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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坏路人摊的西瓜躲失控货车,算紧急避险吗?

上周在街角碰到个外卖小哥,电动车歪在路边,半车碎西瓜流得满地都是。卖瓜的老张攥着小哥的车把要2000块赔偿,小哥脸憋得通红,说自己是为了躲闯红灯的失控渣土车,凭什么赔。周围围观的人七嘴八舌,有说该找渣土车的,有说小哥操作不当的,还有说老张认倒霉的。

我站旁边听了五分钟,没忍住插了句嘴——这事儿说穿了就是大家对紧急避险的认知太模糊,真到要担责任的时候,谁都觉得自己有理。

先搞清楚:不是所有“被逼无奈”都算紧急避险

Q1:撞坏路人摊的西瓜躲失控货车,算紧急避险吗?

算。只要满足三个核心要件:第一,现实存在正在发生的、会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的危险——失控货车冲过来就是实打实的危险,不是小哥自己脑补的;第二,没有别的选择——当时旁边就是人行道,总不能迎着货车上去吧?打方向是唯一能保住自己命的选项;第三,造成的损害比要避免的损害小——半车西瓜值2000,人要是被货车撞了就是重伤甚至死亡,紧急避险的法益衡量核心是“保大放小”,绝对不能为了保小利益牺牲大利益。

Q2:为了躲失控货车把旁边行人撞成轻伤,也算紧急避险吗?

不算。你为了保自己的人身安全,牺牲了另一个完全无辜的路人的人身安全——这俩法益是同等位阶的,没有谁比谁更值得保。之前有个真实判例,司机为了躲前面突然窜出来的猫,猛打方向撞了路人,最后定的是交通肇事,根本不构成紧急避险,因为猫的财产权益和路人的生命健康权比,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司法认定流程图
紧急避险构成要件司法认定流程图

Q3:看见货车刹车冒烟离我还有100米,我提前打方向撞了西瓜摊,算吗?

不算。这叫假想避险,也叫提前避险。危险必须是已经迫在眉睫,不马上采取措施就会立刻造成损害的程度。100米外的刹车冒烟,你完全可以靠边停下等货车过去,根本没有到不得不牺牲别人财产的地步。

别自作聪明。我上次碰到个更离谱的当事人,看见邻居拎着刀往单元门走,上去就把人按在地上弄成骨折,结果邻居是刚买的切菜刀回家切菜,最后赔了8万多。

Q4:危险过去了,我还接着撞别人东西,能算紧急避险吗?

想啥呢。危险消除的那一刻,你所有的避险权利就立刻终止了。比如货车已经擦着你过去了,你还接着打方向把旁边的共享单车全碰倒,那后面这部分损害,全是你自己的故意行为,该赔多少赔多少,半分少不了。

Q5:在超市遇持刀抢劫,我抢了旁边顾客的自行车跑,算紧急避险吗?

算。这里的危险是持刀抢劫的人身危险,你没有别的选择——总不能跟劫匪说你等我扫个共享单车的码吧?你抢了车跑,只要没把车主摔着,损害就是车被你骑走这几十分钟的损耗,完全比被劫匪捅一刀的代价小。

谁来赔钱?别再以为避险人要全担责

Q6:刚才说的撞西瓜摊的事,最后到底谁给老张赔西瓜钱?

分情况。如果渣土车司机是全责,那所有损失全找渣土车司机赔。如果小哥当时打方向的动作本身有问题——比如他当时车速已经到60了,旁边就是人行道,他完全可以踩刹车而不是猛打方向,那小哥要承担适当的补充责任。如果老张的西瓜摊本来就违规占了盲道,停在人行道正中间,那老张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逻辑从来不是“谁撞的谁全赔”,而是“谁引发危险谁兜底,避险人有过错才补位,受损方有过错就减责”。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上来就拍胸脯说“我这是紧急避险,凭什么让我赔”,最后算下来,因为他当时明明可以踩刹车却非要猛打方向撞别人的东西,要担30%的责任,站在法院门口悔得直拍大腿。

Q7:被抢了自行车的顾客,我能找谁要我的损失?

首先找那个抢劫的歹徒,这是引发危险的源头。如果歹徒跑了抓不着,你可以找那个抢你自行车避险的人要适当补偿——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因为人家的行为是合法的,只是你受了无妄之灾,公平责任下给你补点钱就行,不是让人家全价赔你新车。

Q8:避险的时候把自己的东西也弄坏了,能找危险引发者赔吗?

当然可以。比如你为了躲坠下来的广告牌,把自己手里刚买的两万块的电脑扔出去缓冲,最后电脑摔碎了,这部分损失完全可以找广告牌的管理者赔——因为这是你为了避开危险合理支出的成本,不是你自己故意糟蹋东西。

Q9:小区着火了,邻居为了救火把我家的门砸开了把火扑灭,我家门的钱谁出?

