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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造成无辜路人损失,真的不用自己掏钱吗?

上周接了个咨询,当事人下雨天骑共享电单车,为了躲突然从绿化带窜出来的没牵绳的柯基,猛捏刹车甩出去,连带撞翻了路边卖草莓的三轮车,半车草莓全烂了,摊主拽着他要赔3200块。他第一反应嗓门比摊主还大:”我这是紧急避险!凭啥我赔?” 说实话,接了这么多年侵权和刑事的案子,真的有太多人把”紧急避险”这四个字当成万能免责金牌,但凡自己闯了祸,先把这四个字喊出来,根本不管法律上到底是咋定的。

先把最容易搞混的几个基础问题掰明白

Q1:啥才算法律上的紧急避险,不是我自己觉得算就算? A:首先得有正在发生的、真实的危险——不是你脑补的那种哈。比如你看见楼下冒烟觉得要炸了翻人家阳台,结果是邻居烤面包糊了,这不算。危险来源啥都行,自然灾害、动物袭击、人的不法侵害,甚至自己的生理危险,比如你开车突发心梗为了不撞人打方向撞了护栏,这也算。但核心要求是,你采取的措施,得是当时没办法的最优解。哦对,还有个硬杠:你不能是引起这个危险的人。比如你故意把狗逗疯了反过来咬你,你为了躲狗咬撞了摊子,那你自己就是危险源,绝对算不了紧急避险。 Q2:紧急避险造成无辜路人损失,真的不用自己掏钱吗? A:错! 分三种情况:第一种,险情是别人引起的,比如刚才说的狗的主人没牵绳,狗窜出来,那所有损失狗主人赔。第二种,险情是自然原因,比如山洪冲下来你为了躲把邻居家的篱笆拆了挡水,那这种情况你作为避险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给被拆篱笆的邻居适当补点钱,不是全赔,是公平责任范围内的补偿,不是赔偿。第三种,你避险过当了,比如为了躲一只窜出来的猫,你猛打方向直接撞翻了路边的连锁超市玻璃门,损失十几万,这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你就得承担对应的责任,轻则赔钱,重则可能定过失犯罪。 Q3:啥叫”超过必要的限度”?有没有个大概的衡量标准? A:说实话没有死数字,但有个最朴素的逻辑:你保全的利益,不能比你损害的利益小太多。哦不对,生命权是最高的,不管啥情况,为了保人命损害财产,哪怕财产价值千万,也不算过当。但如果为了保自己的几千块钱货物,把旁边路人撞成重伤,那肯定过当。举个真实的判例:2022年浙江那个案子,小伙子为了躲逆行的电动车,猛打方向撞了停在路边的价值80万的奔驰,交警最后定逆行的全责,小伙子不算避险过当——因为他当时如果不打方向,就要被电动车撞成重伤,拿自己的身体受伤换别人的车损,这个尺度是够的,不算过当。
紧急避险利益衡量标准对比示意图
紧急避险利益衡量标准对比示意图

