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随意延长吗?
当然不行。有些公司试用期一延再延,这纯属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写得很清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延长?除非你离职再入职。不然就是变相压榨。记住了,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只约定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80%,且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如果公司违法延长,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还能主张转正后工资差额。别怂,这就是法律给你的底气。

不签劳动合同,公司要赔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听着美滋滋,但不是自动到账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应当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仲裁时效一年,从离职起算。好多人大意了,拖拖拉拉,结果时效一过,一分钱拿不到。我见过最离谱的案例:干了两年没签合同,离职后想起诉,结果因为过时效被驳回,懊恼得拍大腿。所以,入职第一个月没签,第二个月就可以主张。计算基数是应发工资,不是基本工资。如果单位满一年还不签,法律直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双倍工资那部分你还是要及时要。别被“忘了签”这种鬼话糊弄。
加班费到底怎么算?老板说固定给500块行吗?
绝对是大坑。加班费有法定标准:平时1.5倍,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固定500元?先算算你加了多少小时。举个例子:月工资5000,每小时工钱=5000÷21.75÷8≈28.7元。平时加班一小时就是43元,休息日57.4元。一个月哪怕只加了20小时平时班,就得860元,500元够干啥?加班费计算基数应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合同写最低工资坑你的,仲裁倾向保护劳动者。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大队,公司立马老实。另外,注意保留证据:打卡记录、加班审批、工作成果。没证据神仙难救。

被违法辞退,能拿2N赔偿吗?
能,但前提是“违法”。什么叫违法辞退?比如没有法定理由、没有提前通知、程序不合法。如果公司简单说一句“你不适合”,却没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或者没经过培训调岗,那就是违法。2N=经济补偿金的2倍,N是你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同样可以要2N。不过,仲裁时你要证明公司违法,公司则要证明合法。别怕,举证责任倒置。真被冤了,保存解除通知,录音录像,然后请律师或找法援。我手上一个案子,小姑娘试用期最后一天被开,公司说表现不佳,我们追问哪里有考核标准?公司哑口无言,最后赔了双倍。
主动辞职一定没有补偿金吗?

不一定!有一种叫“被迫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社保、规章制度违法等情形,你可以立即辞职还要求补偿。这叫被迫解除,N倍补偿是跑不掉的。划重点:不要写“因个人原因辞职”,那真的一分没有。要写“因公司未足额支付X月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合同”。这些字值万金。还有,被迫辞职无需提前30天,当天提就能走。记住,要发书面通知,最好EMS快递并保留凭证。这点太重要了,无数人因为措辞不当痛失补偿,亏得肝疼。
竞业限制协议,公司不给钱怎么办?
公司想用竞业限制捆住你,又不给补偿金?门儿都没有。法律规定,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公司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给予经济补偿。三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如果你想继续遵守,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不要傻傻地自己不干了还被限制。注意,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高管、高技和其他保密人员。普通员工被瞎要求,可以主张无效。另外,补偿金标准,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无约定的,一般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太低了可以申请调整。唉,有些小公司根本不了解法条,乱搞。
工伤:上下班路上出车祸算不算?
算,但有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键:非本人主要责任。你得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如果自己是主要责任,不行。还有,上下班路线和合理时间很重要。绕道买菜接孩子?如果合理路线内,一般也认。工伤认定申请:单位30天内申请,单位不申请,自己一年内申请,别超期。我遇到一位大哥下班被撞,单位不管,自己去人社局申请,折腾了三个月终于认定,医疗费全报,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所以,一定报警,拿认定书。
调岗降薪你不答应,公司能硬来吗?
不能。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你可以不同意,并书面提出异议。保持正常工作,不要旷工,否则反成了你的错。如果不接受,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那就是违法解除。你可以继续上班,要求按原岗位原薪酬,同时收集证据。有些公司更阴,不降薪但调你去偏远郊区,名为调动实为逼走。这时要判断是否属于合理调岗,如不具备侮辱性、惩罚性,且与合同约定一致。如果不合理,同样可以拒绝。硬扛虽然压力大,但权益要维护。记住,工资单变少那一刻,录音、邮件要跟上。
带薪年假没休,离职时怎么算?
折算成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未安排年假,应支付300%工资,其中含正常工资,就是说额外给200%。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月工资÷21.75×未休天数×200%。但注意,公司有统筹安排权,如果因你个人原因不休,可能没补偿。不过一般离职时都要一次性结算。有多少天年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入职当年按比例折算。算不清楚?找HR要计算明细。别不好意思,这钱是你应得的。我就见过离职时因为年假折算多给了几千,开心到飞起。
孕期女职工被辞退,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能,稳得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有严重违纪等过失情形。如果是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继续履行合同意味着恢复职位、补发工资。很多公司以为赔2N就能了事,但孕期员工可以坚持恢复劳动关系,享受生育保险。仲裁和法院倾向保护。我们处理过一个案子,怀孕五个月被开,仲裁判恢复,公司拖着不安排,最后法院执行,补发工资到产后一年,公司亏大了。
公司不批加班,还算义务加班?
这要看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公司安排的工作量过大导致不得不加班,即使没走审批,也可能认作加班。关键:加班是否由用人单位安排或追认。实务中,有些单位默认996,却不给加班费,名曰“员工自愿”。你可以在加班时保留通知、邮件、工作成果记录。如果加班成了常态,公司事实上知情且未制止,仲裁就会支持。但如果公司明确不允许加班且你擅自加班,大概率不算。所以,别当“卷王”,卷了可能白卷。遇到强制的,直接向劳动监察举报。还有,约定写进规章制度里的加班审批制度,你得遵守程序。唉,资本家精明着呢。
工资拖欠几天,可以立即辞职要赔偿?

