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海淀法院开完庭,对面的代理律师当庭掏出来一份皱巴巴的股权代持协议,说被告名下的某生物医药公司32%的股权全是帮大学同学代持的,跟原告半毛钱关系没有。原告坐在原告席上,眼泪直接砸在笔录本上——她跟被告结婚7年,从来不知道丈夫手里藏着这么大一笔股权。
说实话,我做股权类案子快8年了,见过太多人在股权上踩坑。有人是离婚的时候才发现配偶藏了股权,有人是创业的时候股权分错了最后闹到散伙,有人是当股东连公司账都查不到。下面这些问题,全是我这些年接案子的时候,客户问得最多的,没有一句空话。
代持相关的坑,90%的人签协议时根本没想过
Q:隐名持有的股权,真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A:别被网上那些“代持隔离资产”的营销话术骗死。只要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来源于婚后夫妻共同收入,哪怕你签了三方代持协议、把股权挂在远房亲戚名下、甚至从来没跟配偶提过这件事,法院照样会分割这部分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上周我代理的那个离婚后财产纠纷案里,被告当庭拿出一份签了2年的代持协议,说自己名下的股权全是帮同学代持的,出资款全是同学打给他的——结果我们顺着银行流水倒查,发现那笔出资款是被告当年从自己的婚后工资卡里,分三笔转到他同学账户,同学当天就原封不动转回来给他当“出资款”的。这种操作,说白了就是自己给自己演了一出资金闭环的戏。法官当庭就问被告:你这同学是专门帮你走账的?被告脸都白了。

Q:代持的股权,显名的时候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A:首先看代持协议里有没有提前约定——很多人找亲戚代持的时候根本不写这一条,等到要显名了才发现,隐名股东要显名,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除非你能证明大家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是实际出资人,而且一直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比如你一直参加股东会、签字表决、拿分红,有这些实打实的记录,哪怕现在有人反对,法院也会支持你显名。别拿一句“我是实际出资人”就想当股东,没用的。
Q:代持协议签了之后,代持人偷偷把股权卖了怎么办?
A:认倒霉?也不一定。如果买家是明知这部分股权是代持的,那你可以直接起诉要回股权。如果买家是完全不知情的第三方,付了合理的市场价格,还办了工商变更——那你只能找代持人要卖股权的钱,别想着把股权要回来了。这点真的要敲警钟。很多人选代持人就选自己亲弟弟、亲发小,觉得不会坑自己,结果呢?亲弟弟把哥哥代持的股权拿去抵押给银行贷款,最后银行执行的时候,哥哥才知道自己的股权早就被设了质押。
Q:员工持有的激励股权,离职的时候必须要退吗?
A:看你当初签的激励协议怎么写的。如果协议里明确写了“离职时公司有权按合理价格回购”,而且这个价格没有低到离谱——比如你现在的股权已经值200万,公司要按1万块的原始价回购,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如果协议里根本没写回购条款,公司想强行收你的股权,那是做梦。

