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那些坑
前几天一个朋友被裁了。一分钱赔偿没拿到。我问他合同签了没。他说签了,但自己那份公司一直没给。啧啧,真是典型的坑。 很多人以为,合同签了字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写得明明白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一个月。记住这个时间。它是无数打工人错过就再也追不回来的黄金窗口。 经常有人问我:入职三个月没签合同,能告公司吗?能!而且还能拿双倍工资。但有个前提——你得证明自己确实在这家公司上过班。怎么证明?工牌、工资流水、工作邮件、微信聊天记录……这些东西平时看着没用,关键时刻能救命。 说实话,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案子。员工都干了快两年了,公司愣是没给合同。最后仲裁,公司居然说:“我们正在走流程,印章没刻好。” 印章没刻好?那工资是谁发的?考勤是谁记的?劳社部发〔2005〕12号文里提到,只要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支配,就可以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放心,没合同不代表没法维权。
加班、休假与福利:别让“自愿”绑架你
说到加班,我就来气。前阵子有个热搜:某大厂员工因拒绝加班被辞退。评论区一堆人叫好,说这是整顿职场。可你知道么?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注意“协商”俩字。不是命令。不是通知。是协商。你不同意,公司就不能硬来。 不过话说回来,现实里有多少人真敢拒绝?所以这里有个小技巧:保留好加班证据。加班审批单、打卡记录、工作群里的深夜消息……哪怕领导只是口头说“今晚辛苦一下”,你也可以事后在微信上补一句:“王经理,刚按您要求完成XX方案,您看下。” 这就算变相留下记录了。 年假也是重灾区。不少公司规定“入职满一年才有年假”,其实这说法不严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看到没?是“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是在本公司满一年。你之前在别的地方搬过砖,那也算。 还有病假工资。很多人以为病假就没钱,错!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最低能拿当地最低工资的80%。当然,你得有医院开的假条。
离职、辞退与赔偿:算清楚每一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