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到底怎么操作?
听着挺美,对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现代版。但落到实操层面,全是细节。头一个,你得真的认罪,不能半推半就。检察官最烦那种“我认,不过我有苦衷”的调调。认罪是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是愿意接受处罚,包括退赃退赔、缴纳罚金。最关键一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得有律师在场,没律师?值班律师也行。签了之后,程序可以简化,量刑能减,幅度还不少,最高能减30%呢。但别高兴太早——法官最终不认可,白搭。有的案子,被告签了,法官一看证据有问题,照样推倒重来。
取保候审,怎么申请才能批?
憋在看守所的滋味,谁都不想。取保候审,说白了就是交点钱或找个人担保,先出来。条件呢?轻罪,没有社会危险性,不会跑,不会串供。申请容易,批准难。你得把理由写透:家有老母、身患重病、企业需要经营……但公安局一看,初犯、偶犯、非暴力犯罪,概率才高。那些诈骗、涉黑?趁早别想。保证金数额,各地不一,五千到五万常见。特别提醒:取保期间再犯事,保证金没收,人还得进去。非法证据排除,怎么申请?
这个规则,律师的核武器。可现实是,申请成功率低得让人想骂街。什么叫非法证据?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冻饿晒烤也算。但关键是,你得提供线索: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光嘴上说“我被打了”,没用。要求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很多时候就告诉你“设备坏了”。法院启动排除程序后,侦办人员得出庭说明情况,但他们往往轻描淡写。排除非法证据的最佳时机?庭前会议。审判阶段再提,晚了。法官怕麻烦,经常当庭驳回。不过啊,一旦排除了关键口供,公诉方就可能撤诉。所以,该争必须争。
辩护律师什么时候能介入?
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能委托辩护人。但侦查阶段,只能请律师,不能见其他人。律师介入后,可以会见在押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可看守所会见,预约难、时间短,有些地方还监听。所以,第一时间找律师,绝对必要。别拖,越拖越被动。刑事拘留,最长能关多久?
一般3天,特殊延长1-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能延长至30天。加上检察院批捕的7天,最长达37天。黄金救援期其实就是这37天,律师得拼命争取不批捕。过了37天,逮捕了,那羁押时间就长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社会危险性怎么认定?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证人、再犯罪可能。检察院负责批捕,现在捕诉一体,检察官起诉思维重,批捕率可不低。不起诉有几种?
法定不起诉(无罪)、酌定不起诉(情节轻微)、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特殊不起诉(自愿如实供述、重大立功等)。酌定不起诉是相对不起诉,有案底但不构成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给未成年人,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最终不起诉。庭前会议都干些什么?
解决程序性问题: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名单、庭审安排等。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参加,被告人可以申请参加。这会开好了,庭审就顺畅。遇到复杂案件,庭前会议必不可少。庭审时,被告人可以翻供吗?
能,但风险极大。笔录签了,同步录音录像有了,当庭翻供,法官印象分大减,还可能失去认罪认罚从宽情节。除非真有刑讯逼供,且有证据,否则别轻易翻。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吗?
原则上应该出庭,但现实是证人出庭率极低。控辩双方有异议,对定罪量刑影响大,法院认为必要,才通知。可证人不出庭,书面证言照用不误。这导致质证权虚化,辩护难。上诉期限多长?
判决10天,裁定5天,从接到裁判文书第二天算起。上诉不加刑,但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除外。所以,别被公诉方“再上诉就加刑”吓住。再审如何启动?
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法院依职权或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诉也可,但申诉不等于启动再审。难,非常难。申诉要有新证据、原裁判适用法律错误等法定情形,且须经过审查,驳回居多。刑事和解是什么?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程序?
分开关押,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不公开审理。宗旨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技术侦查手段合法吗?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如监听、卧底等,但须严格审批,针对严重犯罪。采取后获取的材料,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但审批文件不随案移送。这导致辩方难以审查其合法性。监视居住到底好不好?
比看守所强,但活动范围受限,监控设备、专人监视,隐私全无。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能折抵刑期,半日折抵一日。适用条件严,符合逮捕条件但病、孕、哺乳、生活不能自理唯一扶养人等情形。精神病鉴定程序怎样?
公安、检察院、法院都有权启动,当事人、律师也可申请。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一旦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撤案或不起诉,但强制医疗可能随之而来。程序拖沓,常见争议。涉案财物如何处理?
违法所得追缴、责令退赔、返还被害人,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财物没收。实践中,查封、扣押、冻结问题多,案外人财产保护不足,庭审对财产辩护不重视。速裁程序,快是快,但公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