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那些事儿,搞不好就白结了
说真的,很多人觉得办了婚礼就是夫妻了——大错特错。法律上,领证才算数。没领证?你俩顶多算是同居。财产纠纷?参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麻烦得要死。所以,那张纸比什么都重要。
有人问:结婚证丢了咋办?补办啊!去民政局,简单。但如果急着离婚,没证也成,调个档案就行。别慌。
还有,近亲当然是禁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法律写得明明白白。表兄妹?别想了。婚姻无效的。哦对了,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像可撤销——比如被胁迫结婚,得在一年内提。过期不候。
未婚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这得看情况。能分清个人财产的就归个人,分不清的,按共同共有。说实话,挺乱的,不如结婚前签个协议。啊,协议这事后面再说。
注意:有些地方还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但那是1994年之前的事儿了。现在?不存在的。

二、夫妻财产纠纷,根本不能想当然
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钱,算谁的?这得看登记。如果登记在小两口名下,一般视为赠与双方。但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呢?——那就是个人财产!很多人不知道这点,离婚时哭都来不及。所以,出资时留个心眼,最好写个书面约定。
婚前按揭房,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怎么分?法院会算。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属于共同财产。至于房子产权,归买房一方,但要给对方补偿。那补偿怎么算?公式一堆,头大——但大致就是按比例折算。
丈夫在外欠债,妻子必须还?不一定!赌债、非法债务,你压根不用理。就算是合法债务,如果没用于家庭生活,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记住:共债共签,或者事后追认,否则原则上就是个人债务。可别傻傻替人还债。
全职太太离婚,能要补偿吗?能!以前规定很少,现在民法典明确: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具体金额?法院定,没个准数。但总比没有强。
偷偷卖房这事儿——如果房子是共同的,对方未经你同意卖了,第三人善意取得,你就追不回。只能要求赔偿。所以,房产证上加名还是有用的。不要觉得麻烦。

三、离婚,远比你想象的复杂

好了,现在说说那个流传甚广的谣言: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醒醒!根本没有自动离婚这回事!我干律师这么多年,不知道被问了多少次。分居两年,只是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一个情形,还得你主动去起诉!不起诉,再过二十年也是夫妻。而且,分居还得是因为感情不和,如果是工作异地,那不算。还得有证据——租房合同、聊天记录什么的。烦人呢。
离婚冷静期,又是怎么回事?协议离婚才有冷静期,30天。申请后30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过了30天,还得在30天内共同去领证,否则视为撤回。折腾吧?家暴的话,别协议了,直接起诉,没冷静期。
起诉离婚,一次能判离吗?难。除非有法定情形:重婚、家暴、遗弃、赌博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一般判不离。你得等六个月再起诉。时间成本高得很。
出轨就要净身出户?法律没这条规定。出轨只是过错,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财产少分或不分?除非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想让对方净身出户?除非他自愿。不然,做梦。
离婚损害赔偿,能主张多少?看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经济能力。几千到几万都有。说实话,别指望靠这个发财。
假离婚买房?风险大到吓人!离了就是真离,财产分割协议签了字,反悔就难了。到时候人财两空,哭都找不着调。我见过太多案例了——真不是吓你。
婚前协议有必要吗?对于财产复杂的人来说,太有必要!但写起来要小心,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若出轨就放弃所有财产”这种,可能无效。最好找律师把关。
孩子抚养权:2周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8周岁以上,听取孩子意见。但一切以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什么经济条件、教育背景、陪伴时间,都是考量因素。抚养费一般是收入的20%-30%,两个孩子最多50%。对方不给?申请强制执行啊。探望权被阻,也可以起诉。别忍气吞声。
离婚后能给孩子改姓吗?未经对方同意,不行。除非对方被剥夺监护权。偷偷改了?对方能告你,要求恢复。麻烦得很。
最后说一句,婚姻大事,法律处处留心。别道听途说,吃哑巴亏。真遇到事了,咨询专业律师,比啥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