找物业,找消防,找引发火灾的那个业主。这种灭火的行为其实算消防法上的紧急处置,和刑法里的紧急避险逻辑是通的,不能让无妄受损的业主自己承担门的损失。

Q10:为了躲劫匪,跑到别人家里把人家锁在外面自己躲着,算侵权吗?

只要你躲的时间不超过危险持续的时间,比如劫匪走了你还占着人家房子不肯走,那就不算。你临时躲进去,哪怕占了人家十分钟,只要没弄坏人家东西,人家不能让你赔这十分钟的“房屋占用费”。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边界对比示意图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边界对比示意图

这些坑踩了,直接从合法避险变犯罪

Q11:什么情况的紧急避险,就算造成损害也要负刑事责任?

两种情况。第一,你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牺牲了别人的生命——比如海难的时候,你把别人推下救生艇自己占位置,这绝对不是紧急避险,是故意杀人。第二,你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避免自己的职业风险搞紧急避险——比如消防员着火了不能说我怕烧死,我跑了不管现场的人;警察抓小偷的时候不能说我怕被捅,我扔下受害人跑了。这些都是法定的例外,没有紧急避险的适用空间。

Q12:公交车司机看见老太太闯红灯横穿马路,猛踩刹车导致后面乘客摔成骨折,算紧急避险吗?

算。但你要是猛打方向撞了路边的树,把旁边的行人撞了,那就算避险过当。因为踩刹车是最合理的避险方式,你猛打方向就超出了必要的限度。

Q13:避险过当到底怎么算?是只要造成的损害比保护的利益大就算吗?

差不多,但要考虑当时的场景。比如你为了保自己的命,撞坏了别人一万块的车,这不算过当;你为了保自己手里值200块的奶茶,撞坏了别人两万块的车,这绝对是过当。避险过当不是独立罪名,是按照你具体造成的损害定罪名,只是量刑的时候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Q14:为了躲酒驾的车,我直接把自己的车横在路中间挡着,把旁边停的一排车都撞坏,这算紧急避险吗?

如果当时酒驾的车已经冲到离你只有几米远,马上就要撞着你了,你横车的行为是唯一能避免自己被撞的方式,那就算。但你要是离酒驾的车还有几十米,你就把车横过去堵路,那绝对不算——你完全可以自己开走躲开,没必要把一排车都搭进去。

Q15:野外徒步遇到熊追,我把旁边一起徒步的人推到前面挡熊自己跑了,算紧急避险吗?

想都别想。这就是故意杀人,没有任何辩护空间。生命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命更值钱,你不能为了保自己的命,牺牲另一个完全无辜的人的命。

真的别拿那种极端法考题当现实操作指南——法考里的极端题是考逻辑,现实里你真这么干,牢底坐穿的那种!我之前在律所值班的时候,有个刚考完法考的实习生跟我抬杠,说极端情况下生命是可以比较的,我当时就给他看了个秦岭徒步遇熊推同伴的判例,最后判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三年有期徒刑。

Q16:楼上漏水把我家天花板泡了,邻居不开门,我把他家门踹开进去关水龙头,算紧急避险吗?

算。因为漏水已经在造成现实的财产损害,你找物业、找开锁的都来不及,踹门进去关水龙头,造成的门的损坏,比你家天花板、地板、家具全泡坏的损失小多了。但你踹开门之后,要是把邻居家的电视抱走,那就是盗窃,跟紧急避险半毛钱关系没有。

Q17:高速上开车,前面的车突然掉下来一个大轮胎,我猛打方向撞到护栏上,车坏了人没事,这算紧急避险吗?

算。你完全可以找掉轮胎的那个前车的车主赔你的护栏损失、修车钱。但要提个醒,之前有个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猛打方向撞到旁边正常行驶的车,最后交警定他全责,因为他明明可以踩刹车减速,根本没必要猛打方向撞别的车——这就是避险方式选择不当,超出了必要限度。

Q18:为了躲暴雨,跑到别人的私人果园里躲雨,把人家的果树压坏了两棵,算紧急避险吗?

算。暴雨是现实的自然危险,你没有别的地方躲,只要你不是故意砍人家的果树,只是临时躲雨压坏了两棵,这部分损失你适当补点就行,不算侵权。

Q19:躲雨的时候把人家果园里的桃子摘了吃了,算吗?

算紧急避险。但你要是摘了一筐桃子揣兜里带走,那就是盗窃,超出了避险的必要限度。

最后说句实在话,紧急避险不是你违法的挡箭牌,也不是让你为了保自己的利益随便糟践别人东西的通行证。真遇到危险的时候,多想想:我选的这个方式,是不是真的没有别的选择?造成的损失,是不是真的比我要躲开的损失小?想明白这两点,比你事后翻多少法条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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