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认知类常见问题
1. 什么是法律适用?就是把抽象的法律规则,对应到具体的案件事实里,得出裁判结论的过程。没你想的那么玄乎,但也绝不是套公式。
2. 法律适用只能用成文法条吗?
当然不是。法理、习惯甚至公认的生效判例,在很多场景下都能成为法律适用的依据,比如很多民事纠纷没有明确法条的时候,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这是写在民法典里的明文规则。
3. 只有法官才需要考虑法律适用吗?
扯呢。你写起诉状找请求权基础的时候,你和客户谈交易拟合同审合同的时候,哪一步离得开法律适用?律师、当事人都要提前考虑,只不过最终拍板定案的是法官。
4. 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但绑得死死的。不对法条做符合案件事实的解释,你根本没办法往具体事实上套。可以说,法律适用的核心,其实就是法律解释。
5. 只要事实查清了,法律适用就一定不会错?
哪有这么绝对。同样的事实,找不同的法条,得出的结论天差地别。不信你去搜同类型的侵权案子,有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有的按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判,赔偿金额差几十万的都有,问题大多出在法律适用选择不对。

实践争议类常见问题
6. 同一个案件能同时适用两个不同部门法吗?当然可以。比如你坐网约车出了车祸,既可以主张运输合同违约,也可以主张侵权责任,当事人选,法官根据选的请求权适用法律,这不就是同时涉及两个部门法的法律适用问题?
7. 新出现的纠纷没有对应法条,怎么法律适用?
找最类似的法条类推适用,或者用法律基本原则判。比如当年基因编辑婴儿案子出来的时候,没有专门针对基因编辑人格利益保护的明文法条,还不是用人格权的一般原则判了?
8. 下位法和上位法冲突了,怎么适用?
这个有明确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对吧?不过说实话,真碰到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的案子,法官也不会直接就排除下位法的适用,很多时候会先走合法性审查,别搞错处理顺序。
9. 旧法和新法冲突了,一定用新法吗?
不一定!“法不溯及既往”是基本原则,除非新法更有利于当事人,才会溯及适用。比如你实施行为的时候旧法认为是犯罪,新法出来说这不是犯罪,那当然用新法。要是新法认为这是犯罪,旧法不认为是,绝对不能用新法管旧行为,这是红线。
10. 司法解释能不能直接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
当然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本来就是为了统一全国法律适用标准出台的,裁判文书直接援引太正常了。
11. 最高院的指导案例,算不算法律适用的正式依据?
不算正式渊源,但必须参照。如果你办的案子和指导案例的核心争议点一模一样,法官不参照裁判,那上诉之后百分之百改判,这个风险没人敢担。
12. 行业惯例能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吗?
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商事案子里经常用。很多时候行业惯例比法条更贴合行业实际交易逻辑,对吧?
13. 刑事案子和民事案子的法律适用规则一样吗?
差远了!刑事案子要求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你绝对不能类推适用给人定罪。民事案子就不一样,没明文规定你也得找依据判,类推适用太常见了。
14. 涉外合同约定了适用某国法律,法院一定会按约定适用吗?
前提是不违反中国的强制性规定和专属管辖。比如涉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纠纷,那必须适用中国法,约定了外国法也没用。还有如果约定适用外国法违反中国公序良俗,也不会认可。
15. 一审法律适用错误,上诉一定会改判吗?
说实话,绝大多数情况都会改。但如果法律适用确实错了,最终裁判结果其实是对的,也有极少情况会维持,不过这种案子真的少之又少。

一线办案常踩坑的问题

当然不算。现在所有裁判文书都是公开可查的,大家都知道法条内容是什么,只引序号太正常了,不会因为这个认定错案。
17. 原告找错了法律依据,法院会直接驳回起诉吗?
不会。现在法院的通行做法是,原告只要告对了人、说清了基本事实,哪怕你找错了法条,法官可以依职权正确适用法律,不会因为你找错依据就直接驳回,这点真的比以前人性化多了。
18. “有利追溯”只适用于刑事案件吗?
当然不是。民事案件里也有明确规则,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纠纷,要是适用民法典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那就可以适用民法典,早就写在司法解释里了。
19. 所有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了都导致合同无效吗?
我的天,这是最容易错的!现在只有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了才会导致合同无效,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了,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很多新手律师甚至年轻法官都会搞混这个,我刚入行的时候都踩过这个坑!
说白了,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管你合规不合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直接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千万别混为一谈。
20. 法官可以直接改变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换一套法律适用判案吗?
可以,但必须先给当事人释明,询问当事人要不要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坚持不变更的,法官才能按当事人原来的主张裁判,不能自己偷偷换了法律适用直接判,那就是程序违法,发回重审是板上钉钉的。
21. 法律适用真的有绝对的对错吗?
大部分常见问题有确定答案,但碰到新类型疑难案子,不同的法律人有不同的理解太正常。说白了,法律适用的对错,最终还是看能不能符合公平正义,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