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不是你想象的免死金牌
1. 什么是紧急避险? 刑法第21条,民法典第182条,都说了。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如果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看见没?条件挺苛刻的。 2.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有啥不一样? 简单说,正当防卫是“以正对不正”,打击不法侵害。紧急避险则是“牺牲小利益保全大利益”,损害的是无辜第三方。别搞混了。好多人冲人大喊“我这是紧急避险!”——得了吧,你那是对打,那是防卫! 3. 紧急避险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必须的。危险真实存在且正在发生;迫不得已;有避险意图;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缺一不可。缺了,你就是侵权,甚至犯罪。 4. 危险来源包括哪些?人为的算吗? 自然力(洪水、地震)、动物袭击、人的侵害(精神病人、儿童攻击等)、社会危险(如战争)都算。但注意,对于合法行为不能主张避险——警察抓你,你说紧急避险逃跑?呵呵,想啥呢。 5. 为了保护别人的利益,可以紧急避险吗? 可以。法律不要求你只保护自己。见义勇为救路人,砸坏门窗,没问题。但前提是符合避险条件,别好心办坏事。
搞不好,你就从避险变成过当,赔钱又坐牢


这类情形最纠结,法官也头疼
13. 开车时为了避让突然冲出的小孩,撞了路边车,责任怎么算? 回到开头那幕。这种交通事故的紧急避险认定极其严苛。法院会审查:车速是否合理?有没有充分观察?是否存在其他安全措施比如急刹?小孩突然冲出是否完全无法预见?如果驾驶员自身有违章(比如超速、分心),那么他可能不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即使认定避险,如果撞车损害严重,还可能因避险过当而承担部分责任。说白了,别认为方向盘一打就万事大吉,事后有无尽的举证烦恼。 14. 如果避险行为引起了连环事故,超出预期的损害,谁赔? 避险人要对超出的损害负责。比如你为了躲一个人撞了第一辆车,这辆车又失控撞了第二辆——你引起的全部损害,在过当范围内,你要承担相应赔偿。所以冲动避险的代价可能巨大。 15. 保险公司赔不赔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 分险种。车险一般分情况:被保险人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损伤的,第三者责任险通常要赔;但本车损失,车损险可能以“因避险导致”而扯皮。最终可能得打官司让危险引起者赔。保险公司并非无条件兜底。 16. 紧急避险中,受益人的补偿义务是什么? 民法典第182条:“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同时,如果是为他人利益紧急避险,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不是强制,是“可以”,看受益人良心和法院裁量。所以,你救了个人,但他对你蒙受的损失一毛不拔,法律上他不一定必须赔,除非险情由他引起或者他有过错。现实中这种事太窝火了。 17. 动物攻击人,打死动物算紧急避险吗? 算。狗咬你,你打死狗,只要不超过必要限度。不过你要是能跑开却把狗打死,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另外,如果是别人家的狗,动物主人也需承担饲养动物致害责任,那打死狗造成的损失可能由主人自担。复杂。 18. 紧急避险可以牺牲一个人的生命去救多数人吗?法律上怎么说? 经典的“电车难题”。法律实践中通常否定将他人生命当成避险手段。人的生命价值不可衡量,不能以牺牲一个无辜生命保全更多人。如果这么做,很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可能因避险动机减轻处罚,但不阻却违法。这种案例极少但伦理和法律上都极沉重。 19. 在海上,为了不翻船把货物扔海里,算紧急避险吗? 海商法里有共同海损制度,本质上就是紧急避险。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故意牺牲部分货物,由所有受益方分摊。民法典也有类似精神,体现了公平。 20. 避险行为如果违法,比如为了送医闯红灯,但没出事,还算紧急避险吗? 闯红灯违法,但如果情况万分危急,且当时没有其他合理选择,可以主张紧急避险,免除行政处罚。比如车上满载流血伤员,四周无车但红灯,慢慢等可能失血过多。这种情形交警事后可能不处罚。但注意,你必须证据确凿,证明当时紧急且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