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律所的第一课:别迷信大牌子


遗嘱那些事儿:你以为写了就万事大吉?
我爸留了份自书遗嘱,写在笔记本纸上,签名日期都有。我以为有了它,万事大吉。结果去公证处,人家说得先确认效力。为什么?因为其他法定继承人没表态。我叔虽然口头说放弃,但人家公证处要书面文件。麻烦从这儿开始。 我这才知道,自书遗嘱有效吗?有效。但得满足要件:亲笔书写、签名、年月日。可实务中,只要有人提出异议,你就得证明笔迹真实性。我爸走了,笔迹鉴定得找对比材料,折腾三个月。早知道让他去公证一下!
遗产过户的鬼打墙经历
以为拿到判决书或公证书就完事了?天真。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告诉我还要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完税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我去派出所开亲属关系证明,因为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差点没把我跑吐。最绝的是,要求证明“我爸是我爸”。怎么证明?靠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人事档案。要是没有呢?那就走诉讼,法院出调查令。所以啊,平时把家里那些老证件收好,指不定哪天就有用。 股权继承更酸爽。我拿着继承公证书去公司,其他股东不说话。公司法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一查章程,还真有:“股东去世后,继承人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能成为股东”。我顿时傻了。最后协商,他们买了我爸的股份,我才拿到钱。要是谈不拢,又得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