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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管着哪些我们日常碰到的事?

日常场景里的常见问题

日常场景里的常见问题
日常场景里的常见问题

1. 小区违建城管不管,能告城管吗?
当然能。行政法的核心就是管行政机关该不该做事、做事合不合法,城管是正儿八经的行政机关,不作为当然归它管。

2. 交警开的罚单信息填错了,我只能认栽交钱?
错。你可以找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这都是行政法白纸黑字给你的权利。

3. 政务大厅办事员让我跑五、六次补材料,每次都要新材料,我只能忍?
何止不能忍。这直接违反了行政法的便民原则,一次性告知义务是法定的,你可以直接投诉,真闹到法院,机关百分百程序违法。

4. 我被派出所行政拘留,随身物品一直不给家属,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行政法相关规则,除了涉案违禁品,其余私人物品必须按流程移交家属,私自扣留就是违规。

5. 政府征地给的补偿标准还是十年前的,好几年没更新,能说不合法吗?
能。行政法要求所有行政行为必须合理,补偿标准得匹配当前的房价和物价水平,三五年不调就是明显的不合理,你完全可以提异议。

6. 小区物业打着政府的名义拆我家围栏,我能告政府吗?
得看有没有授权。要是真的是政府委托物业干的,那就能告,责任归政府。要是物业自己瞎搞,那就是民事纠纷,走民事程序。

容易混淆的概念问题

行政法行政主体与民事主体区分对照表
行政法行政主体与民事主体区分对照表

7. 国企单位算行政法里的行政主体吗?
大部分时候不算。除非它拿到了法律的明确授权干行政事务,比如代征社保、管理公共事务,这种时候才算,普通的经营行为不算。

8.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能选一个走?
不对啊。绝大多数案子,你复议不服之后照样可以起诉,只有极少数法律明确规定「复议终局」的案子才不能再告,比如省部级单位对自己做出的行政行为的复议结果,那个才是终局的。

9. 民告官只能告机关,不能告机关负责人?
说实话,本来就是这样。你告的是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是告官员个人,但现在行政法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不到庭就是程序违规,这点不用你说,法院会找他们麻烦。

10. 政府发的普遍适用的红头文件,都不能告?
早改了。现在你告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可以一起要求法院审查规范性文件,也就是大家说的红头文件,只要文件不合法,法院可以不适用它,这个规则已经推行快十年了,好多人还不知道。

11. 行政赔偿要自己先交诉讼费?
扯。一分钱都不用交,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诉讼费,别被人忽悠了。

12. 超过五年就不能告行政机关了?
不对。一般的起诉期限是六个月,涉及不动产的最长保护期是二十年,其他案件最长是五年,超过这个期限法院才不受理,不是满五年就绝对不能告。

13.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说明申请理由?
不需要!行政法明确写了,申请人不需要说明申请信息公开的用途和理由,你只要说清楚你要啥就行,机关拿「不说明理由」卡你,那就是违法的。

实操层面容易踩坑的问题

行政诉讼起诉状标准格式示例图
行政诉讼起诉状标准格式示例图

14. 我告错了被告,法院会直接驳回我的起诉?
不会。法院会告诉你告错了,让你变更被告,你坚持不换才会驳回,不会一上来就把你打回去。

15. 行政机关签的所有合同都归行政法管?
不对哦。机关买办公桌椅、租写字楼这种普通的买卖租赁,就是民事合同,归民法管。只有像政府特许经营、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这类涉及公共管理的协议,才是行政协议,归行政法管。

16. 行政处罚的听证都是走个过场?
那是老黄历了。现在行政法明确要求,重大利益相关的处罚必须听证,听证笔录必须作为处罚决定的依据,听过不算、走过场做出的处罚,法院一撤一个准。

17. 我对信访处理结果不服,能起诉信访局吗?
哎,这是好多人踩过的坑。信访处理结果大多是对原行政行为的重复处理,不会改变原来的结果对你权利义务的影响,你起诉信访局,法院基本不会受理,要告就告那个真正影响你权利的原行政行为。

18. 行政机关说我违法,我拿不出证据证明我没违法,就一定会被罚?
大错特错。举证责任在行政机关啊!行政法规定,被告对做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你根本不用自证清白,他拿不出证据证明你违法,那处罚就是无效的。

19. 我已经交了罚款,就不能再起诉了?
谁说的。交罚款只是执行的要求,不代表你认可这个处罚的合法性,你该告照样告,好多人被这个误区坑惨了,白白错过了救济期限。

20. 只有老百姓能告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能告别人?
不对哦,行政法里行政机关也能当原告,要是另一个行政机关越权管了你的事,你照样可以告对方,只要你是作为机关法人参与行政关系,就有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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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行政法管着哪些我们日常碰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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