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收到那个咨询的时候,我差点把咖啡喷到案卷上。 “我爸刚过世,他开了二十多年的律所留给我,可我是学美术的,怎么办?” 学美术的想接律所?这跨度……唉,不是嘲笑,是真替他发愁。这事儿涉及的问题,比画油画调色盘上的颜色还复杂。 律所继承 非律师继承人困惑表情素描 我稳了稳神,跟他说:“先别急,你把情况捋一捋。律所是合伙制还是个人所?” 对,这也是我要跟你们强调的第一点:律所体制,直接决定你怎么继承。 个人所、合伙所……你爸的律所属于哪种? 个人所、合伙所……你爸的律所属于哪种?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是国家出资、合伙、个人设立。国家出资的一般人别想了。咱们只谈合伙所和个人所。 个人所,听起来好像简单——整个律所就是律师一个人的。但!全国律协、司法局对个人所继承有特别规定吗?没有明文细则。实务中,个人所的设立人去世,律所执照瞬间失效。因为个人所的许可与特定律师绑定。人没了,证就没了。你能继承的是律所的资产:办公桌椅、电脑、账上的钱、未结的代理费……还有最难估价的,客户资源与商号。 商号,那个牌子。如果继承人不是律师,无法申请执业许可,那么律所只能注销。你想接着叫“某某律所”?对不起,名字可能都保不住。除非有别的律师同意继续使用,但谁愿意用已故律师的招牌呢?除非那招牌真金白银。 合伙所呢?更复杂。合伙所基于《合伙协议》。张三合伙人去世,他的财产份额可以被继承,但合伙人资格不能被继承。听懂区别了吗?资格是人身性的,财产是钱。 所以,学美术的这位朋友,如果他爸是个人所主任,他基本等于继承了一堆老式法律书籍和几台旧电脑。若是合伙所的合伙人,那他得翻开合伙协议,看看有没有特殊约定。通常,其他合伙人会买断股份,给他一笔钱。 可他要真想经营呢?行,先考过法考,实习一年,拿执业证。然后还得找三个以上执业律师一起合伙(如果是合伙所)。想想就头大。 坑在哪儿?无形资产评估的糊涂账 律所最值钱的绝对不是那些桌椅板凳。是啥?是客户清单,是过往成功案例的口碑,是正在进行的案件,是那些还没签合同的潜在委托。可这些东西,在法律上评估起来全是糊涂账。会计事务所有自己的算法,但实际交易价格往往是谈出来的。谈崩了、撕破脸的,我见得太多了。 律所继承纠纷 律师争吵会议室场景 比如,李律师去世前正代理一个标的额3000万的案子,风险代理,20%提成。案子刚立,工作量只做了十分之一。这属于遗产吗?应该怎么折价?合伙人们会主张这是律所案件,不是他个人的,对吧?家屬说,这是他耗费心血找来的案源,当然算他个人贡献。嘿,这时候合伙协议里如果有明确约定,就好办。没有?等着打官司吧。 另外,职业责任风险也继承?不,继承人不承担原律师的执业过失责任。但是,如果律所是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而继承人对律所债务承担了?要看具体的债务形成时间。总之,弄不好就是麻糖黏在手,甩都甩不掉。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设立人变更应当……但未规定死亡后如何处理。实践中,司法局会要求注销登记,因为没有设立人了。所以,如果想要存续,必须在生前完成变更,比如转为合伙所。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而且必须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合伙所的份额继承,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但要注意,这是针对普通合伙企业,律所的特殊性在于合伙人必须具有律师资格。所以,非律师继承人只能继承财产份额,不能成为合伙人。这是核心。 真实教训:几则让人扼腕的散伙故事 真实教训:几则让人扼腕的散伙故事 十年前,沿海某城市有个不错的专业所,主打海事海商。主任突发心梗走了。他儿子也是律师,但做的是批量交通案。儿子想继承父亲的份额并成为主任。其他七位合伙人不干了,“你懂海事吗?客户认的是你爸,又不是你。” 争执半年,人才流失,客户跑光,律所垮了。最后儿子只拿到办公室租约的押金退款。这是他想要的吗? 还有一个例子,相反。一位老律师早就打算把律所传给徒弟,做了十年的铺垫。带徒弟见客户,把资料逐步移交,合伙协议里写了“原合伙人退休后新合伙人可平价受让份额”。仪式感做足,最后事态平稳过渡。所以,规划!规划!规划!重要事说三遍。但很多人不爱听,觉得晦气。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正在考虑继承问题,哪怕你才四十岁,也请立刻马上修改你的合伙协议和遗嘱。不仅写清楚份额由谁继承,更要明确估价方法、购买程序、交割期限。对于个人所,可以考虑生前变更为合伙所,引入接班律师。代价不小,但值得。 有些律师用“遗嘱信托”的方式,把律所份额交给信托受托人(可能是律师),由受托人管理,收益归子女。这些都是有钱人的玩法,普通律所折腾不起。 说到底,法律没有禁止非律师“拥有”律所财产,但是非律师不能“经营”律所。经营律所必须由执业律师负责。所以,跨行继承,最终都是卖掉或空壳化。 最后,回答标题的问题:非律师继承人能接手经营吗?答案:不能。你只能作为资产所有人,但不能成为律所负责人。想经营?先成为律师。或者聘一个律师当主任?那叫投资,不叫继承。那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好吧,愁归愁,理还是要理的。遇到这事,先找个懂行的律师(不是继承法的,是专门做律所管理咨询的)问问,比你自个瞎琢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