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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权:你永远不知道“我要见律师”这句话有多重要

一、凭什么我要写辩护权?

因为太多人不懂。真的不懂。上周一个客户,被指控诈骗,笔录做得乱七八糟,问他为什么认罪?他说:“警察说认了就能取保。”可那是诱供啊!我问他,你为什么不找律师?他愣住:“我以为律师没用。” 唉…… 这就是现实。辩护权,写在法条里漂亮得很,落到地上,轻飘飘的。所以今天,我不跟你讲大道理,就回答几个问题——你早该知道的问题。

二、辩护权到底是个啥?

辩护权,说白了就是为自己说话的权利。但不仅仅是“说话”。它包括自己辩护、请律师辩护,还有获得法律援助。宪法第125条,刑事诉讼法第11条,都有。可法律规定是一回事,活生生的人是否享受得到是另一回事。有一次开庭,法官问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一脸茫然。法官又问:“你是否委托了辩护人?” 被告人:“啥是辩护人?” 那一刻,我觉得悲哀。法律给了权利,却没告诉人们怎么用。

法庭上被告人茫然看着法官的场景
法庭上被告人茫然看着法官的场景

这个权利有多重要?这么说吧,没有辩护权,整个刑事诉讼就成了单方面的追诉。控方有国家机器,律师、警察、检察官一堆人;你呢?一个人。力量悬殊。辩护权就是你的盾牌,有时候是唯一盾牌。

三、什么时候能请律师?

三、什么时候能请律师?
三、什么时候能请律师?

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那天起。对,就是讯问当天!不是逮捕后,不是审判时,是第一次被叫去问话的时候。可多少人知道?看守所里,提讯证上签了字,律师还没见着影。为啥?因为侦查机关常常“忘了”通知。这时候你得自己要求——要明确说:“我要见律师。” 而且要记录在笔录里。

还有个恶心的现实:有些地方会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让你见律师。刑事诉讼法第39条,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其他案件律师拿“三证”就能见。看守所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拦。记住,是任何理由!除非真的属于那两类特殊案件。但实践中…… 唉,你懂得。

四、律师能帮你做什么?

不是只在法庭上说两句漂亮话。从侦查阶段开始,律师就可以会见、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到了审查起诉,可以阅卷、核实证据、提出意见。审判阶段,质证、辩论。每一步,律师的存在都可能改变走向。我见过一个案子,嫌疑人涉嫌盗窃,律师介入后发现,他的支付宝记录显示案发时他在另一个城市。就这么简单,无罪的直接证据。可如果没有律师,谁会去查支付宝?等侦查机关自己去查?呵呵。

律师在电脑前翻看案件卷宗证据
律师在电脑前翻看案件卷宗证据

更别说非法证据排除。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必须排除。但如果没有律师去阅卷、去找同步录音录像的破绽,这些口供就会成为定罪依据。我不是说警察都坏,可人一旦被关进去,什么话都可能说。辩护权,就是防止“人记住自己没做过的事”。

五、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有法律援助。但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有限。死刑、未成年人、盲聋哑、精神病人,必须提供。其他人,可以申请。不过说实话,申请下来的难度不小。值班律师制度现在推开了,但值班律师能做的有限,不能出庭,不能阅卷,就是提供法律帮助、程序选择建议。作用…… 有点鸡肋。前年一个案子,值班律师连案卷都没看到,就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后来发现,嫌疑人根本没有实施犯罪的主观故意。唉。

所以,能请私律师最好。哪怕借钱,哪怕卖房。自由是无价的。

六、认罪认罚可以保证轻判吗?

这是最大的坑!很多人以为“认罪认罚从宽”,认了就能判轻。可如果不构成犯罪呢?认了就是自找牢狱之灾。认罪认罚的前提是确实有罪,自愿认罪。可有些人被办案人员一忽悠:“认了吧,给你办取保,判个缓刑,就可以回家了。” 结果一认,重罪起诉,因为“认罪态度好”成了定罪证据之一。所以,认罪前必须见律师!让律师分析证据。如果确实是你做的,认罪换从宽,划算。如果不是,打死也别认。

辩护权,包括不认罪的权利。

七、辩护律师能完全保密吗?

