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相关的高频坑,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
问:《民法典》里写的租房押金条款,真的能帮你要回被扣的押金吗?答:太能了。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时,只有造成租赁物损耗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正常居住产生的墙面泛黄、家具使用痕迹,根本不算损坏。好多房东拿这个扣钱,本质是没法律依据的。上次那个当事人,房东扣了全额押金说“墙上有脚印”,我们当庭拿了同户型出租的墙面照片对比,法院直接判房东全额退押金,连诉讼费都让房东承担。

问:租房期间房东要卖房子,让我一周内搬出去合理吗?
答:完全不合理。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买卖不破租赁”不是摆着看的。哪怕房子真的过了户,你之前签的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照样有效。真遇到硬赶人的,直接留好录音报警,或者去法院起诉要违约金,一告一个准。
问:租的房子水管爆了漏到楼下,损失算谁的?
答:分情况。如果是房子本身管线老化、年久失修导致的,算房东的责任。要是你自己忘关水龙头、改了管线搞出来的问题,那你自己担责。别一听楼下索赔就慌着全赔,先查漏水原因。
问:房东说“没签书面合同,随时可以让你走”,这话有法律效力吗?
答:没有。只要你实际交了房租、住了进去,就算口头约定的不定期租赁,房东要解除合同也得给你合理的搬离期限,至少得提前一个月说,不能今天通知明天就锁门。
问:租房的时候提前走,剩下的房租真的一分都退不回来吗?
答:不是。只要你提前帮房东找到下一个合规的租客,没有给房东造成空置损失,剩下的房租扣除实际居住的部分,该退的必须退。好多格式合同写的“提前退租概不退款”,本身就是加重租客责任的无效条款。
问:租的房子甲醛超标,能直接退租要赔偿吗?
答: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真测出来甲醛超标的,拿着检测报告直接走,不用跟房东掰扯。
日常打交道的邻里纠纷,民法典管到什么程度
问:邻居天天半夜装修、弹钢琴吵得睡不着,找物业没用怎么办?答: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写得清清楚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真遇到屡教不改的,录好噪音分贝的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申请噪音鉴定就行。别总觉得“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好意思说”,你退一步,对方就能得寸进尺。

问:楼上家里漏水泡了我家天花板,邻居说不是他的问题要我找开发商,合理吗?
答:先查漏水点。如果是楼上住户家里的管线、防水坏了漏下来的,那就是楼上邻居的责任。开发商只对房屋本身的质保期内的主体结构问题负责,别被踢皮球。
问:小区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到底归谁?
答:归全体业主共有。好多物业偷偷把这笔钱揣自己兜里,根本没公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想要回这笔钱,只要查物业的公共收益账就行。
问:我在小区里被流浪猫抓了,物业要担责任吗?
答:看情况。如果物业之前就知道有业主长期投喂流浪猫,没做过任何驱赶、管理措施,那就要承担对应的补充责任。要是流浪猫是无主的,物业已经尽到日常巡查义务的,责任比例会低很多。
问:邻居在楼道里堆旧纸箱、自行车挡路,我能直接给扔了吗?
答:别扔。扔了反而可能要赔。先拍好照片,找物业、消防部门上门要求清理,楼道属于消防通道,堆物本身就是违法的,真因为堆物引发火灾,堆东西的人要担大责任。
问:我家阳台外的墙面被邻居装了外置晾衣架挡光,我能要求拆吗?
答:能。这属于相邻权的范畴,对方的安装行为已经影响到你家的正常采光、通风,哪怕他装在自己家的外墙上,只要越界影响到你的合法权益,就可以要求排除妨碍。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财产坑,民法典早就给了兜底规则

答:分情况。如果是成年人用自己的合法收入打赏,原则上要不回来。但要是主播诱导刷礼物、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是未成年人偷偷拿家里的钱打赏的,全可以起诉要回。
问:朋友圈卖的东西出了问题,能找发布的人索赔吗?
答:能。只要他是盈利性质的售卖,不是单纯的个人闲置转让,就属于经营者,出了质量问题完全可以找他追责。别觉得朋友圈是私人空间就没规则管。
问:借出去的钱没打借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起诉要回来吗?
答:能。只要聊天记录里明确说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加上转账凭证,完全可以作为证据用。好多人怕没借条要不回来,其实只要证据链完整,法院是认的。
问:超市里的“偷一罚十”告示,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答:没有。超市根本没有罚款的权力。真抓到小偷了,只能报警处理,私自罚款是违法的。哪怕超市贴了满墙的告示,也不能随便扣顾客的钱。
问:在餐厅吃饭吃出苍蝇,能要求商家赔一千块吗?
答:能。食品安全法和民法典都支持,只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最低赔偿就是一千块。别听商家说“给你换个菜”就完事,该主张的权益别让步。
问:帮朋友带东西,路上把东西弄丢了要赔吗?
答:如果是免费帮忙带的,没有收任何酬劳,只要你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就不用赔。要是收了跑腿费、代购费,那就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问:照片被人拿去做了商家的宣传海报,能要赔偿吗?
答:当然能。这是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哪怕对方没把你照片放C位,只要用了没打招呼,就可以主张赔偿。
问:被别人造谣说我生活不检点,在小区里传得沸沸扬扬,能告对方吗?
答:能。这是侵犯名誉权。留好传播的证据、证人证言,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别觉得谣言过段时间就散了,你越退缩,传的人越起劲。
问:网上买的东西拆了试用,觉得不合适能退吗?
答:能。民法典里的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来就包含了拆封查验的环节。只要你查验商品不影响完好,商家不能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别听商家说“拆了就不能退”,那是霸王条款。
问:帮别人介绍对象,收了介绍费,最后黄了要退钱吗?
答:如果中介已经完成了介绍、安排双方见面的义务,最后成不成是两个人的事,不用退钱。但要是收了钱根本没安排见面,纯诈骗的,那肯定要退。
好多人总觉得民法典是摆在书架上的厚书,离自己远。其实真不是。你每天出门买个菜、租个房、跟邻居打个照面,所有的民事行为,全在它的覆盖范围里。上次有个当事人跟我说,之前遇到事总想着算了,现在知道有法律撑腰,腰板都硬了点。
真的,别等吃了大亏才想起翻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