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2 15:38:53 作者:zhouenlong
分类:法律知识
上周接了个咨询,小伙子刚被派出所传讯,家里人急得团团转,第一句话就问”他是不是已经可以找律师了?”
很多人对辩护权的认知还停留在”开庭的时候才需要找律师说话”,完全搞不清权利的起点和边界。
侦查阶段的辩护权常见误区
刚被公安机关传唤的时候,我就享有辩护权了吗?
别等。是的,从你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那天起,你就有完整的辩护权。别信什么”等案子移到检察院再说”的鬼话,传唤不是问话那么简单,你从开口说第一句话之前,就有权要求律师提供帮助,有权拒绝回答和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为自己辩解,有权提出申诉控告,这些都是辩护权的组成部分。
侦查阶段请的律师,和开庭时的辩护律师是同一个吗?
可以是同一个,也可以换。不过说实话,除非你对前期律师的工作完全不满意,不然中途换律师的成本很高——前期已经摸过的情况、和办案人员沟通过的细节,换个人从头来,很容易耽误黄金37天。
我自己经济条件差,请不起律师,是不是辩护权就等于打了折扣?
绝对不是。符合法定情形的,公检法必须给你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这是你的权利,不是谁的施舍。哦对,还有,哪怕你不属于应当指派的情形,只要你提出申请,当地法援机构只要审核通过,一样能给你派免费律师,别不好意思提。
会见律师的时候,我能不能和他说所有的实话?会不会被监听?
辩护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你要和律师说全部实情,别藏着掖着——你对律师都撒谎,他怎么帮你做有效辩护?当然,律师有法定的保密义务,除非你说的内容涉及正在实施的、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不然他绝对不能往外说。
刑事辩护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场景图
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权,很多人都用错了
案子移到检察院之后,我之前行使的辩护权是不是就不算数了?
哪能不算。辩护权是贯穿整个刑事诉讼流程的,从侦查到执行,你都有。不过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你的辩护权多了一项核心内容: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注意,这个权利只有律师能行使,你自己作为当事人,是看不到完整案卷的,这也是为什么一定要请专业律师的原因。
检察院找我做认罪认罚的时候,我能不能拒绝?这会不会损害我的辩护权?
当然能拒绝。认罪认罚是你的选择,不是必须走的流程。说实话,很多人以为签了认罪认罚就能从轻,就急急忙忙签,连量刑建议是怎么算出来的都没搞懂——这本质上是你主动放弃了部分辩护权。拒绝认罪认罚不代表你态度不好,只要你有合理的辩解理由,完全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就事实认定、罪名适用提出自己的意见。
我对检察院给的量刑建议不满意,能不能要求调整?
可以。而且你提意见的时候,律师必须在场。很多人不知道,你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律师是可以就量刑建议和检察官当面协商的——哪怕是已经签了,只要你有新的证据或者合理理由,也可以在审判阶段提出异议,这不会影响你之前享有的任何辩护权。
审查起诉阶段,我能不能自己提交新的证据?
能。不过最好让律师帮你把证据整理成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自己瞎交的东西,很容易因为不符合证据标准被直接排除,白忙活一场。
如果我发现办案的检察官和对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能不能申请他回避?这属于行使辩护权的范畴吗?
当然算。申请回避是辩护权里很重要的救济性权利——你要是怀疑办案人员和案件有利害关系,随时可以提,不需要什么实打实的证据,只要能说出合理的怀疑理由就行,办案机关必须在3天内给你答复。
律师帮我提交的辩护意见,检察院必须给书面回复吗?
对。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办案机关必须附卷,并且在最终的处理决定里说明是否采纳的理由。别觉得律师写的东西石沉大海,只要你提了,就必须有个说法,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
辩护律师在检察院查阅刑事案卷材料实拍图
审判和执行阶段,你容易忽略的辩护权细节
开庭的时候,我能不能自己说话,不全部让律师讲?
当然可以。很多人以为请了律师,自己就只能坐那听,不对——你作为当事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律师的辩护是辅助你的,不是代替你的。你要是对事实有要说的,随时可以向法庭申请发言,哪怕和律师的意见不一样,也完全没问题。
法庭上我能不能和检察官对质?
能。尤其是对有争议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你和律师都有权要求证人、鉴定人出庭对质——别信什么”检察官说的都是对的”,不对的地方你就提,有疑问就要求对方当庭解释,这是你的法定权利。
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我觉得判重了,上诉会不会被加刑?
上诉不加刑。这是保障你辩护权的核心制度之一——只要你是自己主动上诉,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补充起诉,二审法院绝对不能给你判得比一审更重。别因为怕加刑就不敢上诉,白白浪费了辩护的机会。
我在服刑的时候,要是觉得当初的判决有错,还能不能行使辩护权申请再审?
当然可以。辩护权不是只有在判决生效前才有,哪怕你已经在监狱里服刑了,只要你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错了、适用法律错了,都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别觉得判了就板上钉钉了,只要有道理,就可以提。
如果我因为残疾、重病,没法自己到庭参与诉讼,我的辩护权会不会被剥夺?
不会。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远程视频开庭,也可以委托近亲属或者律师全权代你行使辩护权,办案机关必须为你提供便利,不能因为你没法到现场就直接缺席判——当然,除非是你自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
我请的律师如果不尽责,比如该见我的时候不见,该提交的意见不提交,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辩护权?
首先你可以随时解除委托,换其他律师。其次,你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司法局投诉这个律师——因为律师不履职导致你辩护权被损害的,你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别忍着,遇到不靠谱的律师,赶紧换,别等案子判完了再后悔。
有没有什么情况,是法律明确禁止限制你的辩护权的?
多了去了。比如不能因为你提了辩解就认定你”认罪态度不好”,不能因为你请了律师就对你有偏见,不能限制你和律师的正常会见,不能把你为自己辩解的内容当成对你不利的证据——哦对,之前有个案子,当事人在法庭上说自己没罪,检察官直接说他”态度恶劣”要求从重,这就是明显的违法,直接被二审法院纠正了。
普通人对辩护权最大的误解是什么?
觉得辩护权是”帮坏人脱罪的”。
真的。
这误解真的太大了。你想想,要是哪天你被人冤枉了,你不想有个权利为自己说话吗?辩护权本质上是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在被法院定罪之前,都有权利为自己辩解,这才是法治的核心。
上次有个当事人,刚被放出来就和我说,早知道第一次被传讯的时候就找律师,也不至于稀里糊涂签了一堆对自己不利的笔录。真的,辩护权这个东西,你不用,没人会主动塞到你手里。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刚被公安机关传唤的时候,我就享有辩护权了吗?
文章链接:https://www.thuexeminhanh.com/falvzhishi/7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