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仲裁协议,你的权利还在吗?

问:仲裁和诉讼,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
说白了,仲裁是你花钱请“私人法官”,诉讼是找国家法院。仲裁一裁终局,诉讼可以上诉、再审——这点得先刻脑门上。另外,仲裁不公开,诉讼原则上公开。这俩路子天差地别,选错了哭都来不及。
问:哪些纠纷可以仲裁,哪些打死都不能?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一般都能仲裁。但婚姻、收养、监护、继承这种带身份关系的,不行。劳动争议?那叫劳动仲裁,另走一条路,根本不是一码事!
问:仲裁协议是不是得白纸黑字写下来?
未必。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比如邮件)等。哪怕合同里没专门条款,单独一份仲裁协议也算数。不过——口头说的可不算,除非你能证明,但谁那么天真啊?
问:合同里写了“可裁可诉”,有效吗?
这种似是而非的条款,无效!仲裁协议必须唯一确定,你既想仲裁又想诉讼,等于没选。出了事,对不起,只能去法院。

问:仲裁员是谁来指定?能自己选吗?
能!这是仲裁的爽点。普通程序三个仲裁员,你选一个,对方选一个,再共同选个首席。你有本事,找个行业大牛都行。诉讼呢?法官随机分配,没得挑。
问:仲裁程序比法院快多少?真的快吗?
理想情况,确实快。仲裁一裁终局,没有二审,结案时间通常比诉讼短。但——我加个“通常”是因为,碰到对方恶意拖延,申请回避、提管辖权异议,也能磨叽到你怀疑人生。
问:仲裁裁决能上诉吗?
不能!开头就说了,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生效。想反悔?门都没有。除非你有证据证明程序严重违法,比如仲裁员受贿、对方隐瞒关键证据,那可以去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但这个概率,买彩票都比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