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环节的常见问题
1. 只有总则有规定,分则没对应规则,能不能直接用总则判?
不能。总则是一般规则,分则具体规则永远优先。很多新手爱拿基本原则说事儿,真的没用。法官找法的逻辑就是先分则后总则,你上来就说被告违背诚实信用,不如找个具体的违约条款管用。
2. 习惯能不能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
民事案件可以,刑事案件绝对不行。而且前提是,这个习惯不违背公序良俗,你还要拿出证据证明这个习惯真的存在,在当地、这个行业普遍被遵守,空口说没用。
3. 最高院指导案例能不能直接作为裁判依据援引?
不行。但你可以放在说理部分,要求法官参照。如果法官不参照你提的生效指导案例,必须在裁判文书里说明理由,这是明确要求的。
4. 行业内部的规定能不能用在案子里?
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碰公序良俗的红线,完全可以用。很多时候合同约定不明,认定过错有没有,行业规定比啥法条都管用。
5. 行为发生在旧法时期,新法生效后才起诉,怎么适用法律?
核心规则是从旧兼有利。除非新法明确规定自己可以溯及既往,不然不能用新法管行为人旧法下的行为。这是底线。

涵摄推理中的常见问题
6. 法官能不能主动改变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适用结论,直接换法条改判?
可以。只要案件事实没有变,法官有权改变当事人对法律关系的定性。你起诉的是民间借贷,法官审查后认定实际是股权转让,照样可以直接判,不需要你改诉讼请求。
7. 好几个法条都和案子沾边,到底该选哪一个?
看法条的规范目的。不是哪个对你有利你就选哪个,你得看这个法条管的是不是你这个事儿。比如同一个侵权行为,你既可以选违约也可以选侵权,那是法律给你的选择权,你自己选就行。
8. 法条里的但书不重要吗?
说实话,九成的错都出在但书里。很多人抄法条只抄正文,直接跳过但书,最后结果完全错了,你说冤不冤?
9. 对方法律适用找错了,我要不要当庭提出来?
当然要。你不说,等于默认对方的找法,法官有时候真会顺着错的思路走,别给自己埋雷。
10. 政策能不能影响法律适用结果?
政策不能直接替代法律,但是可以用来解释模糊的法律条款。比如涉及中小微企业纾困、保护消费者权益这类明确的政策方向,很多时候会影响法官对不确定条款的理解,别不当回事。
11. 真的有那么多法律漏洞吗?
大多时候不是法律有漏洞,是你没找对法条。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说“法律没规定我的情况”,翻一下法条,其实早就写得明明白白,只是你没找到而已。真遇到法律漏洞,才轮得到用类推、习惯这些方法填补。
12. 不同部门法的法条能不能同时适用?
当然可以。一个开车撞人的行为,既符合侵权责任的法条,要赔钱,又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要扣分罚款,甚至构成犯罪负刑事责任,不冲突,为什么不能同时用?
13. 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不一样,合同就一定无效吗?
当然不是。法律规定分任意性和强制性,任意性规定本来就是允许当事人用约定排除的,只有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才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这个点搞错,整个案子都错。
14. 同一个案子里有多个法律关系,能不能混在一起适用法律?
不行。该分开就得分开,主体不一样,权利义务不一样,混在一起只会让法官搞不清你的主张,对你没好处。

结果校验中的常见问题

15. 只要法条用对了,法律适用就一定对吗?
不对。法条找对了,还要结果符合常理,符合公平。有的案子法条用的没毛病,结果出来完全违背普通人的常识,那肯定是法律适用过程中哪里错了,肯定要调整。
16. 怎么判断自己找的法条对不对?
方法很简单,把法条的构成要件拆出来,把你的案件事实一个个往上套,每一个要件都能对上,才叫对。缺一个,那就是找错了,别沾边就往上凑。
17. 刑事和民事的法律适用规则不一样吗?
差太多了。刑事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不能类推,不能用习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民事就灵活多了,哪怕没明文规定,也可以用习惯、法理来裁判。
18. 地方高院的会议纪要能不能直接用?
会议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直接写在判决主文里当依据援引,但实践中法官裁判基本都会按纪要的思路走,你打官司不引用纪要,等于丢了最有力的武器,别傻。
19. 一审法律适用错了,二审改判的概率大吗?
如果真的是法律适用错了,事实认定没问题,改判概率真的不小,比那种说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概率高多了。当然,前提是你真的能证明一审法律适用错了,不是你自己觉得错了就是错了。
20. 普通人打官司,怎么避免法律适用出错?
别自己对着百度瞎找法条。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自己写的起诉状,法条找的离谱,差一个构成要件,结果天差地别,找个靠谱的律师,比啥都强。不过话说回来,哪怕是律师,也经常在法律适用上踩坑,毕竟现在法条更新太快,新的司法解释一出,很多老经验都不管用,得不停更新知识,没谁能打包票说自己永远不会错。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