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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到底能不能买卖或者继承?

上周接了个咨询,阿姨攥着老伴留下的遗嘱坐在我办公室哭,说儿子要把她赶出去卖房子,遗嘱里明明白白写了给她留终身居住权。 我翻了翻她带来的材料,跟她把规则掰碎了讲完,她才松了口气。 干律师这么多年,发现大家对民法典的误解真的太多了。很多人刷了两个短视频就觉得自己懂法了,真碰到事的时候全是踩坑。 下面把最近三个月被问得最多的问题整理出来,都是普通人过日子真能碰到的事,没有半句虚的。 Q: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到底能不能买卖或者继承? A:绝对不行。 居住权是民法典2021年新设立的用益物权,是完全依附于特定人身属性的权利,你当初设立的时候是给特定的人留的保障,比如离婚了给无房的配偶留,或者老人给照顾自己的保姆留,这个权利不能单独转卖,也不能在居住权人去世之后当成遗产分给继承人,等居住权人没了,这个权利直接消灭,房子的所有权人随时可以收房。别听中介瞎忽悠什么“买二手房带居住权稳赚”,真碰到没注销的居住权,你买了房子连门都进不去。
民法典居住权登记流程办事窗口
民法典居住权登记流程办事窗口

物权类:跟房子、钱袋子直接相关的规则

Q:买二手房的时候怎么查房子有没有设居住权? A: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不动产登记簿就行,比你让卖家拍一百张房产证照片都靠谱。 房产证上不会单独标注居住权的信息,很多卖家自己都不知道房子之前被设过居住权,之前有个当事人买了学区房,过完户才发现房子上给原房主的老母亲设了20年居住权,孩子要上学,老人住着不走,打官司打了一年半都没腾房。 Q:租房子的时候,房东把房子卖了,我是不是就得马上搬出去? A:不一定。 民法典里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只要你是在房东把房子抵押或者卖给别人之前就签了合法的租赁合同、实际住着,哪怕房子换了新主人,你原来的租期还没到,新房东也不能赶你走。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是签的合同是十年二十年那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或者你没实际住进去,那这条保护不了你。真的见过有人为了躲执行,跟亲戚签个20年的租赁合同写着一次性付了20万租金,最后法院根本不认,别耍这种小聪明。 Q:小区里的电梯广告赚的钱,到底归谁? A:扣掉合理成本之后,全归全体业主。 很多小区物业直接把这笔钱揣自己兜里当营收,实际上民法典明确说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你要是觉得物业乱花这笔钱,完全可以要求查账,甚至要求把钱按比例分给业主。 Q:我在小区里被高空掉下来的烟灰缸砸了,找不到是谁扔的,我找谁赔? A:首先你可以报警,让警察去查具体的侵权人,要是实在查不到,除了那些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根本不可能扔东西的住户,其他可能加害的住户都要给你补偿,物业要是没尽到定期检查、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的义务,也要承担对应的责任。之前有个当事人就是在小区楼下被掉下来的花盆砸伤,物业说自己没责任,最后法院判物业承担30%的赔偿责任,就是因为他们连个对着楼栋的摄像头都没装。 Q:我把钱借给朋友,没写借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能不能要回来? A:大概率能。 你只要能证明这笔钱不是你给他的赠与、不是你们一起吃饭唱歌的AA钱,哪怕没有白纸黑字的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甚至你们当时通话的录音,都能当证据。不过说实话,真的碰到老赖说这笔钱是你之前欠他的货款,你拿不出其他佐证的话,还是有风险的,借钱的时候别不好意思,写个借条比什么都强。 Q:给别人做担保,对方还不上钱,我是不是就得全替他还? A:不一定。 民法典改了之前的担保规则,要是你当初在担保合同里没写清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默认按一般保证算,债权人得先去起诉欠他钱的人,把对方的所有财产都执行完了还不够还的,才能来找你要,不像之前那样一上来就能直接找担保人要钱。这点真的是对普通人太友好了,之前多少人随便签个担保字,就被法院划走了全部存款。
民法典担保合同签署注意事项展板
民法典担保合同签署注意事项展板

