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与起诉:入门第一关
问:诉讼时效中断到底有哪几种情形?
咳,这问题我被问了不下百遍。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三大类。但关键在证据!你拍桌子吼‘还钱’,对方点点头,可没录音?对不起,法庭上他摇头否认,你就傻眼了。所以啊,留痕!留痕! 实在不行,发个微信文字催收都算数。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有些法院对微信截图认定很严,得拿去公证……成本又上去了。
问:那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能!立案庭不会因为你时效过了就不收材料。但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你又没有中断的证据,那就等着败诉吧。实践中有些法官会主动释明吗?不会,因为时效抗辩是当事人自己主张的权利。这——多少有点‘躺着也中枪’的无奈。
问:起诉到底要准备哪些材料?
现在立案,网上提交很方便。可有些人还是拎着破塑料袋装一叠手写纸就来了。规范点!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清单(附证据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少一样,窗口小姑娘能拿鼻孔看你。对了,法人还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很多人漏掉这个。

管辖:告对地方很重要
问:被告在外地,我想在本地法院告他,行不行?
原则上——不行。原告就被告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定下的铁律。但合同纠纷就灵活了,合同履行地法院也能管。比如你给北京公司供货,收货地在杭州,你就能在杭州起诉。管辖权这东西,玩得好能节省大量成本。玩不好呢,对方一个管辖权异议能拖你半年。
问:那常说的‘原告所在地法院’到底哪些情况适用?
少得很!主要就几种:对国外居住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下落不明的人、被监禁的人。还有些特殊侵权,比如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法院也行。别想当然,最高院关于民诉法的解释写了几十条管辖细则,真研究起来头大。

证据:官司成败的命门
问:啥叫‘谁主张谁举证’?有例外吗?
你主张对方欠钱,你得拿出借条、转账记录。这就是举证责任。但举证责任倒置了解下?比如环境污染、医疗纠纷,法律规定由加害方证明自己没过错。不过实践中,医疗纠纷反而常常要患者自己证明医院有过失——因为病历都在医院手里。咋办?申请法院调取,或走医疗鉴定。
问: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
能,必须能!但得证明那个微信号就是对方本人。昵称‘孤独的狼’?法庭上得先证明这狼是被告。最好微信绑定了实名手机号,或者有转账记录显示对方姓名。不然法官就这么一句话:‘无法核实身份,不予采信。’
问:证人不出庭,写个书面证言行不行?
说实话,基本没用。《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证人应当出庭作证。除非有健康原因、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等正当理由,经法院许可,才能提交书面证言。实践中,对方律师一句‘证人未出庭,证言真实性无法保障’,你的书面证言就废了一半。
程序选择:简易还是普通?
问: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哪个更快?
小额诉讼最快!标的额在当地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一审终审,不能上诉。爽吧?但不少当事人瞎申请,以为所有案件都能小额,结果法院一看——涉及身份关系、复杂争议,直接转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呢,审理期限三个月,能延长一次。普通程序六个月,还能延。时间就是金钱,选对程序真的能省心。
问:一审判决下来,多久必须上诉?
十五天,从收到判决书第二天算起。注意,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顺延到收假第一天。但千万别卡点!有些中院安检排长队,你下午五点才到,可能立不上案。我见过一个当事人,上诉期最后一天才邮寄上诉状,结果邮戳日期过了,哭都没用。
问:二审改判的概率大不大?
——比中彩票高,但别抱太大希望。尤其事实认定,二审一般尊重一审。除非程序严重违法、事实认定明显错误,否则维持原判是常态。所以,一审别马虎!以为二审能翻盘,往往就是自我安慰。
救济与执行:最后的稻草
问:申请再审,能是一条活路吗?
很难。再审门槛高: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人员贪污受贿等。而且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现实中,再审申请被驳回的占绝大多数。听过最让人无奈的话:‘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并无不当……’
问:打赢了官司,对方没钱或者转移财产,怎么办?
执行难啊!第一,诉前或诉中保全,提前冻结对方账户、查封房产,这才是王道。等判决下来再保全?黄花菜都凉了。第二,执行阶段查控系统能查存款、车辆、房产,但小县城或落后地区,查控覆盖不全,还得靠申请人提供线索。逼急了可以申请法院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甚至司法拘留。
问:对执行行为不满,该怎么救济?
提出执行异议。如果你觉得自己不该被列为被执行人,或者查封了案外人财产,都可以提。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对裁定不服的,还能提执行异议之诉。但这个过程很漫长,准备好持久战吧。
问: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
必须的!不提供担保,法院就裁定驳回。担保金额可以是保全金额的30%左右,或者买财产保全保险。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做这生意,保费不高,省去自己掏真金白银的烦恼。这算是个市场化的小惊喜。
特殊程序:不常见但得知道
问:调解书比判决书好拿,但有强制力吗?
有!经法院确认的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调解书不能上诉,除非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才能申请再审。所以签调解协议时,千万想清楚——别为了一时和气放弃重要权利。
问:反诉是什么?与反驳有啥区别?
反驳只是说‘你不对’,反诉是‘我还告你呢’。比如你告我付货款,我反诉你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求赔偿。反诉是独立的诉,需要满足起诉条件。聪明的当事人会巧妙用反诉,掌握主动权。不过,时机很重要,一般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问:共同诉讼人多就力量大吗?
未必,也可能是互相推诿。共同诉讼分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前者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比如几个共有人确认所有权;后者标的同一种类,可以合并审理。人数众多时,可以推选代表人。集团诉讼的威力大,但协调成本也高。
问:公益诉讼真有那么好用?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院、相关组织可以提起诉讼。初衷很好,但现实是提起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门槛高,案件数量有限。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积极性不高,唉——路还长。
问:涉外民事诉讼,有什么特别讲究?
送达、期间、财产保全规定都不同。比如,涉外案件不受普通程序六个月审限的限制。送达也很麻烦,要是对方在国外,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走一圈回来都快一年了。还有一些专属管辖,比如不动产纠纷,必须由中国法院管,协议管辖也不得违反专属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