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了个咨询,小姑娘刚毕业进了家互联网公司,入职的时候HR递过来两份空白合同,说‘你先把字签了,我们后面统一填内容,盖完章给你一份’。
她信了。
干了三个月,公司突然说要裁掉她,给的补偿是N的一半,理由是‘合同上写的试用期考核不通过,可以无偿辞退’。
小姑娘傻了。
当初谈的明明是三个月试用期转正,结果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考核标准由公司自行制定’。
她拿着那张半字没填就被自己签了名的合同来问,这东西难道还能作数?
日常签合同踩的那些坑,民法典早就写死了
问:签了空白劳动合同,真的一点法律效力都没有吗?
真不是。空白劳动合同的核心风险不是‘无效’,而是‘举证难’。法律上确实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的合同可以撤销,但你要证明‘签的时候合同是空白的’,这个举证责任在你自己。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当初签的时候为了赶紧入职,连合同封皮都没翻开,等后面出事了才想起来要找证据,翻遍手机都找不到当时的聊天记录、录音,这种情况法院大概率会认合同的效力。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救。如果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HR确实存在恶意补填内容的行为,比如当时的岗位聊天记录、offer上的薪资和合同上的差额特别离谱,还是有机会推翻的。但真的太耗精力了。
说白了。别签。不管对方说的多好听,只要是让你签空白纸,一律拒。
问:公司发了正式offer之后又反悔,说岗位取消了不让我入职,能要赔偿吗?
能。offer属于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是公司想撤就撤的。只要你能证明因为拒绝了其他工作机会、推了别的offer产生了实际损失,比如原单位的离职补偿没拿到、租房的定金打了水漂,这些都可以要求公司赔。
别觉得公司只是‘不好意思通知你’就没责任,真要算起来,不少人因为公司反悔损失的可不是几千块。
问: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就把房子卖了,我必须立刻搬走吗?
不需要。买卖不破租赁这条规定不是写着玩的。只要你是在房东卖房之前就签了正规的租赁合同,哪怕新房东拿到了房产证,也得等你的租期到了才能收房。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房子是房东租给你之前就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或者法院已经查封了,那这种情况你确实得搬。
问:外卖员送单途中撞了人,是外卖员自己赔还是平台赔?
分情况。如果是签了正式劳动合同的,那肯定是平台先赔,平台赔完之后如果外卖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闯红灯、酒驾,平台可以再找外卖员追偿。
要是那种众包骑手,没签正式合同的,那法院会根据实际的管理关系来定责任比例,不会全让骑手扛,也不会全让平台当冤大头。
问:给朋友做担保,当时没仔细看合同,朋友跑了我要帮他还全部欠款吗?
看你签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要是合同里没写清楚是一般保证,那法律上直接按一般保证算,也就是说债权人得先起诉你朋友,把他名下的财产执行完了还不够还的,才能来找你要钱。
哦对,这里要提一句,以前的担保法是默认连带保证,民法典改了,这点真的帮了不少稀里糊涂给人担保的人。
问:借了别人的钱没约定利息,到期之后能要对方给利息吗?
不能。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写利息的,直接按无息算。哪怕你当初觉得对方肯定会给利息,只要没写在借条上,起诉的时候法院不会支持你要利息的请求。
不过话说回来,到期之后对方赖着不还的,从逾期那天开始,你是可以要资金占用的利息的,这个是有规定的。
问:网上被人P了丑图造谣,起诉的时候能要求对方赔多少精神损失费?
看影响范围。要是只是在朋友圈、小群里造谣,那一般赔个几千到一万差不多。要是被转到了大平台、上了热搜,给你造成了实际的社会评价降低,比如被公司辞退、被周围人指指点点,那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赔偿也有判例。
别觉得网络上的话不用负责,真要较真起来,成本没你想的那么高。
问:超市里的地刚拖完没放警示牌,我摔骨折了,超市要担多少责任?
大部分情况是超市主责。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民法典明确写的,只要超市没尽到提醒义务,没放防滑牌,没及时把积水拖干净,那你摔了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超市都得赔。
当然如果你自己穿着拖鞋在超市里跑,故意踩积水玩,那你自己也要担一部分责任。
问:我把车停在小区收费车位上,被高空掉下来的东西砸了,找不到扔东西的人怎么办?
找物业,找可能加害的住户分摊补偿。
这里要划重点,物业如果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装高空抛物的监控、没做过相关的提醒,那物业也要担责任。别听物业说‘我们管不了高空抛物’,真到了法院,这句话不好使。

