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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到底是什么?

日常场景里的高频疑问

说实话,太多人对这个概念的误解深到离谱。遇到危险自保,谁都懂,可一不小心越界,本来是受害者,反而成了被告。

第一个问题,也是标题这个: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到底是什么?

说穿了就是四个核心:第一,正在发生真实的危险,不是你臆想出来的;第二,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走损害第三方利益这条路;第三,你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合法利益;第四,你损害的利益不能超过你要保护的利益。缺一个都不行。

第二个问题:为了保住自己的命,牺牲无关第三人的命,算吗?

不算。生命权是平等的,不能说你的命就比别人金贵。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紧急避险,该定什么罪还是什么罪,最多量刑的时候轻点。

第三个问题: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怎么区分?

太好分了。正当防卫是对着危险源本身去的,有人打你你还手,打你的就是危险源,你打他就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是害了无关的第三方。你被人追打,抢了路人的车逃跑,路人就是无辜第三方,这才是紧急避险。

第四个问题:撞上无关第三人的车,能算紧急避险吗?

只要符合条件当然算。去年我接触过一个案子,一辆货车刹车失灵,为了不撞向路边的人群,猛打方向盘撞到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车废了,没人受伤,这就是典型的紧急避险,货车司机不用负刑事责任。

中国刑法紧急避险成立要件对照表
中国刑法紧急避险成立要件对照表

第五个问题:危险是我自己引出来的,还能主张吗?

你自己没事撩扰人家藏獒,藏獒出来咬你,你打死藏獒,能算紧急避险吗?当然不算。自己作出来的危险,不能主张。

第六个问题:明明有其他办法避开危险,我选了损害第三方的方法,还算吗?

不对。不得已是紧急避险的核心要求。有路你不走,非要撞人家摊子,当然不算。你不能把自己的风险转嫁给无辜的人,对吧?

第七个问题:紧急避险不用负刑事责任,也不用赔民事钱吗?

哪有这么好的事。刑责不用负,不代表民事不用赔。这个得分情况说。

第八个问题:引发危险的人跑了,受害人找避险人赔,该给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情况避险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让避险人给适当补偿。说白了就是,倒霉的无辜第三人不能白白吃亏,你毕竟是为了救自己才害了他,多少补点。

第九个问题:公交车上有人抢方向盘,我把他推倒摔成重伤,算紧急避险吗?

这不是紧急避险,这是正当防卫。因为抢方向盘的人本身就是危险源,你针对他采取措施,就是正当防卫,只要没有过当,完全合法。

第十个问题:我被追杀,情急之下闯进陌生人家里躲着,算非法侵入住宅吗?

不算。这就是典型的紧急避险,为了救自己的命,侵入他人住宅,符合条件,不构成犯罪。

法律边界的核心争议

接下来这些问题,都是实践中吵来吵去没个准信的,我给你说透。

第十一个问题:产妇难产,医生为了救大人切掉子宫,算紧急避险吗?

这是医疗行为,符合指征的话当然没问题,真要扯的话,也符合紧急避险的要件,保护了更大的生命利益,不构成侵权,更不是犯罪。

第十二个问题:什么叫避险过当?超过限度会怎么样?

避险过当就是你损害的利益超过了你保护的利益,本来只需要撞坏人家的自行车你就能跑,你非要把人家车砸了把人捅了,这就是过了。

避险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定什么罪还是看你具体行为,只是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

第十三个问题:怎么判断有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说白了就是利益衡量。生命权最高,然后是身体健康权,然后是财产权。你为了保住自己的一万块钱,把人捅死,当然过了,一万块钱哪有人命重要。你为了保住自己的命,弄坏人家几万块钱的东西,当然不算过。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司法案例区分图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司法案例区分图

第十四个问题:野狗咬我,我把它打死了,算紧急避险吗?要赔狗主人吗?

要是没有主人的野狗,当然没问题。要是有主人的,看狗为什么咬你。要是狗主人没看好跑出来咬你,你打死它就是紧急避险,不用赔,要赔也是狗主人自己担着。要是你去偷狗,狗咬你你打死它,那不算,你还要赔狗主人。

第十五个问题:警察、消防员这些人,遇到危险能主张紧急避险躲掉吗?

法律明文规定,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因为避免本人危险主张紧急避险。消防员的工作就是救火,你不能说着火了我怕烧死我我不去,那不行,这是你的职责。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的明显超出了你能应对的程度,比如地震了,让消防员进去救已经没有希望的人,真的躲了也不会追究,那是另一回事。法律不强人所难。

出事之后的处理要点

出事之后的处理要点
出事之后的处理要点

真摊上事了,该怎么主张自己是紧急避险?给你说几个关键点。

第十六个问题:为了保住公共利益,损害了个人的小利益,算紧急避险吗?

p>当然算,紧急避险保护的利益本来就包括公共利益、他人利益,不只是自己的。你为了拦着着火的三轮车冲进村子,把车推到沟里烧光了,当然算。

第十七个问题:紧急避险只能针对第三人,不能针对危险源本身对不对?

也不一定。比如动物园里熊跑出来了,要伤人,你把熊打死了,熊就是危险源,这种也认定为紧急避险,没问题。

第十八个问题:自发组织救火,烧坏了附近居民的东西,算紧急避险吗?要赔吗?

算,不用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的话,由引发火灾的责任人赔,找不到责任人的,受益人给适当补偿,救火的人不用赔。好人不能既出力又出钱对吧?

第十九个问题:我以为有危险其实没危险,我做了避险行为,算紧急避险吗?

这叫假想避险,和假想防卫一样,不构成紧急避险,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要是你有过失就定过失,没有过失就是意外事件。

说白了,紧急避险的本质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核心永远是,你保护的利益一定要大于你损害的利益,而且你实在是没有别的选择了。

真遇到事别慌,该自保就自保,只要不越界,法律会给你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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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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