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8 09:11:45 作者:zhouenlong
分类:法律知识
你碰到过需要主张辩护权的时候吗?多半没有。大部分人平平安安过一辈子,连派出所都很少进,自然不会关心这项权利。但真轮到你头上的时候,不懂就是真的吃大亏。
基础认知:你真的懂辩护权是什么吗
1. 只有刑事案件的被告才享有辩护权?
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不对。哪怕是打民事官司,你反驳对方的诉求,那就是在行使你的辩护权利。哪怕是被行政处罚了,你申请听证,申辩自己不该罚这么重,这也是行使辩护权。我国宪法明文写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是写在根本法里的基本权利,不是谁给你的恩赐,也不是只给特定人留的。
2. 辩护权只能请律师来行使?
当然不是。你自己就有权给自己辩护。还可以委托你的近亲属、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帮你辩护,不是说非律师不可。只不过律师享有更多法定权利,比如阅卷、会见,比普通人专业,能帮你争取到更多权益而已。
3. 只有等到开庭才能请律师辩护?
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你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那天起,你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了。侦查阶段就能行使辩护权,早一点介入,早一点帮你争取到主动,很多冤屈就是在这个阶段洗清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辩护权条款标注图
4. 犯了重罪的坏人不配享有辩护权?
说这话的人,根本不懂法治是什么。哪怕是罪大恶极,人人喊打的罪犯,他的辩护权也应当得到保障。我们惩罚犯罪,得依据证据和法律,不能因为大家都觉得他该死,就跳过程序直接定罪。这是法治文明的底线,也是保护每一个普通人的底线——今天你可以随便剥夺坏人的辩护权,明天你被错告的时候,谁来保护你?对吧?
实践误区:那些被忽略的辩护权细节
5. 侦查阶段律师不能阅卷,所以请律师也没用?
这是我听过最多的歪理。侦查阶段律师不能阅卷,但律师可以会见你,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可以帮你申请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不应当立案、不应当逮捕的法律意见。每年有多少案子,就是在侦查阶段律师介入后,争取到不批捕、撤案的,作用大到你想不到。
6. 法律援助的辩护都是走过场?
说实话,确实有极个别不负责任的律师,但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现在法律援助有严格的考核要求,办砸了要受处罚,大部分援助律师都很尽心。更何况,这是国家给你的免费福利,符合条件就能申请,为什么不用?
7. 没钱请律师,就只能自己硬扛?
当然不是。如果你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盲人、残疾人、低保户,符合条件的,国家会免费给你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一分钱不用你花。哪怕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常规条件,你也可以找律师协商收费方式,或者找公益律师提供帮助,不是只能硬扛。
8. 律师会见会被监听,说什么都会被公安知道,所以会见也没用?
法律明确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现在绝大多数看守所,都严格遵守这个规定,你和律师说的话,只有你们两个知道。退一万步说,哪怕真有特殊情况,你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律师怎么帮你辩护?连实话都不敢说,才真的会害了你自己。
看守所律师会见登记流程实拍图
9. 辩护权就是帮坏人脱罪,对不对?
错得离谱。辩护权的核心,是对抗公权力的不当扩张,防止冤假错案。哪怕当事人真的犯了罪,辩护权也只是帮他争取罚当其罪——本来该判三年,不该判五年,本来不该判死刑,不该错杀,这不是脱罪,这是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公正的对待,这才是辩护权存在的意义。
10.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就不能辩护了?
哪有这个规定。你认罪认罚,只是认可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依然可以对程序的合法性、量刑的适当性提出辩护意见。如果你觉得量刑建议还是太重,依然可以让律师帮你在法庭上提出异议,法院依然要审理,权利不会因为你认罪认罚就没了。
11. 单位犯罪,单位本身没有辩护权?
不对,单位作为诉讼主体,当然享有辩护权。单位可以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出庭辩护,权利和个人没什么区别。
12. 二审不开庭审理,就没办法行使辩护权了?
不开庭不代表不让你说话。你依然可以提交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法官必须认真审查,也可以申请和法官当面沟通,把你的观点说清楚,不会不让你辩护。
13. 只有被告人才有辩护权,被害人没有对不对?
不对,被害人作为案件当事人,也有权对案件的事实认定、量刑发表自己的申辩意见,哪怕你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本质上也是在帮你行使辩护相关的权利,不是只有被告才有权说话。
权利救济:辩护权被侵害该怎么做
权利救济:辩护权被侵害该怎么做
14. 看守所无故不让律师会见,该怎么办?
你可以直接向驻看守所的检察室投诉,也可以让律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申请权利救济。现在对辩护权的保障越来越严,只要你提出来,一定会有答复,大部分情况都能解决。
15. 法官当庭打断律师发言,不让说完辩护意见怎么办?
可以当庭提出异议,要求书记员把你的异议记入庭审笔录。事后也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哪怕当庭不让说,你也可以把完整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法院,法官必须附卷审查。真要是严重剥夺你的辩护权,上诉的时候二审一定会发回重审。
16. 法院应当给我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却没指派,我能怎么办?
这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如果你上诉,二审法院一定会因为这个发回重审,你的权利一定会得到救济。
17. 我自己提交的证据,法官不组织质证怎么办?
立刻提出异议,要求把这个情况记入庭审笔录。这也是严重的程序违法,上诉的时候这就是最好的上诉理由,二审一定会审查。
18. 被判死刑之后,就不能再行使辩护权了?
当然不是。死刑复核阶段,你依然可以委托辩护人,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你的辩护意见,最高院的法官也应当听取你的辩护主张,只要你的理由成立,就不会核准死刑。
说实话,辩护权听起来很远,其实离每一个人都很近。你今天不关心它,不代表你一辈子用不上。它不是少数人才需要的特权,是保护每一个可能被冤枉、被错罚的普通人的防火墙。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普通人真的能享有完整的辩护权吗?
文章链接:https://www.thuexeminhanh.com/falvzhishi/6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