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基础问题问答
问题1:什么是法律适用?答:将抽象的法律规范对应到具体案件事实,推导出裁判结论的过程。
问题2:只有法官才需要考虑法律适用吗?
答:不对。律师代理案件第一步就是找对应当适用的法律,当事人主张权利也要选对法律依据,行政机关执法更是从法律适用开始。对吧。
问题3:法律适用就是套公式吗?
答:当然不是。
条文是死的,案件是活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案件,哪来一模一样的公式给你套。
问题4:法律适用能不能脱离具体案件事实?
答:绝对不能。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年轻律师,拿着法条就喊自己有理,完全不管案子的事实能不能对上法条的构成要件,输了官司还到处喊冤,这不扯吗。
问题5:新法出台后,所有案件都要用新法吗?
答:不一定。这里涉及法的溯及力问题,我国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只有例外的「有利溯及」才可以用新法。
问题6:法律适用必须以成文法为依据吗?
答:我国是成文法国家,裁判必须以成文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为依据,习惯和法理只能用来补充说理,不能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
问题7:习惯可以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吗?
答:只有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前提还要是这个习惯已经被当地或者行业普遍遵守。

实践疑难争议问题问答
问题8:同一个案件可以适用多个法条,该怎么选?答:基础规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法条竞合的背后其实是利益衡量,不是光套规则就能得出结论的。
问题9:法律条文写得模糊,怎么适用?
答:法律本身就有抽象性,不可能把所有情况都写得一清二楚。这时候就要用法律解释方法,从文义到体系再到立法目的,一步步推,不能凭感觉瞎解释。
问题10:最高院指导案例可以直接作为法律适用依据吗?
答:不能直接作为裁判依据引用,但可以在说理部分参照适用。如果你办的案子和已有的指导案例核心事实一致,大胆拿出来要求法院参照,作用比你说十句空话都大。
问题11:会存在法律适用错了,但结果没错的情况吗?
答:真有。我之前碰过一个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一审错把承揽关系认定成雇佣关系,按说法律适用错误,发回或者改判都正常,结果算下来赔偿数额只差了不到四千块,二审最后还是维持了。严格来说这还是程序瑕疵,但实务中就是会有这种情况。
问题12:合同约定管辖法院,会影响法律适用吗?
答:国内案件一般不会,管辖是程序问题,法律适用是实体问题,互不干扰。但涉外案件不一样,管辖法院会影响冲突规范的指引,进而直接影响实体法的选择。
问题13:涉外案件必须适用外国法吗?
答:哪来的规矩。要看冲突规范怎么指引,大部分涉外商事案件最后适用的还是中国法。
问题14:刑法的法律适用和民法有什么不一样?
答:刑法坚持罪刑法定,绝对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适用,哪怕你觉得被告人行为危害性再大,刑法没有规定就不能定罪。民法就不一样了,民法允许类推适用,本来就是填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方法。
问题15:适用法律的时候要不要考虑社会效果?
答:说实话,实务中不可能完全不考虑。但是绝对不能为了所谓的社会效果突破法律的底线,很多错案就是这么来的。
问题16:同一个事实能同时适用两个不同的法律吗?
答:要看情况,比如同一行为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当事人可以选择主张,只要不获得重复赔偿,部分请求也可以同时主张。
问题17:旧法没有规定,新法有规定,能直接适用新法吗?
答:行为发生在旧法施行时期,只有新法明确规定可以溯及,或者适用新法对当事人更有利,才能适用新法,否则不行。

答:司法解释是解释现有法律的,不可能早于被解释的法律生效,适用规则和普通法律一样,也是从旧兼有利。
问题19:普通人找律师,怎么判断律师找对法律适用了没有?
答:你就让律师给你说清楚,你的案子每一个事实,对应了法条的哪一个构成要件,每一个要件你有没有对应的证据支撑。如果律师说不出来,只会拍胸脯说有关系能赢,那十有八九是找错了。
问题20:上诉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改判概率大吗?
答:如果真的是法律适用错了,法律适用错误是二审改判的法定事由,改判概率非常大,毕竟法律适用的对错有统一标准,不像事实认定有自由裁量空间。怕就怕你自己觉得错了,其实根本没错,那当然改不了。
实务操作最后提醒

很多人觉得法律适用就是法官的事,自己只要说清楚事实就行。不对。哪怕你是当事人,你主张权利的方向,从一开始就被法律适用决定了。你走工伤还是走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差好几倍,这就是选择不同法律适用的结果。
永远记住,法律适用的核心,永远是规范对应事实,事实对应证据。没有事实支撑的法律适用,都是空中楼阁。
别拿着法条就以为赢了,先坐下核对你的每一个事实,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