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与立案环节常见问题
问题1:起诉时被告身份信息不全能立案吗?
现行民事诉讼法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只要你提供的信息足以把这个被告和其他人区分开,就够了。比如你知道被告姓名、常住地址、大概的出生年月,哪怕缺完整身份证号,也符合立案要求。现在大部分法院都支持原告申请依职权调取被告身份信息,你给够线索就行。该告就告,别被这点事吓退。
问题2:撤诉之后还能再起诉吗?
可以。只要没超过诉讼时效,随时可以再提。只有离婚案件比较特殊,你撤诉之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要等满六个月才能再起诉,别跑空……
问题3:网上提交立案材料就算完成起诉了吗?
不是。网上提交只是立案申请,要等法院审核通过、出了诉讼费缴费通知,你按期缴完费,才算正式起诉完成。好多人交完材料就忘了看通知,超过缴费期限直接按撤诉处理,白忙活一场。我见过不下五个当事人犯这个错,太可惜了。
问题4:借条没约定管辖,要去哪个法院起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则,民间借贷这种金钱债务纠纷,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说白了就是你作为出借人,在你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起诉就行,不用千里迢迢跑到被告老家去打官司,省了多少时间成本。
问题5:起诉状里的诉讼请求要怎么写?
能列全就一定要列全。本金要写,利息要写,你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只要合同有约定,全都要写上。漏了要么开庭的时候临时改,麻烦不说,还可能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严重的还要另诉,何必呢。
问题6:超过诉讼时效的官司,就一定会输吗?
当然不是。诉讼时效是抗辩权,不是起诉资格,你照样可以立案起诉,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驳回你的起诉。要是对方不懂这个规则不提,你照样能赢。就算对方提了,你只要拿出证据证明你在诉讼时效内催过款,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怕什么?不过话说回来,能早起诉就早起诉,别故意拖。

审理与证据环节常见问题
问题7:“谁主张谁举证”到底是什么意思?
说直白点就是,你说对方欠你钱,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件事真的存在,空口说白话没用。对方说他已经把钱还你了,那就要对方拿出还钱的证据。没有谁要帮对方证明什么的说法,规则就是这么定的。
问题8:偷偷录的音,能当证据用吗?
只要不是偷录别人在自家的私密谈话,不是用非法手段窃听来的,就能用。哪怕是你和对方当面沟通的时候偷偷录的,也完全合法。别信什么偷录的证据一概无效,那是十几年前的老说法了,早就变了。
问题9:开庭的时候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原告不去,直接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去,那就缺席判决。真以为你躲着不出庭,法院就没法判了?好多耍无赖的被告,不出庭不答辩,最后直接判你输,到执行的时候才出来喊冤,晚了。
问题10:开完庭之后,还能提交新证据吗?
要看情况。要是你之前因为客观原因拿不到这个证据,开完庭才拿到,只要这个证据真的能影响案件结果,法院一般都会接受。别故意藏着证据搞证据突袭,搞不好法官会给你罚款,得不偿失。
问题11:调解的时候我认可的事实,能在之后开庭当证据用吗?
不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作出的事实认可,不能在后续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所以你放心谈调解,哪怕为了快点结案让步,也不用担心留下什么把柄。
问题12:我已经请了律师,开庭本人还要去吗?
一般案件不用,律师去就能代表你。只有离婚案件除外,离婚官司不管你找没找律师,本人原则上都必须到庭,这个是法律硬性要求,别漏了。
问题13: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要交多少诉讼费?
和你一审的诉讼费标准一样,如果一审是按简易程序减半收的,二审就是全额,比一审多一半很正常,不是法院乱收费。
问题14:上诉期是多久?超期了会怎么样?
判决书是从你收到那天起算十五天,裁定书是十天。超期不上诉,一审判决就直接生效了,你再不服只能走再审程序,比上诉麻烦一百倍,真的别记错时间。

执行与终本环节常见问题

问题15: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申请强制执行要在多久内提?
两年,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别拖着等对方主动给,拖着拖着过了期限,法院就不会帮你强制执行了,钱就真的成了白条。
问题16:法院说对方没财产要终本,终本是不是就等于钱要不回来了?
当然不是。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是案子销掉了,也不是债务消灭了。你之后任何时候发现对方有新的财产,都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而且法院终本之后,也会定期自动查询对方的财产,有线索会主动通知你。别一听终本就慌,该配合就配合,之后盯着点就行。
问题17:对方不还钱,能把他拉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吗?
只有对方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履行,或者转移财产、拒不配合执行,才能拉进去。真的穷得一分钱财产都没有的,法院也不会乱拉,不过你可以申请限制高消费,这个一般都能批,让对方坐不了高铁飞机、住不了星级酒店、贷不了款,总归能给对方点压力。
问题18:对方欠我钱,能追加他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吗?
一般不行,除非这个债务本身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对方是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符合法定情形才能追加。别上来就要求追加,不符合规定法院不会支持,白费功夫。
问题19:被执行人去世了,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
不对。只要被执行人留下了遗产,你就可以申请执行他的遗产。如果他的继承人已经继承了遗产,你还可以申请变更继承人为被执行人,让对方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还债。哪来的人死债消这回事,法律可不认这个。
问题20:对生效判决不服,申请再审要去哪里?
一般是去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如果你这边当事人人数很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可以直接找原审法院申请,看你自己怎么方便。
说实话,打民事官司拼的就是对规则的熟悉,多懂一点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能少踩好多没必要的坑,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