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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居住权到底是个什么权利?

民法典的居住权到底是个什么权利?

说实话,第一次看到“居住权”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愣了下。物权?不是所有权,不是租赁,而是一种全新的用益物权。民法典物权编第十四章,专章规定。简单说,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注意——这玩意儿必须登记设立,不登记没用!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的居住权住宅也不得出租,除非另有约定。

举个例子吧。老人家想把房子留给子女,但又担心老伴在自己去世后没地方住。以前要么遗嘱写明,但容易扯皮。现在好了,去登记个居住权,老伴就能一直住下去,直到去世。子女虽然有了所有权,但赶不了人。是不是很人性化?不过也埋了个雷——买二手房时如果不查居住权登记,可能买了房却住不进去!所以,各位,以后买房务必查清楚。

居住权登记证明样本
居住权登记证明样本

民法典是什么?跟民法通则那些有啥不一样?

民法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它可不是一般的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还记得以前的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吗?一股脑儿全废了,整合进民法典。也就是说,以前零零散散的单行法,现在汇编成一部体系化的基本法。说实话,这对法律从业者简直是解脱——不用再翻好几本法律了,一部搞定,但学习量也爆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封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封面

编纂历程,折腾了多少年?

这个历程真是,一波三折。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四次启动都搁浅了。2014年才重新上路,先是出台了民法总则,然后各分编陆续审议,最后2020年合并通过。66年磨一剑,不容易啊。但有些人吐槽说,不就是把旧法拼起来吗?其实不然,里面增删改的地方多了去了。

民法典包含哪些编?每编都管啥?

总共七编加附则: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总则编讲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等,是通用规则。物权编确定物的归属和利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都在这。合同编,三审合一,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人格权独立成编,这可是史无前例,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单独规定,凸显“人”的地位。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调整亲属关系和遗产传承。侵权责任编,管损害赔偿。对了,还有附则,规定施行时间和旧法废止。

居住权——刚才说了不少,再强调几点。

居住权——刚才说了不少,再强调几点。
居住权——刚才说了不少,再强调几点。

居住权必须书面合同+登记,口头不行。而且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另有约定。这权利对保障弱势群体太好使了,但交易风险大。我个人认为,二手房买家必须查不动产登记簿,看看有没有居住权,否则后悔莫及。另外,居住权消灭的条件: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消灭了也得去注销登记。

合同编有啥新变化?

合同编变化挺大。比如,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网上买东西,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就成立了,商家不能随意取消。增加了情势变更制度,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以重新协商或请求变更解除。还有,保证方式推定变了!以前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按连带责任保证,现在反过来了——按一般保证。这简直就是对保证人的大赦。做生意的朋友,签保证合同一定看仔细了,别默认连带。

婚姻家庭编的亮点,离婚冷静期怎么回事?

离婚冷静期绝对是争议最大的点。民法典第1077条:协议离婚,先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然后有30天冷静期,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期满后30天内,双方还得亲自去领离婚证,不去视为撤回。注意,这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哎,想离婚的人恨死这条了,但立法者本意是减少冲动离婚。另外,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劳务报酬、投资收益都算共同的了。还有,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共签共债,或者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不是随随便便就成共同债务了,这对防范被负债有好处。

继承编,范围扩大了吗?

代位继承是扩大了。以前只有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现在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了。也就是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有机会继承遗产,当然前提是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另外,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只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写日期,就有效。与时俱进啊。

民法典继承顺序图解
民法典继承顺序图解

侵权责任编,高空抛物怎么治?

第1254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查不清是谁抛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得补偿,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补偿后有权向真正侵权人追偿。同时,物业等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没采取必要措施要担责。公安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这下,那些找不到肇事者的案子,不再是全楼连坐那么简单了,物业也有责任。说实话,要是物业不装监控,以后赔死。

人格权独立成编,意义在哪?

这是民法典最大的创新,世界范围内都少见。具体规定了生命尊严、身体权、健康权,还有性骚扰的禁止和预防,单位有义务。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也有详细规定,比如不得非法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特别是“私人生活安宁”被纳入隐私权,深夜打骚扰电话,算侵权。另外,肖像权的保护,不再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侵权要件,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就侵权,但合理实施新闻报道等除外。这可是艺人明星的福音。

虚拟财产,保护吗?

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条是引致条款,目前还比较空泛。微信账号、游戏装备、比特币,算不算财产?理论上是。但具体怎么保护,得等后续立法或司法解释。所以现在账号被盗,拿民法典去打官司,可能还有点难。不过,至少有原则性规定,总比没有强。

保证责任的变化,再细说一下。

刚提到了一般保证推定,这绝对是颠覆性的。以前担保法,默认连带保证,保证人压力山大。现在反过来了,除非合同写明“连带责任保证”,否则就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主必须先去起诉债务人,执行不到才能找保证人。所以,各位做保证人的,没事别写连带,有事你就惨了。

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是啥?

总则第9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叫绿色原则,作为基本原则之一,贯穿整部法典。比如,合同履行要避免浪费资源,侵权要承担环境修复责任。这原则很美好,但怎么落实,得看具体判例。

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怎么说的?

第1034条至1039条,详细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比如,处理个人信息要征得同意,公开处理规则,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围。不得泄露或篡改个人信息。而且,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信息、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特别是行踪信息,太重要了。不过,民法典只是基础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法》更细。

“好意同乘”是什么?

第1217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简单说,好心让人搭便车,出了事,只要你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赔偿。这让做好事的人少点后顾之忧。但别大意,如果你严重违章,该赔还得赔。

自甘风险,民法典明确了?

第1176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就是自甘风险原则。比如打篮球,正常对抗受伤,一般不能告队友。这给文体活动组织者松了绑,但也提醒参与者,量力而行。以前没规定,全靠法官裁量,现在有法可依了。

格式条款的新规定?

格式条款的新规定?
格式条款的新规定?

合同编对格式条款规制更严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以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对方要求说明。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这简直是消费者的利器。网上那些一长串勾选同意,可能因为没提示到位而无效。另外,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打印遗嘱怎么才有效?

继承编新增打印遗嘱。条件是: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缺一不可。说实话,打印遗嘱比手写容易伪造,所以见证人要求很严格。最好全过程录像,免得有争议。否则,随便找个打印机打出来的东西,可能被判无效。

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怎么认定?

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简单说,共签是共同债务;个人借但用于家庭日常,也是共同;大额借款必须有共同意思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以前不少“被负债”的案例,现在有了明确标准,是进步。

见义勇为,民法典怎么保护?

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被称为“好人法”,鼓励见义勇为。此外,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解决了英雄流血流泪的问题。但要注意,救助行为必须是紧急情况,且不能因重大过失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施行时间与新旧法衔接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同时民法通则、婚姻法等9部法律废止。但最高院出了一系列配套司法解释,比如《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明确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但有利溯及和空白溯及例外。如果有旧法规定不明确,民法典有规定的,可能适用民法典。所以打官司时,发生在2021年前的案件,也可能用到民法典的规则。法律从业者得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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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民法典的居住权到底是个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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