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帮法律
您的云端法律帮手

紧急避险:为了活命,你真的可以牺牲别人吗?

说实话,这个问题,我每年都在被问,被客户、学生、甚至饭桌上的朋友问——紧急避险,是不是就是我可以合法地伤害别人,只要我自己有危险?先别急着点头。这事儿,比你想的复杂十倍。
紧急避险法律要件判断流程图
紧急避险法律要件判断流程图
我记得2019年,有个案子让我印象极深。一个货车司机,在高速上突然看到前方有小孩横穿。他猛打方向,撞上了旁边一辆保时捷。小孩毫发无伤,保时捷维修费40万。司机被保时捷车主告了,司机说:我紧急避险啊!法官怎么判的?——司机全责。为什么?因为紧急避险不是你想用就能用。它的条件,苛刻到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一、紧急避险到底是什么鬼?凭什么它能“合法作恶”?

一、紧急避险到底是什么鬼?凭什么它能“合法作恶”?
一、紧急避险到底是什么鬼?凭什么它能“合法作恶”?
法律上,《刑法》第21条说得清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注意这三个字——“不得已”!还有,“正在发生的危险”。不是可能有危险,不是将来有危险,是现在、立刻、马上。 有人追问了:那为了保护我的包,我能不能砸了别人的车窗?包里有救命药。这时候,你得权衡。紧急避险的核心是利益衡量——你保下来的利益,必须明显大于你损害的利益。砸个车窗,救一条命,当然可以。但你要是为了救一包辣条……省省吧。 还有人问:危险一定是人为的吗?动物袭击算不算?当然算!张三被疯狗追,一脚踢飞了李四家的古董花瓶。这算紧急避险,只要狗是真疯,他实在没别的办法。但事后张三得赔花瓶吗?后面说。 那危险从哪儿来?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甚至他人的犯罪行为,都可以。但如果是你自己作的?不好意思,自己引发的危险,一般不能主张紧急避险。除非……你引发了危险但主观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且危险已经超出你的控制。不过讲真,这种事儿极少。 那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有什么区别?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紧急避险是“正对正”。你防卫的是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损害的是另一个无辜的权益。所以法律对避险要求更严。你被砍了,你可以反抗;但你不能说为了躲刀,把路人推出去挡刀——那叫故意杀人,没商量。

二、紧急避险的边界有多窄?一不小心你就成了罪犯

二、紧急避险的边界有多窄?一不小心你就成了罪犯
二、紧急避险的边界有多窄?一不小心你就成了罪犯
实务里,最大的坑是“避险过当”。怎么判断过当?简单说,你避险的手段必须最合理,损害必须最小化。可这标准差得离谱。比如,仓库着火,你拆了邻居的半堵墙进去救火?可以。但你要是拆了三堵墙,那不行。手段和目的之间,得有个比例。这个比例,法官说了算。 另一个大坑,假想避险。你以为有危险,其实没有。深更半夜,你看到草丛里有“异常动静”,以为是老虎(其实是一只吉娃娃),一枪打过去。这能叫紧急避险?不能。因为你压根就没处在真实危险里。法院只会看客观事实,不会管你当时有多怕。 那最极端的问题来了:生命权之争——为了活命,能不能牺牲另一个无辜的人? 这就是著名的“卡涅阿德斯船板案”:两人落水,只有一块木板只能承受一人,一人将另一人推开,自己活命。法律怎么判?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大多数法域都认为,生命的价值不能比较,不能以牺牲他人生命来保全自己。你推人,就是故意杀人。但近年来,有些极端案例开始出现不同声音,比如被困在雪山里吃人……额,不展开,细思极恐。总之,如果危险不是生命对生命,而是生命对财产,那你可以为保命而毁财。比如,为逃火灾,你破坏了邻居的门窗,不构罪,但可能要赔钱。 还有,有特殊身份的人,紧急避险别乱用! 警察、消防员、医生,这些职务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法律明确说:在职务范围内,不能因为怕自己危险就避险。警察不能因为歹徒有刀就不去抓捕,消防员不能因为火大就不进去救人。除非,确实没有其他办法且危险不是职务本身必然包含的。但一般来说,你既然干了这行,就不能轻易拿避险当借口。

三、真实世界里的紧急避险,有多狗血?

