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的基础问题,但很多都是坑
先扫个盲。仲裁是啥?简单说,就是双方约定,有了纠纷不去法院,找几个仲裁员来评理。裁决跟法院判决有同等效力。但是!它又不是法院。这里面弯弯绕绕多了去了。 [问题1] “我觉得仲裁比法院快啊,真的快吗?” —— 不一定。看什么案子,什么机构。快的三个月出裁,慢的拖你一年半也不是没可能。关键是,一裁终局,没二审。赢了倒是痛快,输了呢?很多人这时候才想起来——坏了,没退路了。 [问题2] “仲裁协议随便写个‘有争议提交仲裁’就行?” —— 拜托,千万别这么干。这种无效条款我见多了。仲裁协议必须明确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你写“由仲裁机构仲裁”,等于没写。到时候对方不认,你还是得去法院。气不气人? [问题3] “我在合同里写‘由守约方所在地仲裁委仲裁’,可以吗?” —— 又一个经典坑。谁守约?还没裁呢,怎么就认定了?这种条款通常被认定无效。因为约定不明。哎,多少合同都爱这么写,然后打起来才发现傻眼了。 [问题4] “仲裁员我能自己选?选谁啊?” —— 这是仲裁的魅力。可以选。首席仲裁员一般双方共同选,或者委托主任指定。边裁各选各的。问题来了,你懂谁水平高?有人就瞎选,选个名气大的,结果人家根本没空,或者根本不擅长你这个领域。选仲裁员,那是技术活。 [问题5] “仲裁员会不会偏袒对方?对方选的那个,总感觉会帮我对手。” —— 这担心太正常了。不过,仲裁员有个东西叫“独立公正声明”,跟法官一样要回避的。真有私下接触,你掌握证据,可以申请回避,甚至将来以此为由撤裁。对,撤裁!往下看。 [问题6] “仲裁开庭和法院一样吗?能旁听吗?” —— 不一样。仲裁开庭原则上不公开。除非双方都同意公开。所以,想带亲戚朋友去旁听?没门。商业秘密倒是保住了,但透明度嘛,自己掂量。
二、裁决了,但你怎么才能让法院撤掉它?重头戏来了
很多人以为仲裁裁决就是终局,其实《仲裁法》留了后门——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可以撤,但条件苛刻。就那几个法定事由,你靠不上去,哭也没用。 [问题7] “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协议无效,能撤吗?” —— 能。这是头号杀手。比如,合同都没签,哪来的仲裁条款?或者一方被欺诈胁迫订立的仲裁协议。只要你能证明,法院就可能撤。 [问题8] “案子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怎么讲?” —— 比如,你们约定的是买卖合同的纠纷才仲裁,结果你连人家侵权的事也一并申请仲裁了。超裁部分,法院可以撤掉超出的那部分。注意,是部分撤销。 [问题9] “仲裁庭组成违法,啥意思?” —— 比如,该三人庭却搞了独任庭;或者该回避的没回避,你提了回避申请却被驳,但你事后有证据证明对方仲裁员确实有问题。程序正义啊!一旦违反,整案撤销都可能。 [问题10] “没给我充分陈述的机会?如何认定?” —— 这个厉害了。比如,你申请证人出庭,仲裁庭没正当理由就拒绝了;或者关键证据没质证,就直接用了。还有,没通知你开庭?这都是正当程序问题。我被问过最无语的一次咨询:当事人说,仲裁庭开庭前一天才寄开庭通知,他人在外地,根本赶不过去,仲裁庭竟然缺席裁了。这能忍?当然不能,后来法院给撤了。 [问题11] “仲裁员贪赃枉法,怎么证明?” —— 这……确实难。但只要有生效的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确认,撤裁没商量。只是,等你拿到那种文书,黄花菜都凉了。 [问题12] “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这帽子能随便扣吗?” —— 基本扣不上。法院对这理由审查极严。一般都是裁决支持了违法交易,比如赌博债务、毒品交易等。普通民商事,别想了。 [问题13] “除了撤裁,还有啥别的路子?” —— 有!执行阶段,你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条件和撤裁差不多。但注意,撤裁是六个月内提出,过期不候。不予执行是对方申请执行时,你提出来。如果撤裁申请被驳,执行时又提同样事由的不予执行,法院一般不再审查。所以,别轻举妄动,想好再走。 [问题14] “对仲裁裁决不服,能不能上诉?” —— 不能。仲裁没有上诉机制。只有前述的撤销和不予执行。所以,选仲裁,就得接受这个风险。一裁生死。很多人事后叫苦,当初为什么同意仲裁?可能当初谈合同的时候,根本没看争议解决条款。唉。
三、裁决赢了,怎么把钱拿到手?执行里的门道

四、说点掏心窝子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