创业早期的股权分配,错一步后面全是窟窿

Q:两个创始人各占50%股权,真的是最公平的分法吗?
A:这是我见过最蠢的分法。真的,没有之一。两个50%的股权结构是创业公司最容易出现僵局的结构,一旦两个人意见不合,公司直接就卡壳了——股东会开不起来,决议做不出来,公司就成了一潭死水。我去年接的一个案子,两个同学开的室内设计公司,各占50%,去年因为要不要接一个地产商的大单吵翻了,一个说要接,垫资也要做,一个说不接,风险太大。两个人谁都不让步,最后公司的账户被法院冻结,两个核心员工直接离职,一年多没开展业务。这种时候哪怕有一个人占51%,另一个占49%,都不至于走到散伙的地步。
Q:给合伙人的股权,要不要分成熟期?
A:必须要。别一开始就把股权全给出去。我见过太多创始人,一开始跟合伙人拍胸脯,说你过来,我给你20%的股权,当天就去办工商变更。结果合伙人干了三个月就走了,股权还卡在人家手里,你想收回来都难。现在行业里通用的规则是,股权成熟期要设置成四年,干满一年拿第一批25%,后面每个月按比例兑现——如果中途走了,没成熟的股权公司可以按原价收回来。这不是坑人,是给双方留退路。
Q:技术合伙人出技术,不出现金,股权占多少合适?
A:没有固定数。但别一上来就给30%、40%。很多技术合伙人一开始说得天花乱坠,说自己能搞定核心技术,结果进来之后发现技术根本落地不了,占的股权比出了全部启动资金的创始人还多。这种时候你就算想调整,人家也不会同意。我的建议是,技术合伙人的股权先从10%起步,等技术真的落地了、给公司创造实际价值了,再慢慢通过激励的方式涨上去。
Q:创始人之间的股权,能不能约定同股不同权?
A:可以,但得写进公司章程里。很多人觉得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同股不同权,错了——公司法明确允许,只要全体股东都同意,你可以约定某一个股东的表决权是其他股东的好几倍,哪怕他的股权比例只有20%。比如你占20%的股权,但是表决权占67%,那公司的大事小事你自己就能拍板,不会被其他小股东绑架。
Q:外面的投资人进来,要求占20%股权,会不会稀释创始人的控制权?
A:看你怎么设计。如果投资人只占分红权,不占表决权,那哪怕他占30%,你只要把表决权委托给自己,或者通过持股平台把其他股东的表决权集中到你手里,就不会有问题。但如果你当初签投资协议的时候,答应给投资人一票否决权——那你就要小心了,很多事你自己说了不算,投资人不同意就办不了。
Q:给早期员工的股权,放在持股平台里好还是直接工商登记好?
A:能放持股平台就别直接工商登记。你想啊,一个公司有十几个员工,每个人都直接当工商登记的股东,每次开股东会要凑齐十几个人签字,累都累死。而且万一哪个员工离职了,你还要去办一次工商变更,折腾得不行。放在持股平台里,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人,只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由普通合伙人(也就是创始人)来行使,管理起来省太多事。
打官司的时候,股权相关的证据到底要怎么准备

Q:要证明自己是实际的股东,需要拿哪些证据?
A:别光拿工商登记的信息说事。工商登记只是对外的公示效力,对内到底谁是真的股东,要看你有没有实际行使权利的证据:比如你有没有转出资款的银行记录,有没有参加股东会的签到记录,有没有拿过分红的转账记录,有没有在公司的重大决策文件上签过字。我之前有个案子,原告只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从来没出过钱,也从来没参与过公司的任何事,最后法院直接驳回了他要求分200万分红的请求。
Q:起诉要求查公司账,是不是只要是股东就能查?
A:不是。如果你是小股东,跟公司有不正当的竞争关系,比如你自己开了个跟公司业务一模一样的竞品公司,想把公司的客户资源、技术秘密偷过去——公司可以拒绝你查账。法院不会支持你这种目的不纯的查账请求。
Q:发现其他股东偷偷把公司的钱转走了,怎么起诉?
A:首先要收集转账的证据:银行流水、财务凭证、那个股东跟公司之间的转账记录。如果他转走的钱没有合法的理由,比如没有真实的交易、没有分红、也没有书面的借款约定,那你可以直接起诉他损害公司利益,要求把钱还回来。很多人遇到这种事就只会在股东会吵架,吵到最后对方把钱都转移到境外了,你再想要回来就难了。
Q:股权被其他股东恶意质押了,怎么维权?
A:首先去市场监管局调质押的档案,看质押的流程是不是合法:有没有其他股东同意质押的股东会决议,质押的主债权是不是真实的。如果是那个股东偷偷拿着公章去办的质押,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撤销这个质押登记。
Q:离婚的时候,对方说他名下的股权已经亏完了,要不要信?
A:别信。你得自己去查公司的工商内档、最近的财报、银行流水。很多人为了在离婚的时候少分财产,故意把公司的利润做没,甚至做出来几百万的负债——你要是不查,就真的被他骗了。我之前有个当事人,离婚的时候对方说公司欠了供应商300万的货款,结果我们查了流水发现,那300万是对方自己转到供应商账户,过了一周又转回到他自己的私人账户里的。
Q:继承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当股东怎么办?
A:看公司章程怎么写的。如果章程里没说不能继承,那哪怕其他股东再不同意,继承人也可以直接取得股东资格。如果章程里写了“股东去世后,其股权由其他股东按评估价回购”,那继承人只能拿回购的钱,不能直接当股东。
Q:认缴制下的股权,没实缴的话,转让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A:别随便转。如果你把没实缴的股权转出去,原来的股东在没实缴的范围内,还是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很多人以为自己把股权转出去就跟公司没关系了,结果公司欠了外债,债权人直接把原股东一起告了,要求在没实缴的范围内赔钱。
Q:小股东被大股东排挤,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
A:比如公司连续五年赚钱,但是就是不给小股东分红;或者公司要合并、分立,把主要的财产转走了;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了,大股东非要修改章程让公司继续经营——这种时候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的价格把自己的股权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