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的”原罪”:凭什么给”坏人”辩护?
说实话,我入行十年,这个问题被问了不下百遍。烦不烦?烦。但每次还都得回答,因为问的人,眼里是真疑惑。他不懂,法律为什么保护一个明显有罪的人的权利。 昨晚,一个老同学在酒桌上又拍着桌子问:”你们律师,是不是只要给钱,杀人放火都帮着洗白?”——他说的是”洗白”,不是辩护。我一口闷了杯中酒,突然觉得很累。 辩护权这玩意儿,从来就不讨好。它被误解、被咒骂,甚至在有些案件里被直接架空。可你想过没有,如果没有辩护权,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罪人”。
辩护权的肉身:律师的嘴和被捂住的耳朵
辩护权怎么体现?不是写在纸上的漂亮话,而是律师在法庭上能不能张嘴,张嘴有没有人听。 说起来都是泪。多少次,我这边刚开口,法官一个”与本案无关”就打发了。真的无关吗?还是不想听? 侦查阶段的辩护权更是脆弱得让人心寒。你能想象吗,一个人被抓进去,家属急得团团转,律师终于见到当事人,旁边还站着侦查人员,全程”监督”。律师问什么,当事人答什么,全被记录在案。这哪是辩护,这是表演。 过去十年,刑讯逼供的新闻依然时不常冒出来。理论上,辩护律师可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但实践呢?有几个真能排除的?证据一旦锁定,再想翻过来,难于上青天。
法律援助:穷人的辩护权是奢侈品吗?

辩护权与舆论:谁的正义更正义?

几个尖锐的问题,刺向辩护权的心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