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给“坏人”请律师?


那些被卡住的辩护


没有辩护,会怎样?
你想象一下那个画面:一个人孤零零站在被告席上,面对训练有素的检察官,面对威严不可攀的法官。他不懂法,结结巴巴说不到点子上。可能无罪,但说不清楚;可能罪轻,但不会讲。最后稀里糊涂被判了。这不就是中世纪吗? 辩护权的缺失,是程序正义的崩塌。程序都不对,结果能对吗? 法律援助,听起来很美。免费律师给你。但现实是,很多法援律师只是走过场,开庭前晚才看卷宗,法庭上说几句”初犯偶犯,请求轻判”就完事。这能叫辩护? 有时候,有律师比没有还糟糕,因为他给了法庭”程序合法”的假象。 认罪认罚从宽,更是考验辩护权。嫌疑人为了减刑,稀里糊涂认罪,辩护律师如果不尽责,就变成了量刑建议的签字确认者。这时候,辩护权真的需要更强化,去核实事实、证据,确保认罪是自愿真实的。 为什么公权力总想限制辩护权? 很简单,辩护权是制衡的力量,谁喜欢被束缚啊? 但这是必须的,不能惯着。 沉默权和辩护权有啥关系? 我们没沉默权,但辩护权本身就暗含不自我归罪,律师会建议你保持沉默。不过有时候,沉默又变成”态度不好”,真难。 二审不开庭,辩护权怎么行使? 很多二审书面审理,辩护权成了纸上权利,律师只能交书面意见,效果大减。当事人连面都见不着法官,就说维持原判,冤不冤? 死刑复核,有没有辩护权? 有,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但实践中,主动听取的不多,律师都是拼了命地争取。一条人命啊。 外国人的辩护权一样吗? 一样,还可能涉及领事保护。但语言障碍、文化差异,又让辩护难上加难。 最后,回到那个问题:辩护权,究竟是不是”坏人的保护伞”? 绝不是。它是我们每个人的安全垫。之所以能安心走在路上,是因为就算噩运降临,还有律师能为你说话,法律能给你机会。这种权利,值得每个人像守护眼睛一样守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