那些实务中真的会碰到的高频纠纷,别等出事了才知道

Q4:我为了躲酒驾的车,翻路边围墙踩坏了人家的菜,菜农找我赔,我能拒付吗? A:看情况。如果酒驾的车确实是马上要撞到你了,你翻墙是唯一的逃生路径,那你是避险人,菜农的损失找那个酒驾的司机要。但如果你本来站在人行道上,酒驾的车离你还有十米远,你提前翻墙踩了菜,那这就不属于”正在发生的危险”,你自己得赔菜农的损失。 Q5: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有啥区别?我上次开庭碰到个当事人把这俩搞混,差点输了官司。 A:太简单了。正当防卫你防的是那个正在侵害人本身,你怼的是坏人。紧急避险你损害的是无辜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刚才说的,为了躲坏人的刀,抢了路边路人的电动车跑,你损害的是路人的财产,这是避险,不是防卫。要是你直接拿刀把追你的人捅了,那是正当防卫。 Q6: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了追逃犯,征用了我停在路边的私家车,把车刮花了,这算紧急避险吗?我能要赔偿不? A:算的。这种属于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紧急避险,你不能拒绝征用,但车的损失,找财政要补偿,不是警察个人赔。别跟警察扯啥”我这是私人财产凭啥用”,真碰到拒征用的,搞不好要被治安处罚的。 Q7:我在小区楼下碰到有人突发心脏病,我为了抢时间送他去医院,连闯三个红灯,这算紧急避险吗? A:算的!之前北京就有个真实的例子,车主为了送突发心梗的邻居去医院,连闯两个红灯,最后拿着医院的出诊记录去交警大队申诉,违法记录直接消了。但你得有实锤——比如当时的行车记录仪录像、医院的接诊证明、当时一起送人的邻居作证,不能空口白牙说”我是救人”。 Q8:如果我当时为了躲危险,把旁边的人撞成轻伤了,会不会留案底? A:只要你没避险过当,就啥责任都没有。要是过当了,比如本来你踩脚刹车就能躲开,结果你非要猛打方向把人撞成轻伤,那可能要承担过失致人轻伤的责任,但轻伤的话一般是赔钱,不会到刑事立案的程度。真要是撞成重伤还过当,那才有可能定过失致人重伤罪。 Q9:动物咬人,我为了反击把人家的宠物狗踢死了,这算紧急避险吗? A:分情况。如果狗是没牵绳冲过来咬你,你踢狗的行为是为了自保,那属于紧急避险,狗主人自己承担损失。但如果狗只是站在路边叫,你上去一脚把狗踢死,那这就不是避险,是故意毁坏财物,该赔钱赔钱,搞不好还要被拘留。 Q10:我在山上爬山碰到落石,为了躲落石把前面的游客撞下山摔成骨折,这算紧急避险吗? A:落石是自然危险,你为了自保撞人的话——哦不对,这里要注意,紧急避险不能以牺牲别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来保全自己的同等生命健康。你为了自己不被落石砸,把别人推下去挡,这绝对算避险过当,甚至直接算故意杀人。但如果落石只是小石块,你为了不被砸到胳膊,侧身的时候不小心把旁边的人蹭下去了,那这个尺度就要看当时的紧急程度了,不能一概而论。 Q11:超市突然着火,大家为了逃生把超市的玻璃门踹碎跑出去,超市能找这些人赔玻璃钱吗? A:不能。这种属于典型的紧急避险,险情是超市自己的消防安全隐患导致的,所有损失超市自己承担。之前上海有个超市着火,顾客踹碎玻璃跑出去,超市最后居然真的列了个玻璃损失清单找顾客要赔,被法院直接驳回了,说这是典型的紧急避险,顾客没有任何责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对比表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对比表
Q12:我跟别人吵架,对方说要拿刀砍我,我吓得跑的时候踩坏了路边小贩的东西,这算紧急避险吗? A:不算。因为对方只是”说要砍你”,还没有真的拿刀实施伤害行为,危险不是”正在发生”的。你要是真的碰到对方举着刀冲你过来了,你跑的时候踩坏东西,那才算。光靠嘴放狠话的,不算。 Q13:紧急避险要求的”不得已”是啥意思?是不是只要有别的选择就不算? A:对。比如你开车的时候看见前面有个老太太过马路,你明明踩刹车就能停住,结果你非要猛打方向冲到人行道上撞了树,这就不是”不得已”,因为你有更温和的选择——踩刹车。这种情况绝对定不了紧急避险,保险都不一定全赔。 Q14:我家楼上漏水,把我家天花板泡了,我为了不让损失扩大,直接把楼上的总水阀关了,结果楼上人家做饭没水,找我赔水费,这算紧急避险吗? A:算的。漏水的危险正在发生,你关水阀是避免损失扩大的必要措施,楼上的损失(哦不对,他们根本没损失啊),关个水阀而已,啥水费不水费的,真要闹到法院,你连责任都没有。 Q15:如果我是引起险情的人,比如我自己不小心掉湖里了,我为了爬上去把岸边的救生衣撕破了,这时候能算紧急避险吗? A:不能。因为你自己就是危险的来源,法律上你不能对自己引起的危险主张紧急避险。这时候撕破救生衣的损失,你自己全赔,别扯啥避险。 Q16:听说紧急避险不能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啥意思? A:比如消防员。着火的时候你不能说”我为了不被火烧,紧急避险跑了”,你是有救火职责的,你不能拿紧急避险当你临阵脱逃的借口。还有警察、医生,碰到突发情况的时候,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这点很多人不知道,之前有个辅警碰到持刀的歹徒,说自己为了避险躲到车后面,最后被处分了,就是因为他属于有特定职责的人,不适用紧急避险的免责条款。 Q17:我为了躲横穿马路的行人,把车开到对向车道撞了别的车,这个责任咋算? A:首先,横穿马路的行人是引起险情的人,他要承担主要责任。其次,你作为司机,当时是不是真的没有别的选择?比如你如果当时踩刹车就能停,结果你非要开到对向车道,那你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要是真的踩不住了,那你属于紧急避险,责任全由那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承担。 Q18:别人让我帮忙去躲债,我开车拉着他跑的时候为了躲债主的车撞了墙,这算紧急避险吗? A:不算。躲债是民事纠纷,不是”正在发生的、会造成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危险”。债主拦你车,你直接撞墙跑,这属于你自己主动选择的行为,不算避险。

真碰到紧急情况,你要留好这些证据,别事后说不清

Q19:真的因为紧急避险造成损失了,我第一时间要做啥? A:别跑。 第一时间拍现场照片、录视频,把险情的来源拍清楚——比如那个没牵绳的狗、那个逆行的电动车、那个着火的超市,然后找现场的证人留联系方式,有行车记录仪的赶紧把视频导出来存好。别啥都不留,转头就走,到时候被索赔了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是避险,说破嘴都没用。 Q20:如果我被别人以紧急避险为由损害了我的财产,我该找谁要钱? A:找引起险情的那个人。比如别人为了躲没牵绳的狗,撞了你的摊子,你别找那个躲的人要钱,你找狗主人要。要是找不到狗主人,那你可以跟避险的人商量,让他适当给你补点,毕竟他也是为了自保,大家各退一步,别上来就狮子大开口要几万块,真闹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你漫天要价的。 Q21:有没有啥情况是哪怕你真的在避险,也要坐牢的? A:有。就是你避险过当造成了重大的人身伤害,比如你为了保自己的几千块钱货物,把别人推出去挡正在开过来的火车,把人撞死了,这不是避险过当,这是故意杀人,该咋判咋判,别拿紧急避险当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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