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工资条,藏着秘密
先问个扎心的——你这个月加班费算对了吗? 说实话,我做了这么多年劳动案子,几乎每个当事人一来,我都先让他把最近半年工资条拿来。一看,十有八九都是按最低工资基数算的。恶心死了!
加班费基数到底怎么定? 法律上白纸黑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加班费的基数是“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当地最低工资,是你合同里约定的正常工资。合同没写清楚?那就按实际发的应得工资算。有的公司把工资拆成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然后只按基本工资算加班费——违法! 告到仲裁,基本一告一个准。
不过话说回来,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唉,这坑更深。如果是你自愿留下来“内卷”,公司没有强迫,也没有记录,那大概率是拿不到的。但!如果公司安排了超量工作,你不加班根本完不成,那就算隐性强制的加班,有证据就能要。微信记录、邮件、领导口头安排(悄悄录音),关键时刻都是刀。

综合工时制又是什么鬼? 有些行业,比如物流、零售,不按标准五天八小时,而是按月、季、年算总工时。如果审批过,那周期内总工时超过法定部分才给1.5倍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但很多公司连审批都没有就搞综合工时——这就是违法的,加班费照常算!
周六上班一定是加班吗? 不一定。如果公司实行单休,但每周总工时不超过40小时,且保证一天休息,那周六可以不付加班费。不过,单休意味着你一周只休一天,这本身就有人觉得累爆了。可劳动法没有“双休”强制规定,只要求每周至少休一天。扎心吧。
离职时,别被HR忽悠
接下来这趴,全是干货——离职时的钱,怎么要。
N+1到底怎么算? N是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个月。那个+1,是“代通知金”,只有三种情况公司没提前30天通知就让你走人时才有: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其他情况,比如协商解除、你主动离职、公司违法解除,都没+1这事!可别被HR用+1忽悠签字。
违法解除,能拿2N,爽! 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开你——比如你生病期间、怀孕期间、工伤期间,或者压根没理由——那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但要注意,2N和N+1不能同时拿,只能选一个高的。当然,2N更高。
年终奖,跑了就别想? 胡说!如果公司制度明确有年终奖,或者你合同写了,或者往年都发,那离职时也应折算。法院常认为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一部分。很多公司年底发,你年中小光一闪离职,那对应的部分得补给你。
离职时,年假没休完? 折现!按日工资300%算(其中100%是正常工资,已发,再补200%)。公司安排你休了你不休,那就没补偿——所以,一定要留痕,证明你想休公司不让。邮件、钉钉申请记录,都留着。

竞业限制,逼我去当保安? 竞业限制是对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期限最长2年,期间公司必须按月给你经济补偿,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果前公司补偿低得离谱,或者根本没付,你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但,你要是普通销售,公司也跟你签这个——大概率无效,因为你不算“两高一密”。
维权路上,这些坑我踩过
劳动仲裁,听着吓人,其实不复杂。
仲裁流程多长? 五个月内一般能结束。提交申请书后,5天内立案,45天内出裁决,可延长15天。有些地方积案严重——我见过等了半年的。别怕,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
证据!证据!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工作邮件、录音录像,都属于。特别注意:微信截图,要把双方个人信息页也截进去,证明对方是谁。否则对方否认是他账号,你就白搞。打卡记录公司有义务提供,不给?仲裁委可以要求提供,不提供就承担不利后果。
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不合法!末位不代表不胜任工作。而且,就算不胜任,也得先培训或调岗,再不行才能解除,还得付N+1。直接末位淘汰,就是违法解除,赔2N。
工伤那些事—— 上下班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算工伤。但你自己摔了、自行车摔了,不算。工作时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超过48小时,悲催……不算。
女性三期,能不能裁? 绝对不能。除非她自己严重违纪、或公司关停注销,不然三期女职工是块铁板。很多公司想尽办法逼走,调岗降薪啊,穿小鞋啊。那你得及时录音、保留证据,申请仲裁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2N赔偿。
说实话,劳动法这玩意儿,字面上保护劳动者,但操作起来全看证据。很多老板觉得离了他没活路——切,怕什么?法律真不是吃素的,就看你动不动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