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环节最容易踩坑的7个高频问题
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到底有哪些?
首先你得有明确的被告——不是你知道对方手机号、知道对方住哪个小区就行,得能提供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或者准确的工商信息,让法院能把传票送到人手里。然后你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别上来就说“对方欠我钱不还,我要法院帮我出气”,得说清楚要对方还多少钱、利息算到哪天、诉讼费谁来承担。剩下的就是你得和这个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找对有管辖权的法院。
就这四条。
别觉得简单。我上周还碰到个当事人,告自己邻居堵了他家的下水管道,连邻居的全名都不知道,只知道大家都叫对方“张哥”,这怎么立?
问:起诉的时候必须要把所有证据原件都带到法院吗?
不用。立案阶段只需要提交和证据对应的复印件就行,原件自己收好,等开庭质证的时候再拿出来。但是别傻到把原件直接塞到立案材料里交上去——真有当事人把十年前的借条原件交去立案窗口,后来找法官要回来的时候,封皮都被翻得起毛了,心疼得不行。
问:网上立案和现场立案的效力是一样的吗?
完全一样。现在绝大多数法院都支持跨域立案,哪怕你人在外地,也可以通过当地法院的立案系统提交材料,不用千里迢迢跑回管辖法院。不过提醒一句,网上立案的时候上传的材料一定要拍清楚,别晃得模模糊糊,不然审核员给你打回来让你重新传,来回折腾至少耽误三五天。

问:法院收了起诉材料之后,多久能通知我交诉讼费?
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7天内就会给你发受理通知,让你在7天内把诉讼费交了,交完案子才算正式进入审理流程。要是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就带着社区开的困难证明,一起提交缓交、减交甚至免交的申请,真的会批,别硬扛着觉得法院故意卡你。
问:我能不能在自己家所在地的法院告外地的欠钱不还的人?
要看情况。如果是民间借贷纠纷,你作为出借人,是可以在你自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的——这个是民诉法明确规定的,很多人不知道,还巴巴地买高铁票去对方老家的法院立案,白白多花几千块路费。
问:立案的时候必须要写对方的手机号吗?
有最好。没有也不影响立案。但是你得保证法院能通过其他方式把传票送到对方手里,要是你连对方的准确送达地址都提供不了,最后只能走公告送达,光公告期就要等30天,平白无故多等一个多月才能开庭。
问:我和对方私下已经谈好和解了,能不能让法院出个调解书?
当然可以。而且强烈建议你这么做。你们私下写的和解协议要是对方反悔了,你还得重新起诉,但是法院出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有一样的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你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省了好多事。
审理阶段当事人最容易懵的6个问题
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收到起诉状之后,多久要提交答辩状?
15天。但是别以为被告不提交答辩状,案子就没法继续审。真的,绝大多数被告都不会在答辩期内交书面答辩状,都是等开庭的时候才当庭说自己的反驳意见,法院照样会正常排期开庭。
问:开庭的时候我要是实在有事去不了,会有什么后果?
要是你是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法院直接按撤诉处理。要是你是被告,不去就缺席判决,相当于你主动放弃了当庭辩论、举证质证的权利,最后判下来的结果哪怕你觉得亏,也没地方说理去。真的别拿“我没时间去”当理由,提前和法官说一声,申请改期或者线上开庭,大多数法官都会通融,别硬扛着不去。
问:我能不能申请让和对方有关系的法官回避?
只要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法官和对方是近亲属、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就可以当庭提出回避申请,法院会当场审查决定。但是别瞎猜,上来就说“我觉得法官偏向对方”,没有任何证据的话,申请肯定不会被批准,反而会让法官对你印象不好。
问:案子开庭之后,多久能拿到判决书?
走简易程序的案子,从立案开始算3个月内要出判决;走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出判决。要是案子特别复杂,法官可以申请延长审限,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别天天打法官电话催,真的催了也没用,法官手上的案子太多了。
问:我觉得对方提交的证据是伪造的,该怎么办?
当庭就提出来。可以申请对证据的形成时间、签字笔迹做司法鉴定,要是最后鉴定出来真的是伪造的,对方不仅要承担鉴定费,还可能因为妨害民事诉讼被罚款、拘留,这个后果比你想的严重多了。
问: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我觉得判得不公平,多久内可以上诉?
15天。从你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开始算,过了这个期限,判决就生效了,再想上诉也没用。提醒一句,上诉的时候一定要把上诉请求写清楚,别上来就长篇大论说自己有多冤,法官没时间看你抒情,重点讲清楚你对一审判决哪部分认定事实不对、哪部分适用法律错了就行。
执行环节最让人窝火的5个误区
问:拿到胜诉判决书之后,对方就是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别等着对方主动把钱送上门。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不履行的,你要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了这个期限,对方要是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就不会帮你强制要债了。
问: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我需要自己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吗?
最好能提供。当然法院的查控系统也会主动查对方名下的存款、房子、车子,但是如果你知道对方有哪个银行卡、哪个账户的钱,或者对方在外面有到期债权,直接告诉执行法官,能快好几个月把钱执行回来。

问:我能不能在起诉的时候就先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可以。这个就是财产保全。你只要提供和保全金额差不多的担保,法院就可以在立案的时候甚至立案前,就把对方对应的账户冻住,别等对方把钱转走了才想起来要保全,到时候再追悔都没用。我去年有个当事人,起诉的时候觉得反正自己占理,没申请保全,等开庭的时候对方早就把名下的钱全转去亲戚账户了,最后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蹲在法院门口哭了快半小时。
真的。
问:对方说自己没钱,法院是不是就拿他没办法了?
根本不是。法院可以把他拉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他坐高铁、坐飞机、贷款、子女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甚至可以对他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我碰到过好多老赖,平时开着豪车到处玩,一听说要被拘留,当天就把欠的钱连本带利转过来了。
问:执行到一半,我和对方谈成和解了,能不能撤回执行申请?
可以。但是一定要把和解协议提交给执行法官备案,别私下谈完就直接撤申请。万一对方之后不按和解协议付钱,你还可以直接按原来的判决书申请恢复执行,不用重新走一遍诉讼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