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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抽逃出资?别等连带责任找上门才后悔

一个做贸易的客户老张,上个月被债权人连带告了。因为他公司欠债300万,他之前把公司账户里的200万转到了自己卡上——美其名曰“借款”。结果法院认定是抽逃出资,现在他要对300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他急了:“我就拿了200万,怎么要我还300万?” 唉,公司法就这么规定的,踩了红线,跑不掉。

抽逃出资这事儿,新公司法第53条写得明明白白:股东抽逃出资,要返还本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如果公司还不起债,股东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这责任不限于你抽逃的数额,万一债权人追加,你能扯得清?所以,别以为只是把钱还回去就行。往下看,我整理了最近老板们问得最多的20个公司法问题,一个一个说。

出资:五年实缴,玩真的?


1. 问:新公司法真要求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以前认缴的怎么办?
答:对!2024年7月1日之后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以前成立的老公司,有3年过渡期(到2027年6月30日前),过渡期内要把出资期限调整到5年内。所以,别拖了,赶紧修改章程,该减资的减资,该实缴的实缴。不然,股东资格都可能受影响!

2. 问:我拿辆车当出资,怎么算数?朋友想用专利出资,万一专利是废纸?
答:非货币出资必须评估作价,还得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车得过户到公司名下,专利也得转让。至于专利值不值钱——公司法第48条说了,不得高估或低估。所以,评估报告很关键。有些股东串通评估机构搞虚假评估,事后债权人发现高估,照样要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还要连带!别坑队友。

股东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风险示意图
股东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风险示意图


3. 问:认缴制不是可以0元注册吗?现在不行了?
答:新公司法确实把实缴期限收紧了,但没废除认缴制。只是有了期限约束。以前那种“注册资本1亿,认缴100年”的套路,玩不转了。实话实说,这对市场是好事,皮包公司少一些。

4. 问:股东出资没到位,公司欠债,债权人能直接找我吗?
答:能!公司法第54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叫“出资加速到期”。连认缴期限还没到的,都可能被追。所以,别把认缴当护身符。

抽逃出资:不是把钱还回去就完

抽逃出资:不是把钱还回去就完
抽逃出资:不是把钱还回去就完

5. 问:股东把公司钱转走,除了还回去,还有啥后果?
答:抽逃出资的股东,要返还出资本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公司无法偿债时,股东在抽逃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更可怕的是,董事、监事、高管如果协助或者放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说白了,公司账户不是自家抽屉。随便转走,就是给个人财产埋雷。

6. 问:我替朋友代持股份,实际出资人是他,公司出事找我?
答:名义股东要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内部代持协议不能对抗公司、债权人。你朋友不掏钱,你得掏。掏完再找他追偿——追得回来算你本事。所以,代持这事,除非过命的交情,慎碰。

7. 问:有些老板把公司钱转到家人账户,算不算抽逃?
答:算。通过关联交易、虚构债权债务、高买低卖等方式把资金转出,都是抽逃。新公司法增加了横向法人格否认制度,如果关联公司混同,可能所有公司都得对债务负责,一烧一大片。

股权转让:没交完的出资谁扛?


8. 问:股权转出去了,原股东没交的出资,受让人要补吗?
答:要!新公司法第88条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权,受让人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受让人没按期缴,转让人还要承担补充责任!明白没?转让不干净,原股东甩不了锅。所以,卖股权时,签好协议,最好让受让人提前实缴。

9. 问:小股东被大股东欺负,能强制退股吗?
答:如果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分红,或者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这叫“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程序上,要先股东大会投反对票,然后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不过,证明连续5年盈利,小股东拿到财务数据?难!实践中举证是个坎。

10. 问:股权转让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答: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以前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现在新公司法删掉了“同意”程序,改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他们要么买,要么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0天不回复,视为放弃。这让转让更快,但坑也多——通知送达有讲究,别留把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流程图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流程图


公司治理:挂名的人要心惊了


11. 问:还能随便当法定代表人吗?听说要担责?
答:新公司法下,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而且,如果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担责后,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可以追偿。挂名法代?以前觉得风光,现在可能一夜回到石器时代。特别是公司上了失信名单,法代会受限制。

12. 问:董事会和经理到底谁说了算?
答:公司法修改后,经理职权不再法定列举,而是由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这意味着,章程怎么写就怎么来。以前总经理法定权力大,现在可以限缩。所以,老板们,章程别用模板!得精心设计,否则经理可以架空董事会。

13. 问:公司对外担保,董事会决议行吗?
答:关键看章程规定。如果章程规定担保由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就是无效。债权人如果不审查决议,可能担保无效。新公司法强化了关联担保的回避表决,而且要求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一句话:没看章程就接受担保,风险自负。

14. 问:关联交易是不是一定不行?
答:不是禁止,是要披露和批准。董监高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交易,或者其亲属、关联人,都要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并经过决议。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而且,关联交易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要赔偿。所以,别偷偷摸摸。

减资与解散:想跑?没那么容易

减资与解散:想跑?没那么容易
减资与解散:想跑?没那么容易

15. 问:公司减资,不通知债权人,悄悄进行行不行?
答:找死!减资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违法减资的,股东要退还收到的资金,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和负有责任的董监高要赔偿。

16. 问:公司不干了,解散清算,股东要自己掏钱还债吗?
答:这要看股东是否履行清算义务。如果成立清算组,正常清算,股东在收回投资范围内分财产,一般不用再掏钱。但!如果股东不及时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或恶意处置,或未经清算就注销,那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很多人以为公司一注销,债务就消失了——天真。

17. 问:简易注销听起来方便,有啥坑?
答:简易注销适用于没有债务或已结清债务的公司,全体股东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公司无债务。如果承诺不实,股东要对注销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所以,千万别为了省事虚假承诺。

18. 问:一人公司股东怎么做才能不连带?
答:一人公司最大的风险是法人格混同。新公司法第23条规定,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担连带责任。所以,必须建立规范财务制度,每年审计,公私分明。自己的账和公司的账一塌糊涂?等着连带吧。

其他零碎但重要的问题

其他零碎但重要的问题
其他零碎但重要的问题

19. 问:新公司法对监事会有什么新变化?
答:可以不设监事会!规模小或股东人数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或只设一名监事;甚至可以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审计委员会。这是重大简化。

20. 问:公司章程到底多重要?能抄网上的吗?
答: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很多地方公司法给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的任性空间。比如股权转让、表决权比例、利润分配比例等。随便抄模板?等着被坑吧。建议花点律师费,定制一份。别省小钱吃大亏。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各位老板,公司法修订不是儿戏,尤其抽逃出资和限期实缴这两把刀,悬在头上。有问题提前布局,别等债主上门才想起律师——那时候,我能做的就有限了。

这篇文章,算是个普法清单,每一条都可能值几十万。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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