七、辩护律师能完全保密吗?
七、辩护律师能完全保密吗?

有保密义务,但有例外。律师不能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不能引诱证人作伪证。但正常的沟通,委托人告诉律师的案情,律师要保密。除非委托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严重犯罪的,律师应当告知司法机关。不过,这个度很难把握。我一般会跟当事人明确:告诉我实话,我会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护你。但别指望我帮你隐瞒伪造的证据。那是犯罪。

八、家属能做什么?

第一时间委托律师。拘留通知书上有看守所地址,赶紧去送衣物、充钱。更重要的是,律师会见需要家属的授权委托书。所以,家属的行动要快。不要到处托关系找熟人,被骗的可能性极大。找律师,正规渠道,查律师执业证号,去司法局网站核实。另外,千万别去销毁证据,否则可能构成包庇罪。

九、辩护权在侦查阶段最容易被侵犯

统计显示,多数冤案都源于侦查阶段的违法。刑讯逼供、诱供、疲劳审讯。现在有同步录音录像,但依然有死角。有时候,嫌疑人提出要见律师,办案人员会说:“你老实交代,我们明天就让你见律师。” 这一拖就是几天。法律规定,提出要求后,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安排。什么是及时?没有明确时间,导致实践中腐败。所以,如果被刑拘,第一时间要求见律师,并且要在笔录中写明“我要求马上见律师”。如果被拒绝,后续可以作为程序违法的理由。

十、为什么有些律师看着就不靠谱?

十、为什么有些律师看着就不靠谱?
十、为什么有些律师看着就不靠谱?

因为这个行业良莠不齐。有的律师走关系路线,号称跟法官熟,其实就是骗子。有的律师只会劝当事人认罪,因为省事。找律师要看专业性,刑事案件一定要找专门做刑事的。问问过往案例,看有没有无罪判决、不起诉决定。别迷信大律师,大律师有时候太忙,没时间看卷。

十一、辩护权真的能对抗公权力吗?

难。但并非不可能。法律给了律师一些武器: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人出庭、调取新证据。这些程序权利运用好了,真的可以扭转局面。我办过一个毒品案,数量巨大,可能死刑。我们反复看审讯录像,发现讯问时间超过12小时,没有提供必要休息,属于疲劳审讯。申请排非,法院采纳了,那段口供没用了,最后证据不足,无罪。这就是辩护权的力量。但需要律师敢辩、会辩,也需要法官依法裁判。有时候,遇到糊涂法官,啥都白搭。

十二、未来的辩护权会更好吗?

我希望会。刑事辩护全覆盖在试点,以后所有刑事案件都会有律师。但关键要看律师的权利能否实质化。如果辩护权只是走过场,形式上有个律师,那跟没有一样。还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少发生点看守所会见刁难、律师被赶出法庭的事。说实话,对法治的信仰,有时候会被现实击得粉碎。但哪怕只有1%的希望,辩护权也是那道光。

十三、沉默权是怎么回事?

我国没有沉默权,但有“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你可以对讯问保持沉默吗?不行。但你可以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实践中,保持沉默往往被当成态度不好。所以,通常会回答“我记不清了”或者“需要律师在场”。如果你确实做了什么,坦白从宽是政策。但如果你没做,别编。

十四、如果辩护权被侵犯,怎么救济?

可以向驻所检察室反映,可以向司法局投诉,可以庭审时提出程序违法主张。但救济效果并不好。很多时候,只能作为上诉理由。有一次,我在法庭上提出,侦查阶段没有安排律师会见,程序严重违法,请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中院采纳了,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诉了。所以,虽然难,还是要抗争。

十五、为什么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也很重要?

那是庭审中完全由你说话的几分钟。别说什么“我错了,请求从轻处罚”这种套话。要说出你真正的想法。比如,指出证据的矛盾,表达悔意但要真诚,甚至可以请求法官独立裁判。那是你最后的辩护机会,虽然不是辩论,但能影响法官的心证。我见过一个被告人,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讲了自己打工养家的经历,后来虽然判了刑,但法官在法定刑内选了最轻的。情感,有时也是辩护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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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辩护权:你永远不知道“我要见律师”这句话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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