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和继承,究竟什么变了?
说实话,很多人不知道打印遗嘱现在也算数了。只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每页签上字,注明日期——完事儿。以前?又得手写又得公证,麻烦得要死。不过话说回来,公证遗嘱也不再一锤定音了,对吧。好几份遗嘱的话,以最后一份为准。这倒公平。
侄子外甥到底能不能分到遗产?能。但前提是——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而且兄弟姐妹也先去世了。那代位继承权就落到他们头上了。突然觉得亲戚关系微妙起来……

哦,还有宽恕制度。以前有些败家子儿虐待老人,绝对丧失继承权。现在呢,如果悔改了、老人原谅了,还能恢复。人情味儿?但也有点担心会被滥用。
合同签不好到底有多麻烦?
电子合同现在白纸黑字受保护。你在平台上点“同意”那一刻,可能就成立了一个契约。但你真的细看那些条款了吗?反正我是没耐心读完。
物业断水断电催费?违法。物业服务企业不能这么干。民法典明文禁止。可要是真的闹僵了,业委会能换物业吗?能。但流程之繁琐……你得先召开业主大会,达到法定比例,唉。
高利贷——禁止高利放贷,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可到底多少算高?还得看司法解释。这波操作,就问你迷不迷。
还有情势变更原则,疫情那会儿用得特别多。比如商铺租了半年,突然封控,不能营业,继续按原价交租就显失公平。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协商不成?法院见。这算是对不可抗力的一种补丁。

婚姻家庭——那些不得不防的雷区

离婚冷静期,三十天。这期间,一方不想离了,可以撤回申请。这玩意儿争议极大。有人说给了冲动夫妻一个台阶,也有人说对家暴受害者是煎熬。但注意,诉讼离婚不适用冷静期。所以真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还是得打官司。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以前稀里糊涂的“24条”被诟病,现在明确了:共签共认、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才共担。不然?谁借的谁还。总算松了口气。
还有全职主妇/主夫的补偿权。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请求补偿。具体多少钱?法官裁量。没有标准,这又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
最后说个冷门但实用的: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后,视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婚前体检真的很重要,别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