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护:打骂是家事?
先问个扎心的。父母能随意打骂孩子吗?新法第17条明确:绝对禁止家庭暴力。哪怕你是亲爹亲妈。但——说实话,哪个家长没吼过孩子?法条是法条,现实是一地鸡毛。不过话说回来,如果邻居举报,公安真会上门。丢人不?
还有个事儿。家长能偷看孩子日记、翻手机吗?隐私权保护写进第19条。除非有正当理由且必要,否则不得查阅、开拆、毁弃未成年人信件、日记、电子邮件。可“正当理由”怎么解释?孩子早恋算不算?这里头弹性大得很。我认识一律师,他说:一旦闹到法庭,家长几乎必输。

网络保护:直播、游戏与隐私
好了,说那个劲爆的——未成年人能当主播吗?不能。新法第76条,未满16岁,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账号注册服务;16至18岁,必须经过父母同意。那些想靠打赏赚钱的小孩,歇了吧。平台敢踩红线?罚款最高100万,停业整顿。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不都流行“借号”?所以第75条又补刀: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账号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具体啥措施?人脸识别?怕又被骂侵犯隐私。左右为难。
游戏沉迷。家长最头疼。新法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必须要求未成年人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登录,并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使用适龄提示,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熬夜打排位?直接掉线。可问题是,熊孩子用爷爷身份证验证,怎么破?于是有了强制报告制度——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有权向网信、公安等部门举报。但,举报了真管用?我试过一次,石沉大海。

网络欺凌。校园霸凌转战线上了。第77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可“及时”是多久?24小时?48小时?没有细则。现实往往是:等平台处理完,孩子已经崩溃了。
学校与社会:从开除到酒烟
学校能开除学生吗?不能。第27条: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就是说,哪怕孩子打架斗殴,最多转专门学校。可转专门学校,本质是不是另一种“开除”?有家长反映,转学后孩子更学坏了。矛盾啊。
校园欺凌。学校责任重了。第39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而且,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但“严重”怎么界定?缝三针算不算?好多学校选择捂盖子。
便利店卖烟酒给穿校服的孩子,司空见惯。新法第59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店老板们慌了,有人吐槽:“我这店开十年了,说搬就搬?”没办法,违者最高罚五万,吊销许可证。可上有政策,下有……这回是“下有小卖部”,偷偷卖,不贴标志。唉。
政府兜底与司法温度
留守儿童。政府终于出手了。第92条: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的情形包括: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因自身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等等。具体措施: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临时照护。可福利院那环境……我探访过,心酸。
强制报告。这制度被寄予厚望。第11条: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不报告?第117条: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可我发现,好多人根本不知道啥叫“密切接触单位”。医院、学校、托管班算,那课外辅导老师呢?模糊地带。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全文。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可实践中,大人总替孩子“觉得”。谁真正蹲下来问了?
撤销监护人资格。第53条:监护人存在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可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夺权!但后续安置呢?没有血缘的新家,孩子愿意吗?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了,但保护法这边强调教育矫治。第113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可公众情绪汹涌:“小恶魔”不判刑?法理情,一团麻。
最后说个冷门。未成年人财产权。压岁钱属于谁?第17条:监护人应当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除为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外,不得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意思就是,爹妈不能拿孩子压岁钱买包包。但监督呢?全靠自觉。
回过头看,新法很严,落地很难。就像那张网,织得密,但窟窿总在风里现。有时候不是法律不好,是人心太滑。我们能做的,大概就是较真一点——再较真一点。