可以,但得看拖欠程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这里“及时”指一个支付周期届满后。比如15号发工资,拖到20号,可能不算严重。但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或者经常拖欠,就可援引。被迫辞职要补偿N倍。注意,你得给公司发个通知,写明因拖欠工资解除合同。发完就能走。不需批准。比如:11月工资拖到12月底还没发,你就可以行动了。拖欠工资还可能面临加付赔偿金(应付金额50%-100%)。不过,加付需要先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操作起来有点繁琐,但值得。
社保不缴或少缴,仲裁管吗?
尴尬。社保征缴问题,劳动仲裁一般不受理,理由是属行政职责。你要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但,如果因未缴社保导致你无法享受待遇(如工伤、医疗),造成损失,可以仲裁要求赔偿。或者,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索要补偿金,这个仲裁管。少缴同样属于未依法缴纳,但实务中有些地区认为只要缴了,就不构成被迫解除条件。结论:不缴肯定可以被迫辞职;少缴有争议。建议先书面要求公司补缴,不补再去社保中心。别指望一仲裁解决所有。我经常跟咨询者说,社保这条路,得双管齐下。
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有效吗?
无效。白纸黑字也没用。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不能通过约定免除。放弃承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自始无效。你签了,照样可以要求补缴。公司不缴,照样承担责任。而且,如果你以此为由被迫解除,补偿金也能要。不过,有些地方如果公司给了社保补贴,可能需要返还。比如每月工资里额外发了500元作为不缴社保补偿,你主张补缴时,公司可以要求返还这部分补贴。公平合理。但放弃协议本身没一点用。别再被忽悠签字了。
年终奖,公司说不发就不发?
不是绝对的。如果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了年终奖发放规则,或者往年年年都发形成了惯例,公司单方面取消可能违法。年终奖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约定为年终绩效奖金,公司需有合理考核结果才能少发或不发。无理由说不发,你可以主张。举证责任:你要证明存在年终奖约定。所以,入职offer上写着“13薪”或者合同里有,那必须发。如果是“酌情发放”,公司就有裁量权。你可以在发年终奖前收集制度文件、往年发放记录。有些公司年初说发,年底翻脸,太常见了。仲裁时,法官也会看实质。去年有个案子,公司连续发了五年,今年突然不发,理由亏损,但员工证明公司盈利,最后判补发。爽。
旷工几天会被开除?规章制度说了算?
严重违纪可以解除。旷工几天算严重?法律没规定,看制度。规章制度必须民主程序制定,且向你公示过。没走民主程序,没公示,就是一张废纸。一般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5天或年度累计达一定天数可解除。但即使规定了,也要看旷工原因是否正当。比如突发疾病来不及请假,提供了医院证明,就不能认定。还有,旷工要结合情节严重程度。如果你只旷了半天,公司就说严重违纪开除,过分了,仲裁可能推翻。所以,先看制度纪律,再评估自己的行为。有急事一定要补假条,免得授人以柄。
病假工资怎么发?跟工龄有关?
有关。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依据工龄和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具体计算:依据原劳动部规定,短期病假,工作年限不满2年,发本人工资60%,满2年不满4年,70%,满4年不满6年,80%,满6年不满8年,90%,满8年以上,100%。长期病假(超6个月)支付疾病救济费,比例较低。各地可能有地方法规,如上海按工龄60%-100%。注意,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合同约定工资。很多小公司说病假无薪,扯淡。但实践中,要病假工资也得走流程,提供医院证明,按流程申请。别自个儿消失。
裁员的经济补偿N+1是什么?
N是工作年限,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个月。+1是代通知金,即未提前三十日通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N+1不是法定统一标准,是公司裁员时可能适用的一种方案。法定裁员条件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只要符合,补偿就是N,没+1。如果公司不满足裁员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就是2N。此外,协商解除时,双方可以约定任何数字。常见裁员谈判,HR说给你N+1,很多员工就签了。其实可以争取更多,例如恢复期工资、未休年假、加班费等。别急着签字,算清楚。我帮人谈判,要到了N+3。关键:录音、冷静、别当场表态。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合同期满终止,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从2008年1月1日后计算工作年限。注意,如果是你自己主动不续签,且公司条件没降,没补偿。所以,如果公司不想用你了,到期会说不续签,这时你可以拿N。实操上,很多公司到期前发通知不续签,千万别以为是开除就没补偿了。你可以要求办理终止手续,拿补偿金。还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你就可要求无固定期,公司不签就得付赔偿金。这条保护杠杠的。记住,不续签,补偿金也是离职时结清。
规章制度没经过职代会,能作为开除依据吗?

不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与工会协商确定,且必须公示或告知。没有民主程序,不对你发生效力。如果公司拿一个从未见过的手册说你严重违纪,你可以抗辩:没公示过,我不知道。仲裁和法院严审程序。经常有公司输掉官司就是因为制度程序瑕疵。所以,被开时,问一句:什么时候制定的?怎么公示的?有签名确认吗?问倒HR。当然,你要是签过确认收到员工手册,就认了。以后签字要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