婚姻家庭类:扯不清的家务事都有明确规则

Q:对方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的时候我能分多少? A: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子归登记的那一方,剩下的贷款也由他自己还,他要把你们一起还的钱,还有对应的增值部分折算成钱给你。别听什么“婚后一起还贷房子就有你一半”的鬼话,真不是对半分,是按实际还贷的比例算的。 Q:给了彩礼之后,俩人没领结婚证,彩礼能不能要回来? A: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写得明明白白,只要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了登记但根本没一起生活,或者给了彩礼之后导致给彩礼的一方家庭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不过说实话,要是俩人已经一起住了两三年,甚至有了孩子,法院一般不会判全退,会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比例。 Q:对方在婚姻里有出轨、家暴的情况,离婚的时候我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 A:想多了。 除非对方自己主动签了婚内财产协议说自己什么都不要,不然就算他有出轨、家暴的过错,法院也只是会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不可能直接判他净身出户。别被网上那些“教你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短视频骗了,真有那功夫,不如早点把家里的存款、房产的信息摸清楚,别到离婚的时候对方偷偷转移财产你都不知道。 Q:离婚之后,对方不让我看孩子,我能不能不给抚养费? A:绝对不行。 探视权和给抚养费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义务,你不能因为对方不让你看孩子,就停付抚养费,真闹到法院,法官不会因为对方不让你探视就支持你不付抚养费的。碰到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你可以单独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甚至在符合条件的时候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别拿抚养费赌气,最后影响的是你自己的征信。 Q:遗嘱里写了把房子给我,但是其他兄弟姐妹不认可,这份遗嘱到底有效吗? A:看形式。 现在民法典认可的遗嘱形式有好几种,自书遗嘱要自己亲笔写、签名字、写清楚年月日;打印遗嘱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每一页都要签名、写日期;录音录像遗嘱也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里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肖像、名字和日期。要是你拿的遗嘱是老人在病床上躺着,只有一个远房亲戚在场录的音,那大概率是无效的。真的见过有人拿老人的手机录了一段“我房子都给我大儿子”的语音,连见证人都没有,最后法院直接不认,白忙活一场。

侵权类:走在路上就能碰到的法律边界

Q:我在网上被别人骂了,对方还P我丑照发朋友圈,我能不能告他? A:当然能。 这属于侵犯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你可以要求对方删帖、公开道歉,甚至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别觉得网上骂人没人管,现在只要你能找到对方的真实身份,拿着公证过的截图去起诉,胜诉概率特别高。之前有个当事人在业主群里被邻居骂了半个月,最后法院判邻居在小区公告栏公开道歉,还赔了2000块精神损害抚慰金。 Q:我在公司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一瓶过期的牛奶,喝了拉肚子,能要求赔多少? A:首先医药费肯定是便利店全出,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便利店赔你货款的十倍,要是十倍的钱不够1000块,直接按1000块算。别觉得买瓶过期牛奶是小事,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你的保护力度比你想的大得多。 Q:我帮邻居收了个快递,结果快递丢了,我要不要赔? A:一般不用。 你这属于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了邻居的利益帮他管理事务的无因管理,只要你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把快递弄丢,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把快递拿回家拆了,发现是个贵重东西自己藏起来了,那这就不是无因管理了,是侵占,要负法律责任的。 Q:小孩在学校把别的同学打伤了,家长是不是就得全赔? A:不一定。 要是学校没尽到管理职责,比如老师看着两个孩子在走廊追打闹着玩都不制止,最后把人打伤了,学校也要承担对应的责任。不过要是孩子是在放学之后,背着老师偷偷在厕所里打架,学校根本不知道,那主要责任还是家长的。 Q:我遛狗的时候没牵绳,把路人咬了,是不是不管什么情况我都得全赔? A:基本是。 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是你没牵绳,就算对方主动逗你的狗,你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全免责。要是你养的是禁养的烈性犬,那不管对方怎么逗你的狗,你都得全赔。真的提醒一句,遛狗牵绳真的不是小事,上次有个当事人没牵绳,狗把人家老太太吓摔了,光医药费就花了八万多,悔都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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