律师。能促使他们了解执法问题。但实践中,有来的也是念稿子。不过,总比不见人影强。
2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了吗?
2014年修法,把行政协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纳入,算大扩展。但还有不少边界模糊。比如内部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仍不能直接诉。所以,关键看是否侵犯你的具体权益。
24. 行政复议新修亮点?
2023年修订,明年施行。亮点多多:复议机关由“选择管辖”改为“单一告知”;可以调解的案件范围扩大;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强化。一句话,复议渠道更通畅了,期待能分流更多案件。
25. “一事不再罚”到底怎么理解?
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但其他处罚种类可以并处。比如,既罚款又吊销执照,可以。但要警惕变相两次罚款——换部门罚,有时违法。抓住这个,打掉重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