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帮法律
您的云端法律帮手

法律适用到底能不能突破当事人的请求范围?

很多人觉得法律适用就是法官对着法条套事实,哪有这么多弯弯绕?今天就把实践里问得最多的19个问题一一说清。

实体裁判环节的法律适用疑问

实体裁判环节的法律适用疑问
实体裁判环节的法律适用疑问
1. 法律适用到底能不能突破当事人的请求范围?
答:绝对不能。除非是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法官必须在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适用法律作出裁判。你告对方还10万,法官不能判人家还20万。就这么简单。真的有新人上来不注意这个,写代理意见的时候瞎主张,最后法官根本不采,白忙活。
2.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与法院认定不一致,法院能直接换法律适用判吗?
答:不行,必须先释明,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不变更的,法院只能根据自己认定的法律关系,依法裁判,该驳回就驳回,不能直接按对的法律关系判超出原请求的内容。
3. 合同约定了适用某国法律,法院能不能直接适用中国法?
答:除非是违反我国强制性法律规定或者公共利益,否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该用约定就得用。别自作主张改适用法,错了要出问题。
4. 习惯能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吗?
答:当然可以。民法典明确规定习惯可以作为法律渊源,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完全可以用。
5. 最高院的指导案例算不算法律适用的正式依据?
答:不算正式法律渊源,但必须参照。只要案件和指导案例核心事实一致,不参照判决的,改判概率极高。真的别拿指导案例不当回事。
6. 司法解释能不能直接作为判决依据引用?
答:当然可以,现在司法实践中引用司法解释太常见了,本来就是对法律的有权解释,直接用没问题。
7. 只要符合法条的字面含义,就一定要按字面适用法律吗?
答:哪有这么死。很多时候要探究立法目的,比如有些法条的但书,字面没说,但实际要限缩适用,比如格式条款的无效规定,不是只要排除主要权利就一律无效,还要看有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还要看是不是不合理的排除,对吧?
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能适用民事法律的过错相抵规则吗?
答:当然可以,本来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按民事诉讼规则审理的,只是依附于刑事程序,该适用的民事规则都得用。

程序衔接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9. 发回重审的案件,法律适用要按原审的时间还是重审的时间?
答:原则上按原审开庭时的法律,除非新法明确规定要溯及适用,或者原审适用旧法本身就是错的。
民事发回重审案件法律适用规则流程图
民事发回重审案件法律适用规则流程图
10.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法院能直接适用仲裁时适用的法律吗?
答:实体法律看法律关系成立时的规则,程序法看起诉时的规则,和仲裁的时候没关系,该怎么适用怎么来。
11.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法律适用该用哪国的?
答:首先看当事人约定,没约定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仲裁机构不明确的适用法院地法,这个是明确规定的,别搞混。
12. 再审案件改判,能不能用再审出台的新司法解释改原判决?
答:除非原判决适用法律当时就错了,否则不能用新出的解释改已经生效的正确判决。这个是底线。
13. 民间借贷合同成立在2019年之前,现在起诉,法律适用能按新的LPR四倍算利息吗?
答:这个要看情况,最高院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了,2020年8月20日之后受理的案件,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LPR四倍确定利率,所以不是一概不能用新规则。
14. 普通共同诉讼中,部分当事人上诉,法律适用的结论对没上诉的当事人生效吗?
答:不生效。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判决对没上诉的当事人在上诉期满后就生效了,不用等全案二审结束。
15. 必要共同诉讼中,只有部分上诉人上诉,法院要对全案的法律适用一并审查吗?
答:要,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的,必须全案审查,一并裁判,不存在只审上诉部分的说法。

溯及力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

新旧法衔接溯及力法律适用对照表
新旧法衔接溯及力法律适用对照表
16. 新法实施后,还没审结的一审案件,必须适用新法吗?
答:不一定,从旧兼有利是原则,新法如果对当事人不利,还得适用旧法。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乱溯及。
17. 什么叫“有利溯及”,只有对被告有利才能溯及吗?
答:不对,有利溯及在民事领域是看整体是否符合公平原则,保护合法预期,只要新法更合理,不管对哪方,都可以溯及。当然,刑事案件不一样,只有对被告人有利才能溯及,这个不能混。
18. 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和法律的溯及力规则是一样的吗?
答:不一样,司法解释是对原有法律的解释,本质是阐明原有法律的含义,不是新的立法,所以只要是没有审结的案件,都可以适用,除非司法解释本身明确规定了不溯及既往。这个很多人搞混,真的挺坑的。
19. 空白溯及是什么,能随便用吗?
答:空白溯及就是原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新法补了规定,这种情况下只要不违反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就可以适用。比如原来对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催告权没有期限,民法典加了一个月的期限,这种原来空白的情况,新法出来直接用就没问题,谈不上损害当事人的预期。

说实话,法律适用看起来是法官的核心工作,其实律师能不能提前把法律适用的规则捋顺,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太多人就是在这些不起眼的小问题上踩坑,最后结果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过话说回来,这些规则都是从无数生效判决里磨出来的,死背条文不如多结合案子琢磨,对吧?错一个小点,就是对方上诉改判的理由,真的犯不上。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法律适用到底能不能突破当事人的请求范围?
文章链接:https://www.thuexeminhanh.com/falvzhishi/6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