邻里之间扯不清的破事,不用再找居委会和稀泥
问: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赚的钱,到底归谁?
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全体业主共有。别听物业说‘这钱是我们用来补物业费缺口的’,没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私自把广告收益揣自己兜里的,业主完全可以起诉要回来。
不少小区算下来,一年电梯广告的钱能有十几万,真不是小数目。
问:楼上邻居天天半夜蹦迪,我报警好几次都没用,能起诉要精神损害赔偿吗?
能。这属于相邻权纠纷,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不能违反国家规定制造噪声、光辐射这些干扰别人正常生活。
你只要把每次报警的记录、自己录的夜间噪声视频、找物业协调的记录攒好,起诉的时候不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还能要精神损害赔偿。
别觉得邻里之间闹上法院不好看,你都被吵得连续几个月睡不好觉了,还讲什么情面。
问:我在小区里被流浪猫抓了,物业说和他们没关系,真的假的?
不一定。如果物业之前就知道小区里有长期投喂流浪猫的人,或者流浪猫经常出没的地方有安全隐患,物业没做过提醒、没采取过措施,那物业是要担相应责任的。
要是那个投喂流浪猫的人能找到,那他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问:楼上装修把我家天花板砸穿了,除了修房子的钱,我能要额外的租房费吗?
能。如果砸穿的地方你暂时没法住,那你在外边住酒店、租房子的合理费用,都可以要求楼上的业主赔。
别觉得对方说‘我给你修好就行’就完事了,你因为这个产生的实际损失,对方都得担。

问:孩子偷偷拿家里的钱充游戏,能要求平台全额退款吗?
看孩子多大。如果是8岁以下的孩子,那不管充了多少钱,平台都得全额退。如果是8到18岁的孩子,充的钱和他的年龄智力不匹配的,比如初中生一下子充了几万块,那也可以要求退。
当然你得拿出证据证明是孩子偷偷充的,不是大人自己充的。
问:买的东西在快递站被人拿错弄丢了,是找快递赔还是找商家?
找商家就行。在你没签收之前,快递丢的风险都是商家担的,商家要么给你补发,要么给你退款,至于快递那边的损失,是商家和快递之间的事,和你没关系。
别听快递站的人说‘你自己找拿错的人去’,你没拿到东西,就该找卖你东西的人。
普通人最容易吃亏的人身权益条款,别等出事才翻

问:父母立的遗嘱没公证,就不算数吗?
真不是。民法典改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现在只要遗嘱是父母自己写的,签了名,写了年月日,内容是父母的真实意思,哪怕没去公证处公证,也是有效的。
以前那种公证遗嘱比其他遗嘱效力高的规定已经废了,别再被忽悠说‘不公证的遗嘱不算数’。
问: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对方名字,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对半分吗?
不一定。加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但是法院判的时候会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结婚时间的长短、有没有孩子这些因素,不会简单的对半分。
比如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结婚才一年就离婚,加了女方名字,大概率不会给女方分一半。
问:好意同乘搭朋友的车出了车祸,朋友要负全部责任吗?
不需要。民法典明确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除非驾驶人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比如酒驾、闯红灯。
说白了,人家好心免费拉你一程,不能一出事就让人家倾家荡产赔你,这个规定真的很有人情味。
问:给前任转的520、1314红包,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不能。这种带有特殊意义金额的转账,法律上会认定为无偿赠与,只要转出去了,分手了也不能要回来。
不过要是转的是整数,比如转了10万、20万,没有特殊含义,那可以按民间借贷或者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要回来。
问:公司规定员工上班期间不能上厕所超过10分钟,这个规定合法吗?
不合法。这属于明显侵犯员工基本人身权利的规章制度,就算公司把这个规定写在员工手册里,也是无效的。
别觉得公司的规定就一定好使,真要因为这个规定罚你钱、辞退你,你去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说实话,民法典不是摆在书架上的大部头,是真能帮你挡掉好多麻烦的实用手册。
别等出事了才临时翻法条。平时多看看,真到签合同、遇纠纷的时候,不至于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