再说几个常被问到的场景。 交通事故中,紧急避险怎么用?回到开头那个案例。司机为了躲小孩撞了保时捷,为啥不是紧急避险?因为那个小孩是突然冲出来的,司机的反应在驾驶安全中属于应预见的范畴,他猛打方向属于“措施不当”——他本可以紧急刹车,虽然可能撞到小孩,但法律衡量生命与财产时,不能牺牲另一无辜方的重大财产来保全一个生命,除非当时确实没有其他任何选项。但这个案子里,有刹车选项。所以,“不得已”这三个字,逼死了多少人。 那如果司机刹不住,只好撞墙呢?如果墙是货摊,可能货车受损,这通常算紧急避险,因为保住了小孩生命,牺牲了自己财产,完美。但关键是,你必须选择损害最小的那个。 为了紧急避险闯红灯,罚不罚?如果你为了送危重病人去医院,可以。但你必须事后证明情况紧急,且没有造成事故。警察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销。但如果闯红灯撞了别人,那你还是全责,因为你可以打120嘛,干嘛自己飞车。 医生在紧急情况下没签字就手术,算紧急避险吗?严格说,这不叫紧急避险,叫“紧急救治”。法律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这其实蕴含了避险的逻辑,但不算典型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谁来赔? 这是民法上的事。《民法典》182条:由引起险情的人赔。如果危险是自然原因,避险人不赔,但可以给适当补偿。如果避险过当,那你自己赔。所以在高速上躲小狗撞了护栏,小狗主人找不到,你就得自己修车,除非你买保险了。惨。
紧急避险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实例图解
紧急避险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实例图解

四、如果你真面临这种情况,记住这几个保命要点

四、如果你真面临这种情况,记住这几个保命要点
四、如果你真面临这种情况,记住这几个保命要点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说实话,没证据,你说的天花乱坠也没用。行车记录仪、监控、证人,越多越好。 第二,不要自己瞎判断,立刻报警。很多人觉得报警丢人,自己处理,结果后续被索赔、被拘留,哭都来不及。 第三,找专业律师介入。紧急避险的辩护,非常依赖细节。一个细节偏差,就可能从无罪变有罪。 第四,别把紧急避险当盾牌滥用。它是一把极锋利的刀,只能用在真正危急的关头。平时开车别路怒,别想着“我吓死了所以撞了你”能免责,没用。 再啰嗦几个问题:避险时误伤了无辜的人,怎么办? 如果该人死亡,且你避险的对象误判,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如果你本可避免而未避免,可能不属紧急避险。总之,只要伤害了生命,法律绝对严苛那为了保全多数人牺牲少数人,可以吗? 这个问题就有点像“电车难题”。法律态度很暧昧。理论上,紧急避险可以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牺牲较小的利益,但生命权上,多数生命与少数生命无法比较。所以至今没有哪部法律敢直接说:你可以为救一百人杀一个人。 紧急避险辩护成功的案例多吗? 非常少。因为条件太严。大多只是把罪名减轻或免除处罚,真正无罪的极少。所以别抱太大幻想。 最后,作为律师,我最想说的是:法律保护的是人在绝境中的理性选择,而不是任性选择。紧急避险不是让你逃避责任的万金油。真正懂法的人,不是仗着法律作恶,而是用法律守住自己最后的底线。 行了,就说到这。下次遇到有人跟你扯紧急避险,你可以把这篇文章甩给他。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紧急避险:为了活命,你真的可以牺牲别人吗?
文章链接:https://www.thuexeminhanh.com/falvzhishi/5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