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庭保护:别让“家”成为最危险的地方
孩子被打了,能告家长吗? 能。旧法时代,很多人觉得“棍棒底下出孝子”是家务事,现在不行了。法律明确,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被监护人可以报警、起诉,情节严重的,法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注意,是“撤销资格”那种级别的震慑,不是居委会阿姨上门劝两句。 那父母查孩子手机,算不算侵犯隐私? 算。别觉得孩子就活该透明。新法明确规定,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包括隐私权。当然,现实中有灰色地带——孩子才八岁,你担心他网上碰见坏人,偷偷翻一下聊天记录,法律上说不清,但做法官也得看情形。可如果孩子十六七了,你还像看犯人一样查他,这就越界了。 什么叫家庭暴力?只有动手才叫吗? 错。语言暴力、冷暴力、经济控制,通通都算。比如长期辱骂孩子“废物”“赔钱货”,法律上叫精神侵害。别以为关起门来没人知道,孩子身上的伤是证据,心上的伤,更会被记在笔录里。
二、学校保护:不能只盯着“分数”

三、网络保护:数字时代的“防火墙”

四、社会保护:一个都不能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