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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里的‘居住权’到底能解决哪些实际问题?

上周有个72岁的阿姨找我,说儿子要把房子卖了赶她走,她手里有当年老伴写的‘让她住到百年’的字据,问能不能保住房子。这就是今天要讲的核心——也是大家问得最多的民法典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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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典里的‘居住权’到底能解决哪些实际问题? 回答:首先,民法典第366条明确了居住权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说白了,就是哪怕房子不是你的,你也能合法住到死,别人赶不走你。刚才的阿姨,要是当年她和老伴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了居住权登记,那儿子卖房子也得带着这个居住权,买家不能赶她走。注意,居住权必须书面登记才生效,光有字据没用。
民法典居住权登记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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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就一定能分一半房产吗? 回答:别天真。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房产证拍桌子,最后一分钱没分到。民法典第209条说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但登记只是公示,不是财产分割的唯一依据。比如,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买的,婚后加了女方名字,但没有书面约定份额,那分割的时候法院会看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有没有过错这些,不是对半分。 3. 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回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写得明明白白:房子归登记方,剩下的贷款是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对应的增值),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注意,是‘共同还贷的本息+对应的增值’,不是整个房子的增值。 4.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婚后加了配偶名字,能要回来吗? 回答:难。除非能证明当时的出资是‘借款’而不是‘赠与’——比如有借条、有转账记录备注‘借款’,否则法院一般会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里要提醒一句:父母给子女出钱买房,一定要留好出资凭证,最好写清楚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个人的,还是借款。 5. 房子被隔壁邻居的水管泡了,能要求哪些赔偿? 回答:民法典第1184条说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比如地板泡了,就按地板的购买价+安装费(要折旧),还有临时租房的费用(如果房子不能住的话),甚至是泡坏的家具家电,只要能拿出证据,都能赔。 6. 买二手房时,原房东的户口没迁走,能怎么办? 回答:以前这是个老大难,因为法院不受理户口迁移的诉讼。但民法典第580条给了办法:如果原房东不迁户口是‘非金钱债务’,但事实上不能履行,那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原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另外,现在很多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设‘户口遗留标注’,不影响你落户,但能提醒买家。 7. 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 回答:民法典第282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说白了,电梯广告、小区门口的快递柜收入,都是全体业主的,物业不能私吞。我见过一个小区的物业,把电梯广告收入揣了3年,最后被业主告上法院,赔了20多万。 8. 抵押的房子,能卖吗? 回答:能。民法典第406条改了以前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只要你告诉银行(或者其他抵押权人)你要卖房子,不用经过银行同意,就能卖,买家接着还贷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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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方偷偷借的钱,我要一起还吗? 回答:这就是共债共签原则,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借的钱是用来赌博、给小三花、或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借了100万去炒股票,没经过你同意),那你不用还。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对照表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对照表
10. 离婚时,对方藏了夫妻共同财产,能怎么办? 回答: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的,还能起诉再次分割。我见过一个男的,把卖房子的钱转到他弟弟的账户里,最后法院判他只分了10%的财产。 11. 彩礼能要回来吗? 回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注意,后面两项要以离婚为条件。 12. 非婚生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吗? 回答:能。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哪怕是私生子,也能和婚生子女一样分遗产。 13. 遗嘱可以随便改吗? 回答:可以。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前的‘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已经取消了,现在不管是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公证遗嘱,只要是最后立的,就有效。 14.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回答: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能。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见过一个儿媳,在丈夫去世后,照顾瘫痪的婆婆10年,最后和婆婆的儿子(也就是小叔子)一起分了遗产。 15. 离婚冷静期内,对方反悔了,能撤回离婚申请吗? 回答:能。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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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购的商品有质量问题,能要求‘退一赔三’吗? 回答:如果商家是‘欺诈’的话,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退一赔三,是和民法典配套的——比如商家把次品当成正品卖,就是欺诈,能要求退一赔三(不足500的按500算)。 17. 被别人的狗咬伤了,狗主人能以‘我家狗不咬人’为理由免责吗? 回答:不能。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比如你故意去逗狗,那狗主人可能减轻责任,但如果是狗自己跑出来咬你,那狗主人必须赔。 18. 帮朋友帮忙干活受伤了,能要求朋友赔偿吗? 回答:能。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你帮朋友搬家具,摔下来骨折了,朋友要赔医疗费、误工费这些。 19. 小区里的健身器材坏了,砸伤了人,谁负责? 回答:物业。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区的健身器材是公共场所的设施,物业有义务维护,坏了不修砸伤人,物业要赔。 20. 给别人承诺了一件事,后来不想做了,能反悔吗? 回答:要看是什么承诺。民法典第472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你的承诺是‘要约’,对方已经‘承诺’了,那合同就成立了,不能随便反悔。比如你说‘我把我的手机卖给你,3000块’,对方说‘好’,那你就不能反悔了,不然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好意施惠’,比如你说‘我明天请你吃饭’,后来不想请了,那不用承担责任,因为这不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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